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6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缓解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能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