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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股票代码:60337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ASIA Cuano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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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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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一)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二)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1月2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不含定价基准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76,045,627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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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并通过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有效期的审议,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8日。若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的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之日。
(九)公司控股股东为创能明,实际控制人为李金钟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十)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比例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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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以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为代表的建筑领域。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1,418.23万元、32,469.97万元、-54,399.32万元及7,000.52万元,建筑领域受宏观政策、产业政策、投资规模等影响存在波动,2021年以来受下游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扩大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加大,信用减值金额较大,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
房地产行业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近年来,为了抑制部分重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及房地产金融泡沫风险,政府及监管部门相继提出了“房住不炒”等理念,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行业出现一定程度波动,带动公司经营业绩波动。自2022年以来为了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监管部门接连释放降低贷款基准利率、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16条等积极信号,但考虑到房地产政策的传导具有滞后性,短期内房地产销售端仍处于筑底阶段,业绩恢复尚需一定时间,若房地产政策传导及市场企稳进度不及预期,公司仍面临业绩在短期内无法快速恢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118,974.52万元、204,061.45万元、239,051.63万元及238,742.02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金额分别为3,153.51万元、12,516.33万元、24,592.30万元和28,9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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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整体规模较大。2021年以来受下游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扩大的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加大,信用减值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6,224.12万元、10,928.30万元、78,246.04万元和2,384.78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由于下游房地产及工程施工客户的账期较长,若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持续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款项等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导致账龄增长或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比例,将提高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而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12%、32.64%、24.02%和31.79%,其中2019年和2020年较为稳定;2021年受原料采购价格上涨影响,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步入2022年,公司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传导作用逐步显现,公司产品价格逐步提升,加之2022年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下降趋势,带动公司2022年1-9月毛利率恢复至31.79%,毛利率波动较大。如未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或提升产品价格等,将面临毛利率波动较大甚至持续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结构以直接材料为主,其中功能型建筑涂料直接材料在成本中占比约为90%,保温装饰板、保温材料等产品直接材料在成本中占比约在85%以上。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乳液、钛白粉、聚苯乙烯颗粒、树脂、助剂、硅酸钙板等,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与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关联度较高。2021年受原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中乳液、助剂、钛白粉、树脂分别上涨45.23%、9.61%、
37.74%和35.82%,聚苯乙烯颗粒上涨34.26%,上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毛利率较大幅度下降,未来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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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李金钟直接持股及通过创能明、润合同泽、润合同生和润合同彩间接持股,控制了发行人58.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创能明、润合同生合计质押了发行人8,912.95万股股份。李金钟先生本次认购资金中部分资金拟通过股票质押等方式合法筹集。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形,而李金钟先生无法通过追加质押股票或保证金等方式增加保障措施,则李金钟先生所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乃至影响实际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六)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尽管李金钟先生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但仍不排除受股票价格波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七)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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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 3
二、相关风险提示 ...... 5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 义 ...... 11
一、基本术语 ...... 11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概况 ...... 14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的主要内容 ...... 3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4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5
七、诉讼、仲裁情况 ...... 58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情况 ...... 59
九、同业竞争情况 ...... 60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6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4
三、发行方案概要 ...... 64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6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 67
第四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 68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68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 70
1-1-9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3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原因及规模合理性 ...... 73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3
四、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 74
五、本次募集资金融资间隔 ...... 74
六、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 74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控制权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8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8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5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6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86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90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0
四、其他风险 ...... 90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 9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 10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10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3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4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05
1-1-10附件一 ...... 108
附件二 ...... 125
附件三 ...... 133
附件四 ......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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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亚士创能、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 指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创能明 | 指 | 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润合同生 | 指 | 发行人股东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 |
润合同泽 | 指 | 发行人股东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润合同彩 | 指 | 发行人股东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亚士漆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 |
亚士合通 | 指 | 发行人参股子公司上海亚士合通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持股15% |
福赛特 | 指 | 发行人参股子公司上海福赛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持股1.43% |
保资碧投 | 指 | 发行人参股子公司珠海保资碧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持股1.76% |
AGL | 指 | ASSETSINO GROUP LIMITED,为实际控制人李金钟持股100%注册于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有限公司 |
亚士漆(香港) | 指 | 亚士漆(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润合明仓储 | 指 | 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原名“亚士保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创能(重庆)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创能(乌鲁木齐)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
创能(石家庄)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 |
创能(西安)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创能(天津)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创能(广州)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创能(滁州)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
亚士销售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亚士防水(滁州)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防水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 |
创能新材料(重庆)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
创能新材料(广州)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成都)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泉州)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南宁)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南宁)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沈阳)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德州)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德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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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辅材(青岛)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九江)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九江)有限公司 |
亚士辅材(湖州) | 指 | 亚士辅材全资子公司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润合源生 | 指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润合源生实业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 |
住建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专业术语
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 | 指 | 在工厂预制成型的板状制品,由保温材料、装饰面板复合而成,具有保温和装饰功能的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主要有泡沫塑料保温板、无机保温板等。目前,装饰面板主要由无机非金属材料衬板及装饰材料组成,也可为单一无机非金属材料。 |
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 指 | 以阻燃性聚苯乙烯颗粒为主要原料,通过对颗粒表面进行防火涂层处理,制成以防火涂层为连续相,以聚苯乙烯颗粒为分散相,具有热固型材料特点的泡沫建筑保温板材。 |
CPST、柔性花岗岩 | 指 | 以乳液等有机高分子材料和彩砂等无机矿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混合搅拌、喷涂、烘干、脱模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一种仿石效果的建筑内外墙装饰材料,具有可弯折、可卷曲的柔性特征。 |
EPS板、膨胀聚苯板 | 指 |
由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成的具有闭孔结构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
高分子共聚改性 | 指 | 通过引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功能性单体参与聚合反应以改进提高高分子材料性能的化学改性方法。 |
VOC | 指 | 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 对VOC 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VOC含量的定义是:“涂料中总挥发物含量扣减水分含量,即为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
薄抹灰 | 指 | 是以挤塑聚苯板(XPS板)、膨胀聚苯板(EPS板)或其他保温板为保温芯材, 采用聚合物粘结砂浆将保温板粘贴在外墙外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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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采用3-5mm厚聚合物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布(或钢丝网)作为罩面层起到抗裂、防渗的作用,构成的一套完整外墙保温构造系统。 | ||
建筑节能 | 指 | 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
注: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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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ASIA CUANO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
法定代表人 | 李金钟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亚士创能 |
股票代码 | 603378 |
上市时间 | 2017年9月28日 |
总股本 | 431,736,425股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综合楼三层、四层 |
邮政编码 | 201707 |
电话号码 | 021-59705888 |
传真号码 | 021-60739358 |
公司网址 | www.cuanon.com |
电子信箱 | dmb@cuanon.com |
经营范围 | 建筑环保节能装饰、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新材料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加工保温新材料;销售: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从事技术和货物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持有人类别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 合计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境内自然人 | 120,121,664 | 27.82 | 3,139,783 | 0.73 | 123,261,447 | 28.55 |
境外自然人 | - | - | - | - | - | - |
国有法人 | 4,460,858 | 1.03 | - | - | 4,460,858 | 1.03 |
境外国有法人 | - | - | - | - | - | - |
境外法人(含QFII、RQFII) | 4,374,997 | 1.01 | - | - | 4,374,997 | 1.01 |
其他 | 299,639,123 | 69.40 | - | - | 299,639,123 | 69.40 |
合计 | 428,596,642 | 99.27 | 3,139,783 | 0.73 | 431,736,42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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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册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限售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3,535,000 | - | 26.30% |
2 | 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629,500 | - | 9.64% |
3 |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845,000 | - | 8.77% |
4 | 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411,350 | - | 7.28% |
5 | 李金钟 | 境内自然人 | 27,058,395 | - | 6.27% |
6 | 赵孝芳 | 境内自然人 | 22,517,775 | - | 5.22% |
7 | 沈刚 | 境内自然人 | 13,247,925 | - | 3.07%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51组合 | 其他 | 7,512,321 | - | 1.74% |
9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其他 | 7,223,524 | - | 1.67% |
10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聚宝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350,000 | - | 1.01% |
合计 | - | 306,330,790 | - | 70.97% |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创能明直接持有发行人113,53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30%,为公司控股股东。创能明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内容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2月15日 | ||
注册资本 | 3,100万元 | ||
住所 | 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4幢1层A区136室 | ||
股权结构 | 李金钟持股70%,李甜甜持股30% | ||
主营业务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2021年度/年末 | 11,538.76 | 7,262.26 | 2,854.81 |
2022年1-9月/9月30日 | 14,612.12 | 7,103.06 | -15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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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金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724196409XXXXXX,住所为杭州市上城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5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李金钟先生持有创能明70.00%的股权,创能明持有公司
26.30%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生80.05%的股权,润合同生持有公司
9.64%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泽100%的股权,润合同泽持有公司8.77%的股份;李金钟持有润合同彩68.07%的股权,润合同彩持有公司7.28%的股份。李金钟直接持股及通过创能明、润合同泽、润合同生和润合同彩间接持股,控制了发行人58.26%的股份。
3、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概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及其应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中“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之“C2641涂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发行人属于“3.3.7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项下的“3.3.7.1涂料制造”。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所处细分行业为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根据不同产品涉及的具体细分包括建筑涂料行业、建筑节能材料行业、建筑防水材料行业。
