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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陈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推荐陈胜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我们审阅了控股股东的推荐函及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陈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陈胜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陈胜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其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

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陈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郑守光 温步瀛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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