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3月17日 以电子通讯或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君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3.回避表决情况
则》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监事会主席陈君林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织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以上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财务总监冯妙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内容为: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公司拟以总股本数107,301,33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190,400.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权益分配涉及税费缴纳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067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工作,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管,根据2022年度该专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065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工作,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管,根据2022年度该专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065号)。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3.回避表决情况
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编制了《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