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下游是房地产开发、建筑与装饰及基础设施行业,包括民用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高铁、隧道、地下管廊等,产品通过直销和经销商渠道销售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与装修工程公司、其他建设单位等;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化工原材料生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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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在经过了多年发展后,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们对建筑审美需求的同时,顺应了绿色节能低碳的发展趋势,未来随着部品生产工厂化和现场施工装配化率的不断提高,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将走向新兴工业化道路,发展前景良好,市场潜力巨大。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目前,行业宏观管理职能由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公安部行使,其主要负责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指导技术创新,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等。
行业内主要协会为:
1、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3、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4、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5、中国建筑学会建材分会;
6、中国绿色建筑协会;
7、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以上自律性组织主要承担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贯彻及市场研究、行业自律管理等职能。
(三)行业产业政策及法规
报告期内,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 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 | 2019年 | 6月国常会明确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并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央补助资金。 |
2 | 政府工作报告 | 国务院 | 2019年 | 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 |
3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 生态环境部 | 2019年 | 我国工业涂料中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不足20%,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40%-60%的水平。要求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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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 | ||||
4 |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 应急管理部 | 2019年 | 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 |
5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发改委 | 2019年 | 将“新型防火涂料”、“岩棉复合材料制品/部品”、“A级阻燃保温材料制品,建筑用复合真空绝热保温材料,保温、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列为鼓励类 |
6 | 化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 | 工信部 | 2019年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四项标准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
7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住建部 | 2019年 | 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 |
8 | 《关于开展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要求包括船舶工业在内的24个工业行业的重点排放企业开展VOCs综合治理,通过三年时间,到2022年,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进一步下降10%的目标;到2020年底前完成20%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70%治理任务,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
9 |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 生态环境部 | 2020年 | 把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的重要任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抓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第二次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1年 |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
11 | 《保温装饰一体化板外墙外保温系统采购标准》 |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优采平台 | 2021年 | 规范房地产行业对保温装饰成品板的采购行为,保证建筑安全,国内指定的首个保温装饰板采购标准。 |
12 | 《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框架》(2021年) | 住建部 | 2021年 | 加大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力度,为推动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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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13 |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2021年 | 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实施。 |
14 | 《关于“十四五”防水行业高质量发展共识(2021-2025)》 |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 2021年 | 确立了“十四五”期间,推进防水行业的绿色化、智能化、服务化、国际化,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行业共识 |
15 | 《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 |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 2021年 | “十四五”涂料行业产业主要发展规划:1、涂料行业将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实现可持续增长,积极推进产业升级,优化涂料产品结构,环境友好型涂料产品的占比逐步增加。2、涂料行业将加大科研技改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涂料行业的高质量发展。3、坚持生态绿色发展,提高可再生资源利用率,提升废副产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碳排放,争取早日实现涂料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
16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 发改委等 | 2022年 | 将“高性能涂料、胶粘剂,高固体分、水性、粉末、辐射固化、无溶剂等低 VOCs含量工业涂料及配套树脂,水性工业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包括高端丙烯酸丁酯和高端丙烯酸辛酯)生产”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 |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
1、行业发展前景
(1)我国城镇化建设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亦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新时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指明了基本方向。1978年至2022年,我国城镇化率从17.9%提升至65.22%,年均提高1.08%,与发达国家70%-80%的城镇化率相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根据中国社科院的预计,到2025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68%。未来,中国城镇人口和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升,叠加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除持续激发旺盛的城市住房需求外,也将对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刚性需求,成为区域发展、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为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打下真实消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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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2012年至2021年近十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及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始终处于上升趋势,但2022年呈现的下滑势头明显。房地产行业投资与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高度相关,亦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发展持续承压、信用收紧、市场总体流动性较为紧张及相关政策的不利变化的叠加影响下,房地产行业出现市场低迷、信用风险集中爆发、新开工意愿下降的情形,市场信心亟待恢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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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央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先后出台了降息降准、鼓励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和并购贷、加大保障房支持力度、暂缓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等金融与财政层面针对需求端和融资端进行放松的政策。地方层面的“因城施策”政策宽松亦在提速扩容,通过供给端缓释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压力、打开拿地空间、提高拿地意愿。相关政策的出台及“刚性和改善性需求”方向的确定,将逐步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回暖。随着行业长效机制的不断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不断丰富,房地产行业将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阶段。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锚定了实现新型城镇化的远景目标,标志着我国持续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一步提速。预计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国家政策的引导、我国城镇化建设结合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的持续推进以及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等发展红利的叠加,将为行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内在动力。
(2)区域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为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国内大循环的覆盖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迈出坚实步伐,2021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9.6万亿元、27.6万亿元、10.1万亿元,总量超过全国的40%。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区域结构调整释放巨大内需,在此基础上推进城镇化及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拓宽了行业市场空间,激发市场活力。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均对城镇化后对应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明确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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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培育发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通过城镇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乡村经济发展及乡村产业,在以城带乡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并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及劳动力优势,形成城乡产业融合的互补和良性互动。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则对进一步提升农房和村庄建设品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了切实要求。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作为城乡建设中具备举足轻重地位的基础行业,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3)旧改、重涂为本行业释放巨大存量市场空间
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深入,原有的老旧小区的建筑布局、施工质量及居住环境等问题不断凸显,同时,用地紧缺、土地利用粗放、居民住房改善存在的需求等矛盾逐渐突出。近年来,国务院、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多次提及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及2035年愿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推进老旧楼宇改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022年2月,国新办举行的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住建部负责人表示“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向存量的提质改造和增量的结构调整并重转变。”据住建部2019年公布的摸排结果,我国待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达17万个,涉及建筑面积约40亿平米、涉及居民上亿人。老旧小区改造将为涂料、防水材料、保温节能材料及辅料带来新的市场机遇,若同步带动室内翻新重涂的需求,将释放更大的空间。据原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测算,旧改市场空间估计在5万亿元规模。若按5年改造期计算,每年可贡献约8,000-10,000亿元投资额。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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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市更新,开展老旧建筑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后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数据,202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5.1万个。根据住建部的统计,2022年,全国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25万个、876万户,超额完成2022年度的计划开工任务。2023年计划完成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以上。
此外,根据前期全国试点情况,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户内翻新装修进行重涂的比例约为20%-30%,或带动整体市场空间进一步提升;同时,2015年至2021年期间,全国二手房成交量分别为457万套、506万套、430万套、430万套、426万套、420万套及393万套,随着未来旧房改造的持续推进,存量建筑的旧改、重涂市场将成为我国建筑涂料的新驱动力,为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4)国家对建筑节能、防水材料等各项行业标准的提升为行业提供更多机遇
当前,节能建材在建筑节能方面可起到重要作用,在城市建设规模日趋扩大的今天,能源战略与建筑绿色节能策略已经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和重心,为行业提供了良好契机。2022年12月,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专业委员会编撰的《2022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系列研究报告》披露,2020年全国建筑全过程(含建材生产、建筑施工和建筑运行)能耗总量为22.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45.5%;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50.8亿吨,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为50.9%;其中,2020年全国建筑运行碳排放总量为21.6亿吨标准煤,占全国碳排放总量比重的21.7%。合理利用各种节能材料,不仅可以提高建筑自身的保温、隔热效果,有效减少因采暖、制冷所耗费的能源,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根据清华大学建筑节能中心的研究数据,通过加强建筑外墙等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改造,可使北方地区建筑冬季采暖平均需热量降低18%左右,实现建筑节能18%左右。
根据住建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要求,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住建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目标截至2025年末,完成既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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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加快进行,将持续拉动行业需求。未来,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发展空间巨大。
此外,我国防水行业标准出台较晚,于近年内的新政出台步伐加速。由住建部颁布并即将于2023年4月正式实施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提出:
地下/屋面/外墙/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分别不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年限/20年/25年/15年,较现行5年规定大幅提高。新规落地实施后对防水材料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单位面积防水材料用量增加、不同场景一般防水范围大幅扩大、混凝土或砌块建筑外墙工程必须做防水等;同时,新规对建筑物的屋面、地下室、室内、外墙等场景防水范围大幅扩大,且各级别的防水道数要求有所增加,有助于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助力行业走向规范。
国家历次政策标准的颁布均为行业带来了深远影响,为行业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5)绿色环保的要求的不断提高,绿色环保建材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目前“低碳、环保、资源、健康”已成为时代发展的主题之一,成为了社会热门话题,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对建材的环保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而新型功能型建筑涂料在背景下催生。建材产业当前的主要发展趋势围绕环境问题、减少VOC排放、降低能源消耗,以及提高产能和性能为中心,将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为行业内的头部企业带来发展机遇,驱动产业向绿色环保的方向迈进。
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低(无)VOC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并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将低VOC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未来随着环保政策日益趋严及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绿色建材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住建部发布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提到,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和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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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优化选材提升建筑健康性能,开展面向提升建筑使用功能的绿色建材产品集成选材技术研究,推广新型功能环保建材产品与配套应用技术。
(6)“大建涂”产业融合有助于头部企业综合竞争优势的提升
“大建涂”行业系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防水材料的统称,所组成的是一个市场空间规模巨大的“大建涂”行业。在当前“大建涂”行业融合趋势下,行业内头部企业纷纷利用自身在行业内的积累谋求升级,向其他领域不断拓展延伸,为行业整体发展带来深刻变化。一方面,以发行人为代表“大建涂”行业头部企业正逐步相互渗透融合。“大建涂”行业头部企业由于客户渠道相通,基于业务协同、渠道协同、客户共享等方面的考量,在产业布局、业务领域等方面出现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局面。头部企业凭借在资金、品牌、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以及渠道等多方面的优势,通过业务的拓展延伸,推动着“大建涂”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另一方面,当前“大建涂”行业依旧呈现“大行业、小企业”特征,以功能型建筑涂料为例,涂界发布的中国涂料百强企业收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建筑涂料行业CR10为18.22%;而依据广发证券研究报告的统计,美国涂料行业的CR5在90%以上,具备较大的提升空间。目前,“大建涂”行业集中度提升已进入加速通道,主要原因系:1)我国城镇化快速提升了带动房地产行业的集中度。注重集采模式的房地产企业和具备丰富渠道的经销商越发青睐具备资金、服务、技术、产能布局、产品品类、产品质量各方面优势的“大建涂”头部企业,资源逐渐向其集聚、加速推动市占率的提升;2)受环保要求的提高、经营合规性成本上涨、产品价格优势削弱及属地化营销网络优势的衰退等因素的影响,落后产能的生存空间被持续压缩、非标产品逐步出清,助力行业整合加快,释放较大市场空间、充分体现规模效应、加快行业集中度提升。
2、行业壁垒
(1)功能型建筑涂料领域
1)品牌壁垒
目前,我国建筑涂料市场上已经存在一批知名品牌,外资品牌如SKK、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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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邦、多乐士等;内资品牌如嘉宝莉、三棵树、亚士等,市场对这些知名品牌认可度已经比较高,为新进入行业企业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成为新进入者的品牌壁垒。
2)营销网络壁垒功能型建筑涂料的市场广阔,营销网络的布局、市场覆盖能力是决定建筑涂料企业销售的基础。公司在建筑涂料市场主要通过“直销+经销”模式形成营销网络覆盖市场。直销通常是大客户直接与厂商对接;经销一般是区域经销商与厂商对接,厂商通过各种销售政策,强化经销商的品牌忠诚度,厂商一般要求经销商仅经销本企业产品。这种渠道格局,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壁垒,新品牌很难进入现有渠道网络并快速推广与发展。
3)技术壁垒高装饰性、多功能性、节能环保、低成本已成为建筑涂料的发展方向,产品类型丰富,品质不断提高,依靠一两个固定产品配方已经难以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新进入企业需要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产品开发能力,才能适应市场竞争。4)环保壁垒目前我国对涂料行业发展环保要求大幅提高,涂料行业的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出台,使得小规模、技术实力落后、环保要求不达标的企业将陆续被淘汰,从而促进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加速了行业不规范企业的出局,构成了潜在企业进入行业的重要壁垒。
(2)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领域
1)技术与专利壁垒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是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的复合新产品。产品结合了涂料技术、涂装技术、无机板技术、保温材料技术;在系统应用中结合了建筑节能构造设计、建筑外立面装饰效果设计等。特别是在生产过程中,不但需掌握先进的涂装生产线装备技术、涂装工艺,而且必须熟知与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涂装性能要求相匹配的涂料技术,技术工艺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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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针对客户对饰面效果的不同需求,需要在配套涂料的生产和涂装工艺上及时做出工艺调整,这种快速研发和服务响应能力对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在技术创新和掌握核心技术的同时,发行人也积极申请专利以保护知识产权,造成了新进入者的壁垒。2)项目经验壁垒由于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是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的复合新产品,市场认知度还不高,客户对产品应用的安全性、应用中的安装技术节点、系统应用的整体效果及其耐久性特别关注,在选材时,一般需要经历“跟踪关注、技术探讨、产品试用、规模使用”等阶段,因此对系统供应商过往的成功案例非常看重。缺少既往工程业绩及项目经验使新进入者很难获得客户认同,对其快速形成规模销售构成壁垒。
3)人才团队壁垒
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应用需要拥有跨专业技能和知识的技术人才,目前这方面的综合技术人才不多,流动性不高。以本公司为例,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及关键原材料的管理运营工作及技术创新是由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团队直接主持,骨干人才以自我培养为主,团队稳定。后进入市场和计划进入市场的企业,很难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高技术人才及运营管理团队且可能缺乏合理的专项人才培养机制,影响其进入速度和产品竞争力。
