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巨星农牧: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度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有限”)100%股权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度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巨星有限全体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权,并相继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均为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5号)核准,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批复文件的要求于2020年度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部交易事项。

二、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公司与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巨星集团、和邦集团承诺巨星有限2020、2021和2022年度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57,700.00万元,和邦集团承诺巨星有限2020、2021和2022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800万元、15,900万元和26,000万元。如巨星有限2020年

度、2021年度、2022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巨星集团、和邦集团相应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分别按照85%和15%的比例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且巨星集团与和邦集团间负有连带补偿责任。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向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定向回购其通过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一定数量公司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各自新增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而获得的股份(如有)。若巨星集团、和邦集团股份补偿所产生的对价不足以支付其应补偿金额,即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各自实际补偿股份数量与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之积小于其各自应补偿金额,则不足的部分,由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各自按照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资产2022年度盈利预测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23)第0153号),巨星有限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58,894.90万元、40,454.93万元和35,845.64万元,高于和邦集团对应三年分别承诺的净利润金额;巨星有限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共计135,195.48万元,高于巨星集团与和邦集团承诺的三年净利润总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三年合计
承诺金额15,800.0015,900.0026,000.0057,700.00
实际实现金额58,894.9040,454.9335,845.64135,195.48
业绩完成率372.75%254.88%137.87%234.31%

综上情况,本次业绩承诺已完成,巨星集团与和邦集团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