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的3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925股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9.088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2.076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925股进行回购注销。
此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19,925股,由184,609,425股减少至184,489,500股,注册资本减少119,925元,由184,609,425元减少至184,489,500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修订章程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