4)产能规模壁垒
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行业经过多年来的推广,至今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项目开始应用;其次是中小型房地产商项目逐步应用;现已进入第三阶段,即主流房地产商在部分项目中应用。市场认知度和使用量持续增长。
随着大型房地产商开发的单个项目规模增大且个性化要求增多,对供货能力要求日益提高;同时,外墙保温装饰系统施工工期短,这对厂家的阶段性供货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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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行业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期,规模效应明显,产能规模大的企业生产成本较低,对客户的保障能力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高,增大了新进入者的市场风险。
(3)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1)技术壁垒
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领域已经面临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标准不断提高,同时各地政府不断提高建筑材料的技术质量要求,客户也在不断的加强项目质量风险控制,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的产品性能等各个层面受到关注。传统的技术工艺需要研究改进,必须在防火性能、保温性能、物理性能以及经济性方面综合提升。不仅对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厂商的挑战,亦构成了新进入者较高的技术壁垒。
2)产能布局壁垒
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密度小,体积大,相应物流成本较高,因此主要是以本地化供应为主。一个品牌要形成全国性供应能力,必须通过建设区域工厂,以覆盖周边市场,并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实现规模效应。对于新进入企业,受制于市场基础,很难在进入期就同时在多个区域形成大规模产能,这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新进入者的发展速度。
(4)防水材料
1)技术壁垒
防水材料的质量和应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及竣工成果。建筑物完工后的使用过程中,会受到各类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为保证防水材料长期正常使用,防水材料必须具备抗裂性、耐用性、环保性;同时,不同客户对防水材料的配方以及施工工艺有不同要求;因此,前述的产品需求对行业内企业提出了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的要求。防水材料企业需根据材料的适用性及客户的不同需求持续研发材料配方、生产技术及施工工艺。大量中小企业及新晋市场参与者因生产工艺不成熟、成品率低、产品质量不稳定等技术瓶颈而无法形成规模生产。因此,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较高的工艺技术要求对新进企业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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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销网络壁垒防水材料的使用范围遍布全国各地,为紧跟客户需求,需建立全国性的营销网络。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通过建立或逐步完善已有的营销网络来抢占市场先机,以实现产品的市场覆盖和快速推广。持续深度拓展营销网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需要长时间的经营积累,在行业内缺乏积累的企业受制于不完善的营销网络,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3)资金壁垒建筑防水材料行业属于固定资产投入金额较大的行业,新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线或基地所需的建设资金较大。此外,国家对建筑防水材料领域的环境保护要求日益提高,相关部门加大对防水材料产品质量及生产企业环境污染的监管,引导行业内企业对装备及工艺、环保设备的提升,现有成规模的企业通过早期积累已获得较大的优势,新进企业需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才能达到装备和环保要求,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了一定的资金壁垒。
3、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
(1)周期性
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投资总额持续上升,加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大背景,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发展趋势比较稳定,无明显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
由于我国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的建筑热工设计要求不同,对建筑保温要求也不同,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的销售存在一定区域性特征。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是保温装饰系统的主要市场,这类地区包括我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占我国国土面积的90%以上,具体分区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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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3)季节性
由于天气原因及春节因素,我国建筑行业在春节前后的春、冬季时段开工率不高,因此发行人产品的使用量不大,属于淡季;全年其余时间均为施工旺季,产品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1)功能型建筑涂料
功能型建筑用涂料为涂料中最重要的应用领域,近年来总体趋势良好。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中国涂料行业完成产量3,800万吨,同比增长1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00亿元,同比增长16%,均实现较快增长。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在其牵头编制的《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中预计,“十四五”期间中国涂料行业总产值将保持年均4%左右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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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涂界
自2015年至2020年,发行人主要产品功能型建筑涂料产量占涂料总产量的比例始终超过三分之一,且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中国涂料行业完成产量3,800万吨,按照建筑涂料约占比46.7%,2021年建筑涂料产量约1,775万吨,系我国产量最大的涂料类型。
我国功能型建筑涂料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根据涂界发布的中国涂料百强企业收入数据统计,2022年CR10为18.22% ,根据广发证券的研究报告,美国涂料行业的CR5在90%以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相对充分的市场竞争的大背景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前十强涂料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前百强的49%。同时,排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梯队层次,头部企业包括立邦(Nippon Paint)、本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嘉宝莉化工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行业内存在数量众多的小型涂料生产企业。随着近年来国内头部企业在产品、品牌、渠道等方面的深度挖掘,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聚拢的迹象逐渐显现。
(2)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
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行业在政策和龙头企业推动下,行业发展加快,但呈现粗放式发展的特征,知名品牌少,少数领军企业技术研发成果未形成有效保护,致使行业内多数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有限,以产品模仿和技术跟随为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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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一体板分会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建筑保温装饰一体板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建筑保温装饰一体板产业总产能主要集中分布在华东地区(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福建省)、华北地区(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西北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华南地区(广东省)等五大区域的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合计约有200余家企业,其中山东地区约50余家、京津冀地区约40余家,江浙沪地区约40余家,川渝地区约20余家,新疆地区约20余家,其余地区分布较为零散。
数据来源: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一体板分会。其次,在政策和龙头企业推动下,行业正逐步向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以本公司为代表,行业内主要企业有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久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较早开展产业布局的企业;同时,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亦吸引了众多具备产业、资本优势的企业,基于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及对现有产业链进行配套延伸布局的初衷而进入行业中,如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市场已成为产品种类多、技术构造多样、新增建筑保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需求巨大的一个产业。建筑保温材料市场规模巨大,厂家众多且小而分散,呈现区域化供应为主的行业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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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水材料
我国防水材料行业标准出台较晚,以至于前期发展历程致使行业生态良莠不齐,形成了行业内竞争相对激烈、集中度较低、低端产能过剩的“大行业,小企业”格局。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统计,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防水材料企业合计839家。相对于千亿级行业空间相比,行业总体集中度水平较低。目前,东方雨虹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若按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朱冬青预计的防水材料市场规模在2,000亿的口径计算,东方雨虹2021年按照营业收入口径预计的市占率约为12.74%;行业内其他总体收入规模相对较大、行业知名度高、管理能力较强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上市头部企业科顺股份、凯伦股份2021年按照营业收入口径预计的市占率不足5%。此外,行业内包含众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及主要生产非标产品的市场参与者,行业集中度的提升空间较大。
近年来行业内其他建材上市企业纷纷开始跨界进入防水材料行业,竞争格局逐步优化。上市企业依靠其品牌认可度、品控能力、产能优势,将逐步抢占市场份额。头部企业行业地位和话语权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压缩非标产品生存空间、出清非标产品、明确行业标准、优化竞争格局。
2、发行人竞争地位
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下游客户首先关注的是建筑装饰效果,基于不同建筑外墙饰面效果形成细分市场。目前市场中建筑外墙装饰材料主要有涂料、石材、玻璃幕墙、墙砖、铝板、保温装饰板等产品。
各类建筑外墙饰面形成的细分市场之间也存在竞争。目前涂料依靠价格优势,占据了细分市场的最大份额;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的在商业建筑中采用率较高,由于其价格高、资源消耗大,主要满足高端建筑的需求。随着市场对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认知度的提高,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向高价位的石材幕墙和铝板幕墙的市场延伸,同时也向中低价位的传统外墙外保温与涂料饰面的市场延伸,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公司在功能型建筑涂料基础上,先后研发、生产了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使公司成为行业内同时拥有该四大产品及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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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少数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连续多年成为500强地产企业首选供应商。根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500首选供应商服务商品牌测评研究报告》,在涂料装饰保温一体板(材料)类品牌首选率为14%、保温材料类品牌首选率为16%。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重要荣誉与奖项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荣誉名称 | 颁发机关 | 获得时间 |
1 | 亚士创能 | 2019-2022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 保温材料类) |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 | 2019年3月、2020年3月、2021年3月、2022年3月 |
2 | 亚士创能 | 2019-2022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 涂料装饰保温一体板) | ||
3 | 亚士创能 | 2019-2022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 真石漆类) | ||
4 | 亚士创能 | 2019-2022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 涂料类) | ||
5 | 亚士创能 |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涂料行业成果展示企业 |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 2019年3月 |
6 | 亚士漆 |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涂料行业成果展示企业 |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 2019年3月 |
7 | 亚士创能 | 2019年-2021年度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2019年7月 |
8 | 亚士创能 | 2019年中国房地产供应商渠道管理力品牌TOP5 | 中国房地产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 | 2019年9月 |
9 | 亚士创能 | 2019年行业先进单位 |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 2019年12月 |
10 | 亚士创能 | 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产品质量领跑者·“亚士创能”一体板制品 |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 2019年12月 |
11 | 亚士创能 | 2019-2022年度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 |
12 | 亚士创能 | 2020年中国房地产供应链上市公司投资潜力10强 |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 | 2020年5月 |
13 | 亚士创能 | 2020-2023年度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四保温材料)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绿色建材评价中心 | 2020年7月 |
14 | 亚士创能 | 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产品质量领跑者 |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 2020年10月 |
15 | 亚士创能 | 2021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500首选供应商涂料装饰保温一体板(材料类) |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 | 2021年3月 |
16 | 亚士创能 | 2021年上海市建材行业协会先 |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 | 2021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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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荣誉名称 | 颁发机关 | 获得时间 |
进单位 | 会 | |||
17 | 亚士创能 | 2021年度全国涂料行业质量领先品牌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2021年8月 |
18 | 亚士创能 | 2022年度全国消费者质量信誉保障产品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2022年3月 |
19 | 亚士创能 | 2022-2025年度长三角数字干线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证书 |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22年8月 |
20 | 亚士创能 | 2022-2024年度供应商工厂认证证书 | TUV、采筑联盟 | 2022年9月 |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公司在功能型建筑涂料基础上,同时生产开发功能型建筑涂料、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是行业内同时拥有四大产品体系及其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少数企业之一。
(1)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在引领中国功能型建筑涂料发展潮流的同时,深入洞察市场需求和行业转型升级趋势,锐意进取,加大科研投入,相继自主研发了保温装饰板、真金防火保温板、柔性花岗岩等绿色建材产品,成为行业内少数同时具备建筑涂装、节能保温、建筑防水等产品体系及其系统服务能力的企业。
公司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公司设立了产品技术研发中心、新材料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与华东理工大学、万科绿色研究发展中心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注重行业前沿科技的研究及应用型技术的研究。公司是上海市首批“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致力于研究开发涂料和节能新材料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69件,其中发明专利85件、实用新型专利69件、外观设计专利15件。此外,亚士创能、亚士漆、创能新材料(滁州)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亚士创能先后被认定为“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单位”、“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并被技术监督局评为“采用国际标准先进企业”。
2)人才团队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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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公司维持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公司坚持“先人后事”的理念,注重全方位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形成了以轮岗为主、系统学习、专项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设立了针对新人培养的“蓄水池计划”,以及以后备干部培养为目的的“彩虹计划”。公司管理层团队由多种专业背景的人士组成,专业互补性强,行业经营经验基本都在10年以上,在行业发展趋势认识和企业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保障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公司拥有的人才团队优势可以支持公司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3)产品结构协同及产能布局的优势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涂料、建筑墙体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及其应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丰富的产品结构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高度协同效应,使公司在建筑涂装、建筑节能、建筑防水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能力上具备显著的优势,能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和更全面的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不同产品体系所面对的主要市场渠道相通,客户资源可以充分共享,使公司强大的销售网络向高效立体化、平台化方向发展。同时,公司设有包括上海青浦、安徽滁州、新疆乌鲁木齐、重庆长寿、河北石家庄、广州花都等综合智能制造基地,以及遍布全国的多个卫星工厂。其中,卫星工厂中已有12个专业工厂,辅材工厂分布在陕西西安、福建泉州、四川成都、广西南宁、山东德州、辽宁沈阳、山东青岛、江西九江、浙江湖州等地,协助公司产品供应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并将本地化优势和综合成本领先优势得以发挥。
发行人的产品结构协同及产能布局优势,在主流房地产商进行指定供应商选择中发挥了竞争优势,为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主流市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准入领先优势
为了保证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及技术把关,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保温材料及其应用技术标准实行备案管理,对未经备案的产品,则限制使用。备案过程通常由设计、材料、施工构造方面的专家,从阻燃性、物理性、系统匹配性、安全性等角度进行论证,程序严谨科学。以上海为例,备案需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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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技术鉴定评估、标准编制、申请人实验室评估、备案、节能数据库入库等程序。截至2022年9月30日,在有效期内的备案证包括建筑节能保温材料46个,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58个。备案覆盖区域在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中具有领先优势。
5)品牌优势公司以“制造与服务融合,做新时代美好家居生活服务商”为发展定位,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北京奥运会场馆与城市翻新工程项目、上海世博会场馆与世博600天城市翻新等重大工程项目;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建“亚士石湾希望小学”、“东阳古渊头老年文化公园”、青海班玛县县城街道翻新工程等,使品牌与社会发展、市场发展、企业发展相融合。
公司拥有“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五星级企业”、“2022上海民营企业100强”、“2022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2022年度全国涂料行业质量领先企业”、“2022年度全国建筑防水质量领先企业”、“2022年度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涂料类”、“2022年度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保温材料类”、“2022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真石漆类”、“2021中国房地产供应商竞争力十强(防水材料)”、“2021中国房地产供应商竞争力十强(保温材料)”等荣誉称号。借助于品牌优势和综合实力,目前公司已与一批主流房地产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6)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化管理;以质量为根本,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不断强化员工质量意识,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产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在行业中形成了良好的质量口碑,公司多次被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新型墙体和建筑节能材料分会评为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行业质量优胜企业。
7)营销管理优势
公司坚守“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核心的本质营销”理念,推行技术型方案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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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注重销售人员专业知识及产品应用知识培训,注重与建筑设计院、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产品应用技术交流,发挥“技术型销售”优势,为更多客户提供全面涂装解决方案。针对全国不同区域市场特征,公司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和销售策略,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2)竞争劣势
