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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南都JLC5

2、股票期权代码:036533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998.6万份

4、行权价格:20.80元/份

5、授予登记人数:372人

6、授予日:2023年2月6日

7、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3月29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3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股票激励授予的具体情况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23年2月6日

4、授予登记数量:4,998.6万份

5、行权价格:20.80元/股

6、授予登记人数:372人,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朱保义董事长、总经理200.004.00%0.23%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371人)4798.6096.00%5.55%
合计4998.60100.00%5.78%

7、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8、等待期: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

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9、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10、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安排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33%
第二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33%
第三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34%

激励对象在上述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升和不合格五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待提升不合格
可行权比例100%100%100%80%0%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办理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南都JLC5

2、期权代码:036533

3、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3月29日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20亿元,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1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45亿元,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1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76亿元,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1亿元。

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至激励计划登记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权益,共计1.4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98.6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372人。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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