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为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鸿先生在银茂进出口担任董事长。因此公司与银茂进出口构成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经过事前审议,我们认为银茂进出口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公司作为银茂进出口的主要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凯军 费锦红 翁胜斌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