人才储备是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源泉,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张,公司需招募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及其应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发行人是行业内少数同时拥有四大产品体系及其系统服务能力的企业之一。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1、功能型建筑涂料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建筑风格、气候条件,开发出了具有高装饰性、高保色性、高防污性、高耐候性、高抗裂性等特点的功能型建筑涂料83个系列、639个品类,主要产品包括真石漆、质感涂料、多彩涂料、弹性涂料、反射隔热涂料等,公司涂料产品主要分为如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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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工程案例 | 特性 |
真石漆系列-亚士花岗岩纹理真石漆 | 该产品弥补了传统真石漆所缺少的岩石片状效果,并可非常真实地体现花岗岩的纹理效果与质感,是传统真石漆的升级换代产品。由于其仿石材效果真实且自重较小,也弥补了外墙外保温墙面无法干挂石材的缺憾,并具有15年以上的耐久性。 | |
质感涂料系列-亚士陶彩砖 | 产品的自重轻,彻底杜绝了外墙砖系统的脱落隐患。其涂层效果仿真度高,装饰效果完全可媲美各类外墙砖。亚士陶彩砖是以天然沙石和特殊合成树脂为主体的砂壁状涂料,具有优良的耐候性,可长时间保护建筑物的美观,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能在任何形状的建筑曲面上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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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工程案例 | 特性 |
多彩涂料系列-亚士凝彩石 | 当涂料干燥后,彩色粒子仅发生轻微收缩,彩色粒子便可突出墙面,形成不平整的粗糙表面,与传统的砂壁状质感涂料搭配水包水多彩效果一致,一次喷涂后即可得到仿毛面花岗岩效果,施工工艺简单,缩短了施工时间并降低了施工成本。 | |
弹性涂料系列-亚士净洁弹性外墙涂料 | 亚士净洁弹性外墙涂料不仅具有超强的自洁能力,而且耐沾污、耐老化能力强,适用于气温较高的地区的多种类型项目,尤其适合墙面出现细小裂纹的基材墙体,结合亚士中层料使用可以做出桔皮等特殊质感效果。 | |
反射隔热涂料系列-亚士反射隔热质感涂料 | 通过不同的施工工艺、手法和技巧,创造特殊装饰效果;具有极高的耐侯性,柔韧性,不易褪色,可弥盖墙体细微裂纹,更加环保,经济,个性化。 | |
耐久型油性涂料系列-亚士超耐久FC氟碳涂料 | 耐久型油性涂料是在常规油性涂料耐久的基础上,特别增设了耐化学品功能。基于涂膜的交联状分子构造,该产品较任何水性外墙乳胶漆均具有更好的防化学品能力和防止空气中灰尘污染的能力,令墙面更耐久、更洁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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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工程案例 | 特性 |
内墙乳胶漆系列-亚士雅加丽耐擦洗墙面漆 | 亚士雅加丽耐擦洗墙面漆是一种工程型的,且久经证实的优质超易清洁内墙哑光乳胶漆。其开发设计主要考虑耐擦洗、大面积施工的易涂刷性和经济性,是一种物超所值的内墙乳胶漆产品。 | |
中层料系列-亚士浮雕骨浆中层料 | 亚士浮雕骨浆中层料是通过特制喷枪,喷涂出各种规格的浮雕点状纹理的一种中层料。该产品可根据施工需要,营造出可细、可粗、可平、可圆的各种浮雕点状纹理。 | |
底漆系列-亚士有色专用底漆 | 亚士有色专用底漆就是通过在丙烯酸分子链上接枝环氧基团而改性,因而强化了传统底漆欠缺的抗碱、防盐的功能。因此,亚士有色专用底漆不仅具有底漆应有的各项功能,而且同时具有调色及抗紫外线功能。 | |
罩面涂料系列-亚士氟碳罩面涂料 | 亚士水性罩面涂料是由氟碳乳液配制而成的,适用于亚士御彩石、真石漆、质感涂料等产品的立面保护功能,具有超强的耐候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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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工程案例 | 特性 |
填补料系列-亚士纸皮石填补料 | 是一种具有永久附着能力的双组份填补料,可直接填补于瓷砖表面,使得翻新变得经济快捷,而且不会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
2、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
(1)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的构造
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是由饰面层、面板层、保温层复合而成,是一种具有保温和装饰功能的复合新材料。它集成了涂料行业、涂装行业、无机板行业、保温板行业四个行业技术,是传统外墙保温薄抹灰和涂料湿作业系统的升级换代产品。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所采用的各层材料,是经过针对性科研开发的专业配套产品,保障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
Ⅰ型成品板 1.饰面层:仿石材和仿铝板两种饰面效果 2.面板层:高强无机树脂板 3.保温层:真金板(TPS)/EPS板/石墨聚苯板(SEPS) | Ⅱ型成品板 1.饰面层:仿石材和仿铝板两种饰面效果 2.面板层:高强无机树脂板 3.保温层:岩棉 4.底板层:打孔底板 |
(2)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系统构造
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系统材料由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保温装饰成品线条、辅材三方面组成。成品线条主要应用于建筑物壁柱、窗台、窗套、腰线等,辅料主要包括锚固件、粘结砂浆、透气阀、填缝材料、密封胶等。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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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系统构造 1.基层墙体 2.墙体抹灰层 3.专用粘结剂 4.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 5.成品线条 6.专用锚固件 7.透气阀 8.保温嵌缝条 9.耐候密封胶 |
(3)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应用的建筑风格
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饰面涂层选用亚士漆研发的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专用涂料,其通过成膜物质和颜填料的选型控制、PVC平衡控制、挥发梯度控制及交联控制等技术,实现设定的物理性能与化学性能。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应用于建筑的外观,通过对建筑设计的理解,运用色彩、材质、造型、构造等进行专门的深化设计,创造出各种风格的建筑外观。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主要分三类饰面涂层:氟碳漆饰面涂层、金属漆饰面涂层、御彩石饰面涂层。目前,公司已开发出现代简约风格、法式高层风格、法式多层风格等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建筑风格的需求。
建筑风格 | 1.现代简约风格 | ||
氟碳漆饰面--采用耐久性氟碳涂料饰面,耐沾污,耐候性能优越,装饰效果简洁明快、刚毅挺括。 | 金属漆饰面--采用耐久性金属色氟碳树脂涂料饰面,金属质感强烈,装饰效果高贵典雅、简洁大方。 | 御彩石饰面--采用氟碳树脂体系的御彩石涂料饰面,具有逼真的天然石材质感,装饰效果高档厚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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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 | 2.法式高层风格 |
御彩石饰面--采用氟碳树脂体系的御彩石涂料饰面,匹配使用挺直流畅的成品线条,强化石材的自然质感,装饰效果富有层次感,高贵典雅。 | |
建筑风格 | 3.法式多层风格 |
御彩石饰面--采用氟碳树脂体系的御彩石涂料饰面,匹配使用传统法式廊柱、雕花、线条等成品构件,强化厚重古朴的石墙元素,装饰效果厚重奢华。 |
3、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1)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类别及特点
公司凭借自身技术优势,研发、优化了多款保温系统产品,主要的保温产品包括真金板、EPS板、石墨聚苯板等。其中,真金板是公司研发的一种结构型、热固型的改性聚苯板,该材料运用高分子共聚改性技术,使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与防火物质具有相同极性,使两者相亲合,并运用微相复合技术使每个颗粒表面形成防火隔离膜,让每个颗粒具有独立的防火能力,再经发泡成型、熟化、切割等工艺制造而成。真金板实现了保温性能、物理性能、安全性能三者平衡兼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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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板--遇火不传播、不蔓延是该系统最大的特点。适用于夏热冬冷、严寒或寒冷地区,饰面材料为涂料或面砖。 | EPS板--使用范围广,性能稳定是膨胀聚苯板薄抹灰系统的最大优势。适用于夏热冬冷、严寒或寒冷地区,饰面材料为涂料。 | 石墨聚苯板--优秀的保温性能和良好的综合性能是石墨聚苯板外墙保温系统的最大优势。适用于夏热冬冷、严寒或寒冷地区,饰面材料为涂料。 |
(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由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辅料两方面组成,辅料主要包括粘结砂浆、抹面砂浆、锚固件、网格布等。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既可以作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销售,也可用作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保温芯材,同时也广泛应用于屋面保温隔热及彩钢保温夹芯板等领域。
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保温层以真金板为例) |
4、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是目前建筑防水行业应用的主要产品,公司面对建筑防水领域不断发展的市场机遇,于2020年适时进入建筑防水材料领域,秉持“正品正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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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理念,通过提供优质的防水产品和系统服务,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建筑防水解决方案,产品类别主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辅材三大类别,主要应用于高铁、地铁、隧道、地下管廊、城市道路桥梁、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等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工业民用建筑等领域,公司目前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要求,设计了不同类型的多款产品,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三)发行人产品主要工艺与技术情况
发行人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与技术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功能型建筑涂料
2、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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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4、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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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沥青防水卷材
(2)高分子防水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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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水涂料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以招标采购、战略采购方式为主,公司实行技术认定、供应商保障能力认定、价格认定及采购实施四权分离。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技术认定:技术部门根据技术标准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技术评审与认定。
(2)供应商保障能力认定:品保部门、招标办、采购部等部门对通过技术评审与认定的原材料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产能、供应保障能力等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审和认定。
(3)价格认定:由招标办与采购部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内联合招标;确定中标价格、调价机制等,经招标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方签署采购协议。由采购部、财务部等联合实施战略采购,对中长期采购做好价格预算以及执行控制。
(4)采购实施: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计划,进行原材料日常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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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根据采购部提交的入库单、品保部检验合格单及发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合同约定付款。零星原材料和研发所需材料,以及日常办公用品、其他非经常性物资采购,由采购部会同需求部门采用比价、议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必要时由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取以销定产、自主加工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通过自有生产设备,自主组织安排生产。公司通过严密的生产组织计划,科学安排生产,保证生产的高效与有序。每年年初由生产运营中心根据上年生产销售情况以及本年度销售目标和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历年每月销售情况制定分月生产计划,每月再根据当月销售预测计划和实际订单情况调整确定生产计划。鉴于公司近几年销售增长较快,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同时为降低产品运输成本,缓解公司高峰期生产线超负荷运转压力,故部分砂浆、外墙腻子、保温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采取委托生产方式。报告期内,因自有工厂尚在建设中,公司油性涂料、防水材料存在委托生产方式。随着公司重庆、石家庄、广州综合性工厂,以及滁州防水材料工厂、其他新建工厂逐步投产和产能释放,公司委托生产的占比将有望大幅下降。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两种模式进行销售,拥有一批相对稳定的直销客户和经销商客户,在买卖协议或者框架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客户有采购需求时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凭订单组织生产、发货。两种销售类型均为买断式销售。
(1)直销
直销模式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工程项目的开发商、建设方、业主直接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2)工程项目的开发商、建设方、业主通过其控制的建材采购公司,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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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销
经销模式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涂装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的施工企业为完成包工包料方式承接的项目,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2)涂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的门店型经销商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3)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购买本公司相关产品;4)其他贸易型客户向公司购买相关产品。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五大类。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64,331.08 | 9,979.50 | 54,351.58 |
机器设备 | 52,675.49 | 14,688.63 | 37,986.86 |
办公设备 | 2,524.20 | 1,143.01 | 1,381.19 |
电子设备 | 1,880.24 | 1,276.10 | 604.14 |
运输工具 | 1,959.46 | 1,087.34 | 872.12 |
合计 | 123,370.48 | 28,174.58 | 95,195.89 |
(2)发行人拥有及使用的房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具体如下: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位置 | 面积(m2) | 用途 | 他项 权利 |
1 | 亚士创能 | 沪(2018)青字不动产权第025205号 |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久业路338号1-9#楼、1-2#门卫 | 85,538.50 | 工业 | 抵押 |
2 | 亚士漆 | 沪房地青字(2005)第001964号 | 青浦区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 18,563.60 | 工业 | 抵押 |
3 | 亚士销售 | 沪(2017)青字不动产权第020356号 |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香花桥东路188号 | 16,777.64 | 工业 | 无 |
4 | 创能(滁州) | 皖(2016)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09611号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0号(一期) | 88,569.44 | 工业 | 抵押 |
5 | 创能(滁州) | 皖(2018)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04208号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12号(二期) | 14,371.76 | 工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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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位置 | 面积(m2) | 用途 | 他项 权利 |
6 | 创能(滁州) | 皖(2018)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13256号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18号(三期) | 28,414.72 | 工业 | 无 |
7 | 亚士创能 | 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208045号 | 绿地新都会B#楼商业205 | 99.18 | 办公 | 无 |
8 | 亚士创能 | 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208044号 | 绿地新都会B#楼商业204 | 99.18 | 办公 | 无 |
9 | 亚士创能 | 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208053号 | 绿地新都会B#楼商业103 | 77.96 | 办公 | 无 |
10 | 亚士创能 | 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208047号 | 绿地新都会B#楼商业104 | 77.96 | 办公 | 无 |
11 | 亚士创能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97515号 | 文鼎商务中心B座办2022室 | 74.95 | 办公 | 无 |
12 | 亚士创能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97518号 | 文鼎商务中心B座办2020室 | 72.78 | 办公 | 无 |
13 | 亚士创能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97520号 | 文鼎商务中心B座办2021室 | 59.87 | 办公 | 无 |
14 | 亚士漆 | 京房权证港澳台移字第0045375号 | 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701室 | 126.55 | 办公 | 无 |
15 | 亚士漆 | 沪房地长字(2004)第021385号 | 中山西路933号504室 | 113.68 | 办公 | 无 |
16 | 亚士漆 | 豫(2020)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27648 |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8号楼4层401室 | 224.71 | 办公 | 抵押预告登记 |
17 | 亚士漆 | 粤(2022)东莞不动产权第0133900号 | 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村松佛路817号 | 133.01 | 办公 | 抵押 |
18 | 亚士漆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78185号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岭湖村迎宾大道融创臻园(一期)S1商业配套1层02号 | 96.00 | 商业 | 抵押 |
19 | 亚士漆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78173号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岭湖村迎宾大道融创臻园(一期)S1商业配套1层03号 | 93.33 | 商业 | 抵押 |
2、无形资产
(1)土地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权利性质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亚士创能 | 沪(2018)青字不动产权第025205号 |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久业路338号1-9#楼、1-2#门卫 | 105,553.18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抵押 |
2 | 亚士漆 | 沪房地青字(2005)第001964号 | 青浦区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 42,045.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抵押 |
3 | 亚士销售 | 沪(2017)青字不动产 | 青浦区香花桥街 | 15,684.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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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权利性质 | 用途 | 他项权利 |
权第020356号 | 道香花桥东路188号 | ||||||
4 | 创能(滁州) | 皖(2016)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09611号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0号(一期) | 126,077.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抵押 |
5 | 创能(滁州) | 皖(2018)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04208号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12号(二期) | 35,795.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抵押 |
6 | 创能(滁州) | 皖(2018)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13256号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18号(三期) | 62,734.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7 | 创能(滁州) | 皖(2019)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13590号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南侧、合宁高速北侧(2019-A-19) | 17,184.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8 | 创能(乌鲁木齐)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08860号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瑞安街317号 | 79,612.73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9 | 创能(重庆) | 渝(2019)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1359087号 | 璧山区青杠街道莲花村 | 170,503.18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10 | 创能新材料(重庆) | 渝(2021)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0030929号 | 长寿经开区晏B10-01-1/03、长寿经开区晏B01-01-2/03西侧地块 | 282,927.41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抵押 |
11 | 创能(石家庄) | 冀(2021)藁城区不动产权第2000105号 | 化工北路以北、塔西大街以西 | 48,220.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12 | 创能(石家庄) | 冀(2021)藁城区不动产权第2000232号 | 化工北路以北、清源大街以东 | 94,847.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13 | 创能防水(滁州) | 皖(2020)全椒县不动产权第0008863号 | 全椒县十谭产业园杨岗大道28号 | 151,271.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抵押 |
14 | 创能(广州)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6300号 | 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以南、天贵路以西 | 4,615.00 | 出让 | 商业用地 | 无 |
