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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瑞: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002399证券简称:海普瑞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赟女士

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羚晖先生

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兰萍女士

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安永华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履行了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安永华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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