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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晶股份: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正承销保荐对宇晶股份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4,719,6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140,659.7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139,740.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11002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3,613.9733,613.97
合计33,613.9733,613.97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8,448,813.28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投资品种不用于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期限: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使用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水峰王军亮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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