15 | 创能新材料(广州)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23717号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 | 61,281.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16 | 创能新材料(广州)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23722号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 | 61,355.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无 |
(2)商标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商标权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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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利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专利权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软件著作权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三”。
(5)域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域名证书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四”。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展战略
以“赋新时代动能,服务美好生活”为使命,践行青春亚士新时代可持续生态圈文化,通过打造新能力支柱,抓住战略机遇期,打赢行业整合战役,实现有质量的高速增长,成为国内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发行人历年来在制定发展计划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使得发展计划具有实施的可行性,保证了历年来发展计划基本完成。自公司上市以来,随着品牌知名度与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2,499.06万元、350,669.36万元以及471,513.07万元,业务规模持续增长,2022年1-9月,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不佳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规模有所下降。
(三)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1、总体目标
公司将加强经营计划管理、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发挥高效协同优势、降本增效等措施,实现各项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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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经营举措
公司将以青春亚士新时代可持续发展文化体系为指引,实施积极的经营举措与构建资金使用秩序并举,遵循“一切服务订单”的总要求,强基固本、补全补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经营目标。
(1)加快推进“整合下探”战略,做大、做透、做精经销商渠道,使之成为公司快速增长的主驱动力。
(2)加快推进业态结构优化,促进渠道与集采、地产与公建、新建与翻新、房地产客户渠道与经销商客户渠道、城市与乡村、线上与线下、产品与服务更加有机结合。
(3)全面推动降本增效,在性价比更高的新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议价、人效管控、精益生产等方面持续发力。
(4)加大历史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组织专班,最大限度减低所计提坏账的实际损失。
(5)加快新增产能释放,稳妥推进中长期产能布局工作。
(6)深入开展“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用心笃行”的理念教育和机制安排,持续构建共创共享生态圈建设,打造青春亚士时代新型厂商关系、劳资关系。
综上,发行人制定了业务发展目标及经营举措,业务发展目标与公司的发展战略保持一致,经营举措与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相匹配,具备良好的可实现性。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现有业务的延续,是现有业务深层规模的扩大。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为3,520.00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6%,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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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财务报表科目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46,952.04万元,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票据保证金等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公司应收履约保证金、代扣代缴的社保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待取得凭证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和进项税留抵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2,843.28万元,系对保资碧投和福赛特的投资,为财务性投资,投资金额为3,5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持股比例 | 出资金额 | 出资时间 |
1 | 保资碧投 | 1,813.28 | 1.76% | 2,500.00 | 2021.01.08 |
2 | 福赛特 | 1,030.00 | 1.43% | 1,020.00 | 2021.12.31 |
2021年1月,公司实缴出资2,500.00万元,通过认购保资碧投份额,参与由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保利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保碧产业链赋能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保碧产业链赋能基金”,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该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与以增资扩股、受让原股东持有股权(股票)、可转债等形式对底层项目进行权益类投资;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份额;以实缴注册资本方式发起设立子公司,作为与上市公司合作的运营主体;投资方向主要聚焦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涵盖生产制造、服务、运营及相关产业,包括地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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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的建筑装饰、建筑材料、建筑新工艺;家居消费等多个赛道;现金管理临时投资等。公司参与投资的主要目的为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布局地产产业链生态圈,同时将与产业链成熟上市公司积极合作,以基金投资为纽带,打造地产开发平台与产业供应链的新型互补发展战略,公司将对保资碧投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2021年12月,公司实缴出资1,020.00万元认购福赛特股权,福赛特是一家专注工业机器人研发及其应用的高科技企业,以工业机器人独有技术为核心,致力于工业机器人的创新性研发。公司是集功能型建筑涂料、保温装饰板、防火保温新材料研发、制造和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福赛特业务与公司业务不存在直接相关性,公司将对福赛特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72.34万元,系对亚士合通的投资。亚士合通系以新型建筑材料设计、研发、制造、服务相结合的公司,通过科技与服务创新,为市场提供建涂施工及管理服务,对亚士合通投资系公司围绕产业链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亚士合通于2019年8月16日设立,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认缴金额为225.00万元,占比为15%,发行人分别于2020年1月、2020年8月及2021年6月出资30.00万元、45.00万元及150.00万元。
7、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
8、借予他人款项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未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借予款项。
9、委托理财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未持有委托理财产品。
10、类金融、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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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类金融、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综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为3,520.00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6%,未超过30%,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情形。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1、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11月15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为对福赛特的投资,投资金额为1,020万元。2021年12月,公司实缴出资1,020万元认购福赛特股权,福赛特是一家专注工业机器人研发及其应用的企业,与公司业务不存在直接相关性,公司将对福赛特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对福赛特的财务性投资之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2、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且标的额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10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号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江苏蓝渤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亚士创能 | (2021)苏0412民初770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413.00 | 二审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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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号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2 | 上海中建孚泰置业有限公司 | 亚士创能 | (2022)沪0118民初20963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724.58 | 一审审理中 |
3 | 亚士销售 | 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民初59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1,125.76 | 一审审理中 |
4 | 亚士销售 | 望都县中源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冀0627民初2364号 | 合同纠纷 | 2,100.00 | 一审审理中 |
5 | 亚士销售 | 江阴市双伟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民初1117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400.05 | 二审审理中 |
6 | 亚士销售 | 湖北联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民初1255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824.48 | 一审审理中 |
7 | 亚士销售 |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2022)赣0703民初839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442.37 | 二审审理中 |
8 | 亚士销售 | 黑龙江省鳄鱼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民初2184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514.86 | 一审已判决,待生效 |
9 | 亚士销售 | 南通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民初1746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500.00 | 二审审理中 |
10 | 亚士漆 | 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2022)粤01民初706号 | 合同纠纷 | 20,000.00 | 一审审理中 |
亚士漆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2亿元,该债权已于2021年度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上述诉讼案件中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案件为2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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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一)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创能明,创能明的主营业务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除亚士创能外,创能明控股、参股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等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情况 |
1 | 上海守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实业投资 | 创能明持股4.31% |
2 | 杭州辽通鼎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 创能明持股2.55% |
3 | 芜湖星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 创能明持股1.47%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创能明不存在控股、参股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李金钟先生,其控股、参股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创能明、润合同生、润合同泽、润合同彩之外的其他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仓储服务等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情况 |
1 | AGL | 股权投资 | 李金钟持有100%的股份 |
2 | 亚士漆(香港) | 股权投资 | AGL持有100%的股份,李金钟持股AGL的100%的股份 |
3 | 润合明仓储 | 仓储服务 | 亚士漆(香港)持有100%的股份 |
李金钟控制的AGL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主要控股亚士漆(香港);亚士漆(香港)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主要控股润合明仓储;润合明仓储的经营范围主要为仓储服务,其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发行人;其既不具备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的生产经营能力,亦不从事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的业务。报告期内,润合明仓储除与亚士创能发生关联担保业务外,未从事生产及其他经营性活动。因此,亚士漆(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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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L公司及润合明仓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或与发行人从事业务为上下游关系的情况,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所发表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创能明、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控股股东创能明、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已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事项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公司控股股东创能明、实际控制人李金钟严格遵守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而受到中国证券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事项。”
综上所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创能明、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不存在控股、参股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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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涂料行业蓬勃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1年,城镇常住人口从6.65亿人增加至9.14亿人,城镇化率从49.68%提升至64.72%。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到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提高到65%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台《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并具象化实施流程。总体来看,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正在提速。在此背景下,中国城镇人口和城镇化率持续增加,对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刚性需求,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任务包括旧城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将不断驱动涂料行业向前发展。
2、行业集中度提升,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将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国内建筑涂料行业市场空间较大,过去几年房地产行业的快速扩张带动整个产业粗放式增长,使行业目前的竞争格局较为分散。但随着下游地产行业份额向龙头集中,建筑涂料龙头企业不断发挥规模优势,持续进行合理产能布局,行业整体呈现集中度提升的趋势。根据涂界发布的中国涂料百强企业收入数据,2022年我国建筑涂料行业CR10为18.22%;而根据彭博数据,美国涂料市场CR3已超过80%,其中龙头公司Sherwin-Williams Company市场占有率超过50%,中国涂料市场相较美国涂料市场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在政策和龙头企业推动下,公司布局的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行业也正逐步向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公司作为行业内少数同时拥有建筑涂料、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保温材料和防水材料四大产品及其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国内企业,未来的市场占有率和业务规模将不断上升,对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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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3、公司持续扩大产能布局,需要流动资金支持以满足日常生产及业务拓展需求公司“1+6+N”产能布局中,包括上海青浦、安徽滁州、新疆乌鲁木齐、重庆长寿、河北石家庄、广州花都、华中地区等综合智能制造基地,以及遍布全国的“N”个卫星工厂,其中卫星工厂中已有12个专业工厂、辅材料工厂分布在陕西西安、福建泉州、四川成都、广西南宁、山东德州、辽宁沈阳、山东青岛、江西九江、浙江湖州等地。通过功能型建筑涂料、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500公里,建筑节能保温材料300公里,干粉砂浆200公里的就近供应,完成全国范围的有效辐射,从而大幅提升供应链实力。随着新增产能的不断建成,公司将需要增量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产品生产及业务拓展的需求。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司抓住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趋势,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和投入,竞争力不断提高,带动业务快速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负债规模也不断扩大。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29%,总负债为52.01亿元。
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及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满足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
我国建筑涂料、建筑保温和建筑防水材料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梯队层次。近年来,公司拓展产品品类,加快推进全国先进产能布局,并推动市场网络加密和销售渠道下沉,品牌影响力不断提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25亿元、35.07亿元和47.15亿元,伴随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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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强公司的流动资金实力,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领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进一步促进主营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5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李金钟先生持有创能明70.00%的股权,创能明持有公司26.30%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生80.05%的股权,润合同生持有公司9.64%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泽100%的股权,润合同泽持有公司8.77%的股份;李金钟持有润合同彩68.07%的股权,润合同彩持有公司7.28%的股份。李金钟直接持股及通过创能明、润合同泽、润合同生和润合同彩间接持股,控制了发行人58.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二节/二/(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情况”。
三、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1月2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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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不含定价基准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76,045,627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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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并通过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有效期的审议,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8日。若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的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之日。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已发表明确意见。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5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李金钟先生持有创能明70.00%的股权,创能明持有公司26.30%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生80.05%的股权,润合同生持有公司9.64%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泽100%的股权,润合同泽持有公司8.77%的股份;李金钟持有润合同彩68.07%的股权,润合同彩持有公司7.28%的股份。李金钟直接持股及通过创能明、润合同泽、润合同生和润合同彩间接持股,控制了发行人
58.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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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李金钟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会进一步提高,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2021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5日、2023年2月2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1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13日、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需由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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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
