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人:刘昱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职期满自2022年8月8日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5 | 5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2 |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
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间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1/26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2/3/23 |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同意 | |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2022/4/15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2022/7/2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2年度任职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聘请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项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年报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2022年度任职期内,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事前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指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尽管本人因任职期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仍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希望公司继续以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刘昱熙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