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认真核查,并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严格管控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行为。
独立董事:谢康、李进一、沈肇章、曹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