(一)基本信息
李金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4年9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330724196409******,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5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李金钟先生持有创能明70.00%的股权,创能明持有公司26.30%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生80.05%的股权,润合同生持有公司9.64%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泽100%的股权,润合同泽持有公司8.77%的股份;李金钟持有润合同彩68.07%的股权,润合同彩持有公司7.28%的股份。李金钟直接持股及通过创能明、润合同泽、润合同生和润合同彩间接持股,控制了发行人58.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任职亚士创能董事长、总经理之外,李金钟先生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 | 任职日期 | 职务 |
亚士漆 | 2018年1月至今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润合同彩 | 2018年1月至今 | 执行董事 |
创能(天津) | 2018年1月至今 | 执行董事 |
创能(西安) | 2018年1月至今 | 执行董事 |
创能明 | 2018年1月至今 | 执行董事 |
润合同生 | 2018年1月至今 | 董事长 |
润合同泽 | 2018年1月至今 | 执行董事 |
亚士漆(香港) | 2018年1月至今 | 董事 |
AGL | 2018年1月至今 | 董事 |
上海市青浦区工商联合会 | 2018年1月至今 | 副主席 |
中涂(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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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单位 | 任职日期 | 职务 |
亚士合通 | 2019年8月至今 | 董事 |
(三)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李金钟先生除亚士创能外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企业及其核心业务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创能明 | 3,100万元 | 70.00%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 |
2 | 润合同生 | 1,100万元 | 80.05%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 |
3 | 润合同泽 | 1,000万元 | 100.00%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 |
4 | 润合同彩 | 830万元 | 68.07% |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 |
5 | AGL | 5万美元 | 100.00% | 股权投资 |
(四)发行对象最近五年诉讼、处罚等情况
李金钟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后,李金钟先生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李金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李金钟先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李金钟先生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与本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李金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七)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李金钟先生本次认购资金是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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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拟部分来源于股权质押,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五)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风险”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八)认购对象承诺
认购对象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李金钟先生与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中国上海市青浦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金钟
(二)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1月28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不含定价基准日)。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认购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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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甲方的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甲方董事会重新确定发行价格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则相应调整新发行价格。
(三)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数量不超过76,045,627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确认本次认购股票的最终数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的方案确定。
若甲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乙方认购甲方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四)认购方式与金额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1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含)60,000万元,乙方的最终认购股票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的发行数量为准。
(五)认购款的支付与股票交割
乙方应当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认购对价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待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完毕并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乙方支付上述认购款后,甲方应尽快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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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或做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认购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乙方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时不履行或不完整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认购义务,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就其不履行部分采取不予发行、选择其他认购对象等方式处理。
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或/和(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不构成甲方违约。
4、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的,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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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原因及规模合理性
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司抓住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趋势,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和投入,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负债规模也不断扩大,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29%,总负债为52.01亿元。此外,公司积极拓展产品品类,加快推进全国先进产能布局,并推动市场网络加密和销售渠道下沉,品牌影响力不断提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25亿元、35.07亿元和47.15亿元,伴随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保持增长。
未来随着公司规模进一步增长,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将同步扩大,公司未来仍存在一定的营运资金缺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合理。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可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及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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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不涉及投资项目报批事项。
五、本次募集资金融资间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公司自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于2020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募集资金到账日为2020年12月11日,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11月15日少于18个月、大于6个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15806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融资间隔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中“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六、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634,06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7,776,981.13元后余额为人民币596,283,018.87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汇入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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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浦支行账号为98190154740011935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510,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账号为03880660040027136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86,283,018.87元。扣除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283,018.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1,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168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373,3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0.9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5,715,666.4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11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3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 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浦支行 | 98190154740011935 | 2017-9-25 | 510,000,000.00 | -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03880660040027136 | 2017-9-25 | 86,283,018.87 | -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 | 1313042129300282768 | 2019-5-14 | - | - | 已注销 |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0801210000000178 | 2019-1-31 | - | -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31200101040018636 | 2019-4-2 | - | - | 已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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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 03-880660040015305 | 2019-10-23 | - | -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 | 31131001040006959 | 2020-12-8 | - | 已注销 | |
合计 | - | - | 596,283,018.87 | - | - |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扣除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5,283,018.87元,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58,100.00万元,利息净收入995.21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700.96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金额60,793.43万元,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2.74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 方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3801272560 | 2020-12-11 | 200,000,000.00 | - | 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 | 755921125610809 | 2020-12-11 | 196,245,263.95 | - | 已注销 |
合计 | - | - | 396,245,263.95 | - | -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529,597.48元。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77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1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0,793.4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72.70 | 2017年: | 18,601.5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8.97% | 2018年: | 515.11 | |||||||
2019年: | 19,280.59 | |||||||||
2020年: | 7,546.92 | |||||||||
2021年: | 14,849.2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建筑防火保温材料及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 建筑防火保温材料及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 51,000.00 | 17,366.38 | 17,366.38 | 51,000.00 | 17,366.38 | 17,366.38 | - | 不适用 |
2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 6,000.00 | 650.26 | 650.26 | 6,000.00 | 650.26 | 650.26 | -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 | 不适用 |
4 | 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5,000.00 | 5,000.85 | 5,000.00 | 5,000.85 | 0.85 | 2019-6 | |
5 | 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11,000.00 | 11,000.62 | 11,000.00 | 11,000.62 | 0.62 | 2020-7 | |
6 | 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 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 - | 7,343.89 | 7,343.89 | 7,343.89 | 7,343.89 | - | 不适用 | |
7 | 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 | 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 | - | 3,071.86 | 3,071.12 | 3,071.86 | 3,071.12 | -0.74 | 2019-12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78
8 | 西南综合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 西南综合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 - | 13,656.94 | 15,260.31 | 13,656.94 | 15,260.31 | 1,603.37 | 2022.10 | |
合计 | 58,100.00 | 59,189.33 | 60,793.43 | 58,100.00 | 59,189.33 | 60,793.43 | 1,604.1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571.5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9,571.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0年 | 39,571.5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 | 不适用 |
合计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39,571.57 | - | - |
1-1-79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4、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为人民币40,072.7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68.97%。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同意拟将建筑防火保温材料及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益、理财收益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拟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 | 15,000-20,000 | 5,000.00 |
2 | 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 30,000 | 11,000.00 |
3 | 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 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70,600 | 21,000.00 |
4 | 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 | 全资子公司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 | 3,500 | 3,071.86 |
合计 | 119,100--124,100 | 40,071.86 |
为迎合公司先进产能、规模产能区域化布局的整体规划和本地化营销战略需求,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目合计剩余的募集资金13,656.94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用途予以变更,2020年11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地址、投资规模及拟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1-1-8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西南综合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 全资子公司亚士创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3,656.94 |
5、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6、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7、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8、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9,413.96 | 否 | ||
1 | 建筑防火保温材料及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 项目已变更 | 项目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 项目已变更 | 项目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未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制 | 2.20% | 注1 | 收入:39.25 | 收入:995.28 | 收入:446.69 | 收入:1,481.22 | 否 |
1-1-81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9,413.96 | 否 | ||
造基地建设项目 | 净利润: -23.24 | 净利润:-32.92 | 净利润:-282.32 | 净利润:-338.48 | ||||
5 | 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41.39% | 注2 | 不适用 | 收入8,770.58 净利润:957.13 | 收入:23,279.54 净利润:1,119.53 | 收入:32,050.12净利润:2,076.66 | 否 |
6 | 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 项目已变更 | 项目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 | 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 | 不适用 | 注3 | 不适用 | 收入:2,843.28 | 收入:26,225.39 | 收入:29,068.67 | 是 |
8 | 西南综合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 未达产 |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项目满产后,年均营业收入3.60亿元,年均净利润0.49亿元。注2:项目满产后,年均营业收入5.04亿元,年均净利润0.76亿元。注3:项目实施后,预计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家装漆零售业务及相关服务可实现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收入,同时对公司品牌建设、营销模式创新具有积极作用。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于2019年12月上线试运行,是传统涂料零售的模式创新,不适用产能利用率指标。注4:项目满产后,年营业收入50亿元,年净利润5.5亿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旨在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2020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外,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1)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实际效益数据与承诺效益数据之间的差异
1-1-82
该项目于2019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2019年6月-12月、2020年、2021年实际实现收入分别为39.25万元、995.28万元、446.69万元。上述收入低于该项目承诺效益“项目满产后,年均营业收入3.60亿元”。
该项目在2019年6月-12月、2020年、2021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3.24万元、-32.92万元、-282.32万元。上述净利润低于该项目承诺效益“项目满产后,年均净利润0.49亿元”。
2)未达到承诺效益的原因
该项目生产石饰面柔性贴片产品,年设计产能400万平方米。
石饰面柔性贴片产品属于建筑内外墙应用的创新产品,在地产开发高周转需求和低价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其应用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从项目投产至2021年底该项目产品销量规模较小,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广该产品,同时推动工艺优化和成熟,且随着产量逐渐扩大,产品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2)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实际效益数据与承诺效益数据之间的差异
该项目于2020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2020年7月-12月、2021年实际实现收入分别为8,770.58万元、23,279.54万元。上述收入低于该项目承诺效益“项目满产后,年均营业收入5.04亿元”。
该项目在2020年7月-12月、2021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57.13万元、1,119.53万元。上述净利润低于该项目承诺效益“项目满产后,年均净利润0.76亿元”。
2)未达到承诺效益的原因
该项目于2020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仍处于投产初期,正式生产时间较短;新疆工厂生产和销售具有季节性特征,生产和销售周期较短,故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效益尚未达到整个运营期内的平均效益。
