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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3-16号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扎西尼玛先生召集,因孙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孙旭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由5-9人组成,现有董事6人,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经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增补刘显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经股东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拟增补陈行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增补2名董事候选人。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及增补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23-17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确保公司新建与续建工程施工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现公司分别拟向以下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8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2、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3、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签署贷款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拉萨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率3.65%,贷款期限1年。本次贷款由各股东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公司持股比例为64%,对应担保金额3,84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1%。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1%的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续担保的公告》(2023-18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交”)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溉澜溪支行申请融资贷款资金,其中:流动贷款5,000万元,供应链金融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共8,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4%或供应链金融不高于3.8%。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坡重交”)作为重庆重交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以其位于九龙坡区西彭组团J分区J39-1/02地块(部分六)(证号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092062号),面积33,520㎡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为重庆重交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重交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续担保的公告》(2023-18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重交8,000万元续贷款提供担保,并收取1%的担保费用。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咸通”)作为重庆重交第二大股东,同意继续对公司为重庆重交所提供8,000万元担保额度中的49%即3,920万元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已到期,重庆重交现因经营资金需求拟向光大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续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利率一致,公司同意继续为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重庆咸通作为重庆重交第

二大股东,同意对公司为重庆重交所提供8,000万元担保额度中的49%,即3,920万元继续提供反担保。公司与重庆咸通按51%、49%的比例收取1%的担保费,担保期限1年。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续担保的公告》(2023-18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在未来一年内使用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固定/浮动凭证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19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周三),会议召开地点为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20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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