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已经全部完成,本行权期激励对象全部行权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567,224,041股变更为568,770,805股。
基于前述变化,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做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7,224,04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770,805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7,224,04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8,770,80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本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