1-1-83
(3)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
实际效益数据与承诺效益数据之间的差异:
新零售事业部于2020年初开始实际运营,该项目在2020年、2021年实际实现收入分别为2,843.28万元、26,225.39万元。该项目承诺效益为项目实施后前三年公司家装漆零售业务及相关服务实现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收入。
该项目从2020年初至2021年末累计实现收入29,068.67万元,已完成承诺效益。
(4)其他项目
建筑防火保温材料及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及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由于已变更,公司原承诺效益已不再适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6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亚士创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亚士创能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84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控制权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修改公司章程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对控制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5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李金钟先生持有创能明70.00%的股权,创能明持有公司
26.30%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生80.05%的股权,润合同生持有公司
9.64%的股份;李金钟先生持有润合同泽100%的股权,润合同泽持有公司8.77%的股份;李金钟持有润合同彩68.07%的股权,润合同彩持有公司7.28%的股份。李金钟直接持股及通过创能明、润合同泽、润合同生和润合同彩间接持股,控制了发行人58.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李金钟先生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会进一步提高,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
1-1-85
债务。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1-1-86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以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为代表的建筑领域。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1,418.23万元、32,469.97万元、-54,399.32万元及7,000.52万元,建筑领域受宏观政策、产业政策、投资规模等影响存在波动,2021年以来受下游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扩大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加大,信用减值金额较大,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
房地产行业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近年来,为了抑制部分重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及房地产金融泡沫风险,政府及监管部门相继提出了“房住不炒”等理念,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行业出现一定程度波动,带动公司经营业绩波动。自2022年以来为了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监管部门接连释放降低贷款基准利率、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16条等积极信号,但考虑到房地产政策的传导具有滞后性,短期内房地产销售端仍处于筑底阶段,业绩恢复尚需一定时间,若房地产政策传导及市场企稳进度不及预期,公司仍面临业绩在短期内无法快速恢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118,974.52万元、204,061.45万元、239,051.63万元及238,742.02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金额分别为3,153.51万元、12,516.33万元、24,592.30万元和28,984.11万元,整体规模较大。2021年以来受下游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扩大的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加大,信用减值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6,224.12万元、10,928.30万元、78,246.04万元和2,384.78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1-1-87
由于下游房地产及工程施工客户的账期较长,若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持续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款项等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导致账龄增长或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比例,将提高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而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及行业政策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与发展影响较大,如建筑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要求等。由于生产不同防火等级保温材料所需要的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原材料等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完全不同,因此产品转换成本高,若未来国家或地方政府在建筑保温材料防火等级方面颁布对公司不利的新政策,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12%、32.64%、24.02%和31.79%,其中2019年和2020年较为稳定;2021年受原料采购价格上涨影响,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步入2022年,公司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传导作用逐步显现,公司产品价格逐步提升,加之2022年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下降趋势,带动公司2022年1-9月毛利率恢复至31.79%,毛利率波动较大。如未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或提升产品价格等,将面临毛利率波动较大甚至持续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结构以直接材料为主,其中功能型建筑涂料直接材料在成本中占比约为90%,保温装饰板、保温材料等产品直接材料在成本中占比约在85%以上。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乳液、钛白粉、聚苯乙烯颗粒、树脂、助剂、硅酸钙板等,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与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关联度较高。2021年受原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中乳液、助剂、钛白粉、树脂分别上涨45.23%、9.61%、
37.74%和35.82%,聚苯乙烯颗粒上涨34.26%,上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毛利率
1-1-88
较大幅度下降,未来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公司保温装饰板、真金板、功能型建筑涂料等产品均系公司自主研发。由于建筑节能保温、防水与装饰材料行业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案时有出现,若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不足,不能持续满足市场的更高需求,则公司的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对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工艺、结构、外观等核心技术,在采取专利权保护或者专有技术保护措施的同时,公司还与相关岗位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以防止核心技术的流失。虽然公司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上述一系列保护手段和保密措施,但公司仍然存在知识产权被侵犯,核心技术被泄密和窃取的风险。
(七)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制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风险
目前,部分省级以及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本地区的建筑节能产品及其应用技术实行备案制管理,未取得当地备案证或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的产品不得在当地应用。若未来上述备案管理办法和要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能及时重新或变更备案,这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5%、60.26%、77.44%和75.29%,资产负债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与所处涂料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相关。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对公司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九)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李金钟直接持股及通过创能明、润合同泽、润合同生和润合同彩间接持股,控制了发行人58.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金钟、创能明、润合同生合计质押了发行人8,912.95万股股份。
1-1-89
李金钟先生本次认购资金中部分资金拟通过股票质押等方式合法筹集。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形,而李金钟先生无法通过追加质押股票或保证金等方式增加保障措施,则李金钟先生所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乃至影响实际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十)经销商担保风险
公司基于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之目的为非关联经销商提供担保。公司对经销商的担保提高了经销商的资产负债率,在行业出现下行风险时,经销商存在因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利息费用提高,影响正常经营,进而无法偿还担保借款的风险。若宏观经济周期波动、行业政策重大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对经销商的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公司上述担保款项可能存在代偿风险。
(十一)环保与安全风险
随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管制标准日趋严格,企业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提高,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部分产品使用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丙二醇等化工原料,在仓储及生产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以及管理不到位、操作不当、设备老化失修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造成经济损失。
(十二)品牌、商号和不正当竞争风险
经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公司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未来仍需要继续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如果公司现有品牌地位不能持续保持,则公司市场份额将存在下降风险。另外,公司产品未来仍存在被仿冒等不正当竞争的风险;同时,公司存在因其他企业使用相同商号,导致消费者和投资者产生混淆,甚至产生纠纷,从而对公司品牌形象、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构成损害的风险。
1-1-90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尽管李金钟先生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但仍不排除受股票价格波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快速成长带来的管理能力不足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管理层在企业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并通过多种方式培养、聘用专业人才以充实管理力量,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仍然存在着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1-1-91
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风险
公司业务市场遍布全国,但制造基地尚集中在区域少数城市,若发生全国性、区域性重大公共性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受限、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等。
1-1-92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 |||||
李金钟 | 李甜甜 | 王永军 | |||
潘英丽 | 孙笑侠 | 张旭光 | |||
金 源 |
全体监事: | |||||
吴晓艳 | 华 海 | 李茂林 |
高级管理人员: | |||||
李金钟 | 王永军 | 沈 刚 | |||
徐志新 | 王 欣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3
1-1-94
1-1-95
1-1-96
1-1-97
1-1-98
1-1-9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李金钟 |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 |||||
李金钟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 ||||
黄振达 |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李培哲 | 韩 超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周 杰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
1-1-10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 |||
李 军 | |||
董事长签名: | |||
周 杰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
1-1-10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 |||||
马茜芝 | 周倩雯 | 杨 璐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 |||||
顾功耘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104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 |||||
鲁晓华 | 徐立群 | ||||
吴雨佳 | 生俊顺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杨志国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05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已经规划及实施的项目进度、银行借款规模等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不排除择机安排其他股权融资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比例等,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以及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1-1-106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以下简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1-107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年 月 日
1-1-108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境内外商标所有权具体如下: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1 | 3100296 | 亚士创能 | 2 | 2003.07.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 | 3100299 | 亚士创能 | 19 | 2003.05.13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 | 3100297 | 亚士创能 | 2 | 2003.07.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4 | 3516216 | 亚士创能 | 19 | 2005.07.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5 | 3516218 | 亚士创能 | 19 | 2005.07.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6 | 3516219 | 亚士创能 | 2 | 2005.01.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7 | 3516221 | 亚士创能 | 2 | 2005.01.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8 | 3516220 | 亚士创能 | 2 | 2005.01.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9 | 3516217 | 亚士创能 | 19 | 2005.07.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0 | 4023380 | 亚士创能 | 2 | 2007.02.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1 | 4494894 | 亚士创能 | 17 | 2008.04.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2 | 4733565 | 亚士创能 | 2 | 2008.11.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3 | 6516867 | 亚士创能 | 19 | 2010.03.28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4 | 5029267 | 亚士创能 | 37 | 2009.06.28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5 | 7123664 | 亚士创能 | 1 | 2010.08.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6 | 7123663 | 亚士创能 | 2 | 2010.08.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7 | 7123662 | 亚士创能 | 6 | 2010.07.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8 | 7123661 | 亚士创能 | 17 | 2010.12.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9 | 7123660 | 亚士创能 | 19 | 2010.12.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1-1-109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20 | 7123659 | 亚士创能 | 22 | 2010.09.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1 | 7123671 | 亚士创能 | 2 | 2010.08.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2 | 7123669 | 亚士创能 | 17 | 2010.07.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3 | 7123668 | 亚士创能 | 19 | 2010.07.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4 | 7123667 | 亚士创能 | 36 | 2010.09.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5 | 7123655 | 亚士创能 | 1 | 2010.08.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6 | 7252700 | 亚士创能 | 6 | 2010.08.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7 | 7989340 | 亚士创能 | 2 | 2011.03.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8 | 7989369 | 亚士创能 | 19 | 2011.05.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29 | 8203556 | 亚士创能 | 19 | 2011.05.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0 | 8203550 | 亚士创能 | 19 | 2011.05.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1 | 8203519 | 亚士创能 | 17 | 2011.05.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2 | 8203513 | 亚士创能 | 17 | 2011.05.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3 | 8203490 | 亚士创能 | 6 | 2011.09.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4 | 8203482 | 亚士创能 | 6 | 2011.09.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5 | 8203444 | 亚士创能 | 1 | 2011.06.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6 | 8203419 | 亚士创能 | 1 | 2011.06.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7 | 8211629 | 亚士创能 | 42 | 2011.12.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8 | 8211616 | 亚士创能 | 42 | 2011.12.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39 | 8211597 | 亚士创能 | 40 | 2011.10.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40 | 8211583 | 亚士创能 | 40 | 2011.10.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41 | 8348230 | 亚士创能 | 2 | 2011.06.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42 | 9076433 | 亚士创能 | 17 | 2012.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3 | 9076430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4 | 9076427 | 亚士创能 | 1 | 2012.0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5 | 9076424 | 亚士创能 | 2 | 2012.0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1-1-110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46 | 9076421 | 亚士创能 | 6 | 2012.04.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 | 9076428 | 亚士创能 | 1 | 2012.0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 | 9076425 | 亚士创能 | 2 | 2012.0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 | 9076422 | 亚士创能 | 6 | 201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 | 9076419 | 亚士创能 | 17 | 2012.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 | 9076432 | 亚士创能 | 17 | 2012.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 | 9076431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3 | 9076429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4 | 9076426 | 亚士创能 | 1 | 2012.0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5 | 9076423 | 亚士创能 | 2 | 2012.0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6 | 9076420 | 亚士创能 | 6 | 201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7 | 9267557 | 亚士创能 | 2 | 2012.04.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58 | 9267556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4.07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59 | 9552601 | 亚士创能 | 2 | 2012.07.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60 | 9552596 | 亚士创能 | 19 | 2012.11.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61 | 9552597 | 亚士创能 | 19 | 2012.11.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62 | 9552593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63 | 9552592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64 | 9552591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65 | 9552590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66 | 9552775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67 | 9552587 | 亚士创能 | 1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68 | 9552585 | 亚士创能 | 2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69 | 9552583 | 亚士创能 | 17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70 | 9552589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71 | 9552586 | 亚士创能 | 2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72 | 9552584 | 亚士创能 | 17 | 2012.