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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议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冰808001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客观分析、独立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1月1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2 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2年3月23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对《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2年4月26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对《关于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2年6月2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2022年8月24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2022年9月20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3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加拿大健美生经销合作期届满及签订<中国区域产品销售转让条款说明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相关情况,并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动态对公司的影响,时刻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媒体报道等,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委托理财、证券投资、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事务所、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同时主动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与执行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本人主动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积极参加公司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和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职,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行业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投资情况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 冰2023年 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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