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机构性质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0000831585821 |
4.执行事务合伙人 | 郭澳 |
5.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4日 |
6.注册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
7.经营范围 |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历史沿革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
9.业务(执业)资质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
10.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 | 郭澳 |
2.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 | 84 |
3.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 | 407 |
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213 |
近一年的变动情况 | 较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378)增加29人 |
3、业务规模
1.2021年度业务收入情况 | |
其中:总收入 | 65,622.84万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58,493.62万元 |
证券业务收入 | 19,376.19万元 |
2.上市公司2021年报审计情况 | |
其中:家数 | 87家 |
收费总额 | 7,940.84万元 |
主要行业 |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3.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 是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 1,455.32万元 |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15,000.00万元 |
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能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否 |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的概括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 |
其中:刑事处罚 | 无 |
行政处罚 | 1次 |
行政监管措施 | 3次 |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无 |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3-008具体如下:
序号 | 处理日期 | 所涉项目 | 处理 机关 | 处理决定 文号 | 处理决定名称 |
1 | 2020年7月3日 |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IPO 审计执业项目 | 宁波证监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5号 | 关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 | 2021年11月23日 |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北京证监局 | 警示函措施决定书[2021]193号 | 关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3 | 2022年11月15日 | 唯优印象(北京)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北京证监局 |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02号 | 关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4 | 2022年11月9日 |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7年度审计项目 | 中国证监会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0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0号 |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笑春,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15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笑春,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15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海,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23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邱平,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1996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