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73 | 9552582 | 亚士创能 | 19 | 2012.12.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1-1-111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74 | 9552595 | 亚士创能 | 19 | 2012.07.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75 | 9552599 | 亚士创能 | 2 | 2012.07.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76 | 9552600 | 亚士创能 | 2 | 2012.07.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77 | 10328551 | 亚士创能 | 2 | 2013.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78 | 10328550 | 亚士创能 | 6 | 2013.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79 | 10328549 | 亚士创能 | 11 | 2013.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80 | 10328548 | 亚士创能 | 17 | 2013.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81 | 10328547 | 亚士创能 | 19 | 2013.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82 | 10328546 | 亚士创能 | 37 | 2013.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83 | 10328532 | 亚士创能 | 1 | 2013.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84 | 10445640 | 亚士创能 | 19 | 2013.03.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85 | 12127824 | 亚士创能 | 2 | 2015.05.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86 | 12127821 | 亚士创能 | 19 | 2015.11.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87 | 12127822 | 亚士创能 | 2 | 2015.05.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88 | 12127823 | 亚士创能 | 19 | 2015.11.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89 | 12424718 | 亚士创能 | 2 | 2015.03.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90 | 12424719 | 亚士创能 | 19 | 2015.03.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91 | 13901715 | 亚士创能 | 2 | 2015.04.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92 | 13901713 | 亚士创能 | 2 | 2015.04.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93 | 13901712 | 亚士创能 | 1 | 2015.04.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94 | 13901714 | 亚士创能 | 1 | 2015.04.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95 | 14597985 | 亚士创能 | 1 | 2015.07.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96 | 14597984 | 亚士创能 | 2 | 2015.07.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97 | 14597983 | 亚士创能 | 17 | 2015.07.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98 | 14597982 | 亚士创能 | 19 | 2017.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99 | 14597981 | 亚士创能 | 27 | 2015.07.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1-1-112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100 | 17923894 | 亚士创能 | 19 | 2017.01.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101 | 23483573 | 亚士创能 | 2 | 2018.03.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02 | 28852084 | 亚士创能 | 2 | 2019.01.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03 | 28863374 | 亚士创能 | 17 | 2019.02.14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104 | 28849282 | 亚士创能 | 19 | 2019.01.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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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459 | 60154475 | 亚士创能 | 3 | 202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0 | 60153708 | 亚士创能 | 5 | 202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1 | 60180056 | 亚士创能 | 6 | 202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2 | 60172903 | 亚士创能 | 7 | 202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3 | 60178127 | 亚士创能 | 8 | 202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4 | 60178178 | 亚士创能 | 37 | 202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5 | 60177025 | 亚士创能 | 39 | 2022.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6 | 60339701 | 亚士创能 | 4 | 2022.05.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7 | 60335804 | 亚士创能 | 9 | 2022.07.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8 | 60347818 | 亚士创能 | 10 | 2022.05.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69 | 60334151 | 亚士创能 | 11 | 2022.05.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0 | 60350910 | 亚士创能 | 12 | 2022.05.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1 | 60341508 | 亚士创能 | 13 | 2022.05.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2 | 60350927 | 亚士创能 | 14 | 2022.05.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3 | 63365903 | 亚士创能 | 26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4 | 63375241 | 亚士创能 | 27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5 | 63369691 | 亚士创能 | 34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6 | 63370859 | 亚士创能 | 18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7 | 63381018 | 亚士创能 | 43 | 2022.09.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8 | 63374147 | 亚士创能 | 30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79 | 63384147 | 亚士创能 | 29 | 2022.09.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0 | 63376527 | 亚士创能 | 36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1 | 63361701 | 亚士创能 | 31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2 | 63376907 | 亚士创能 | 40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3 | 63354984 | 亚士创能 | 33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4 | 63372825 | 亚士创能 | 15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5 | 63382748 | 亚士创能 | 21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6 | 63382762 | 亚士创能 | 22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7 | 63359618 | 亚士创能 | 24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8 | 63384571 | 亚士创能 | 45 | 2022.09.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89 | 63359729 | 亚士创能 | 41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0 | 63367375 | 亚士创能 | 38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1 | 63379327 | 亚士创能 | 23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2 | 63376111 | 亚士创能 | 20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3 | 64460059 | 亚士创能 | 19 | 2022.05.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4 | 63359695 | 亚士创能 | 32 | 2022.09.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5 | 3687652 | 亚士漆 | 2 | 2005.07.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1-1-123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496 | 4494899 | 亚士漆 | 2 | 2008.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7 | 4494895 | 亚士漆 | 19 | 2008.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8 | 4777420 | 亚士漆 | 2 | 2009.09.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499 | 4777419 | 亚士漆 | 19 | 2010.01.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0 | 3414774 | 亚士漆 | 2 | 2004.08.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1 | 4777414 | 亚士漆 | 2 | 2010.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2 | 4777413 | 亚士漆 | 19 | 2009.10.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3 | 4495017 | 亚士漆 | 2 | 2008.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4 | 4494893 | 亚士漆 | 19 | 2008.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5 | 4494892 | 亚士漆 | 2 | 2008.08.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6 | 3639550 | 亚士漆 | 2 | 2005.05.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7 | 3487912 | 亚士漆 | 2 | 2004.1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8 | 3648343 | 亚士漆 | 2 | 2005.06.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09 | 4495019 | 亚士漆 | 2 | 2008.04.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0 | 4494898 | 亚士漆 | 19 | 2008.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1 | 3497088 | 亚士漆 | 2 | 2004.1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2 | 4777418 | 亚士漆 | 2 | 2008.12.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3 | 4777415 | 亚士漆 | 19 | 2010.01.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4 | 4777416 | 亚士漆 | 2 | 2008.12.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5 | 4751491 | 亚士漆 | 2 | 2009.03.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6 | 5029267 | 亚士漆 | 37 | 2009.06.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7 | 4733566 | 亚士漆 | 4 | 2008.11.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18 | 3100305 | 亚士漆 | 42 | 2003.05.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519 | 28876799 | 亚士漆 | 41 | 2019.01.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0 | 28873361 | 亚士漆 | 42 | 2019.01.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1-1-124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标识 | 权利人 | 类型 | 注册公告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 |
521 | 28861096 | 亚士漆 | 27 | 2019.02.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2 | 28854273 | 亚士漆 | 37 | 2019.01.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3 | 28850251 | 亚士漆 | 40 | 2019.01.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4 | 23483799 | 亚士漆 | 37 | 2018.03.21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5 | 3687651 | 亚士漆 | 2 | 2005.06.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6 | 4495018 | 亚士漆 | 2 | 2008.04.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7 | 4494897 | 亚士漆 | 19 | 2008.04.14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8 | 7989378 | 亚士漆 | 19 | 2011.12.07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29 | 39592773 | 亚士漆 | 37 | 2020.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30 | 39580273 | 亚士漆 | 42 | 2020.02.28 | 原始取得 | 中国 | |
531 | 23357268 | 润合源生 | 2 | 2018.04.21 | 受让取得 | 中国 | |
532 | 8790586 | 润合源生 | 2 | 2013.08.28 | 受让取得 | 中国 |
1-1-125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境内外专利所有权具体如下: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境内专利 | |||||||
1 | 200810038058.X | 一种无机干粉涂料 | 发明专利 | 2012.06.13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2 | 200810038059.4 | 一种全水性花岗岩多彩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2.06.13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3 | 200910045137.8 | 一种提高牢固性的成型复合板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2.10.17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4 | 201230655649.9 | 保温装饰复合阳角板(2) | 外观设计 | 2013.04.17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5 | 201230659756.9 | 锚固件的扣件(一) | 外观设计 | 2013.06.0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6 | 201230657663.2 | 锚固件的扣件(二) | 外观设计 | 2013.06.0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7 | 201220566165.1 | 保温防火复合板 | 实用新型 | 2013.06.0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8 | 201220741215.5 | 震动吸盘 | 实用新型 | 2013.06.19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9 | 201220740269.X | 一种扣件 | 实用新型 | 2013.07.1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0 | 201220740859.2 | 保温复合板 | 实用新型 | 2013.07.1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1 | 201220740824.9 | 改进的Z形扣件及锚固件 | 实用新型 | 2013.07.3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2 | 201220736405.8 | 保温装饰线条 | 实用新型 | 2013.07.3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 | 201220736536.6 | 一种保温复合板 | 实用新型 | 2013.07.3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 | 201220736593.4 | 保温复合阳角板 | 实用新型 | 2013.07.3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5 | 201330250280.8 | 可调托锚扣件 | 实用新型 | 2013.09.18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6 | 201330250281.2 | 可调托锚扣件 | 实用新型 | 2013.09.2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7 | 201010022752.X | 一种高耐污高硅桥梁及高架道路专用涂料 | 发明专利 | 2013.10.30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18 | 201220565401.8 | 防火保温板及外墙保温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3.10.3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9 | 201320343451.6 | 可调托锚扣件 | 实用新型 | 2013.11.2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1-1-126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20 | 201320343424.9 | 外墙防火保温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3.11.2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21 | 201320343423.4 | 新型防火保温板 | 实用新型 | 2013.11.2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22 | 201320343982.5 | 便携式样品册 | 实用新型 | 2013.11.20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23 | 201230656201.9 | 保温装饰复合阳角板(1) | 外观设计 | 2014.02.1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24 | 201330525083.2 | 防火保温板 | 外观设计 | 2014.06.2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25 | 201010186206.X | 一种保温装饰复合板的安装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4.11.0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26 | 201210258502.5 | 人工彩砂 | 发明专利 | 2014.12.10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27 | 201210425707.8 | 防火组合物及防火保温板 | 发明专利 | 2015.01.2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28 | 201210585422.0 | 单组分弹性防水腻子及其施工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5.03.25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29 | 201110030575.4 | 带通槽的复合板的生产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5.05.06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0 | 201010598943.0 | 门窗洞口用仿石保温复合板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5.05.2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1 | 201210581575.8 | 保温装饰线条的制作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5.07.2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2 | 201210258501.0 | 一种墙面漆 | 发明专利 | 2015.09.23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33 | 201110030567.X | 面板带通槽的保温装饰复合板的生产及安装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5.10.2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4 | 201210585174.X | 保温装饰板安装粘结剂 | 发明专利 | 2015.10.2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5 | 201520417702.X | 一种模具台 | 实用新型 | 2015.10.2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6 | 201520416614.8 | 一种复合刮刀 | 实用新型 | 2015.10.2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7 | 201520416631.1 | 一种混凝土模具的振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5.12.3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8 | 201310393224.9 | 耐高温乳胶漆及耐高温乳胶漆的涂布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6.03.0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39 | 201210585176.9 | 在墙体阳角的墙面上安装阳角板的施工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6.03.3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40 | 201010619330 | 溶剂型环氧拉毛面漆 | 发明专利 | 2016.04.27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41 | 201110030589.6 | 带通槽的硅酸钙板和水泥板的复合板的生产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6.04.27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42 | 201310296829.6 | 混合干燥一体机和混合干燥工艺 | 发明专利 | 2016.06.08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43 | 201310461630.4 | 木器用上色基础漆 | 发明专利 | 2016.06.15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1-1-127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44 | 201110030569.9 | 带通槽的硅酸钙板或水泥板的生产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6.06.2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45 | 201521134603.7 | 一种保温装饰复合板开槽设备 | 发明专利 | 2016.06.2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46 | 201410627491.2 | 耐污哑光弹性涂料 | 发明专利 | 2016.08.17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47 | 201410438213.2 | 水包水多彩砂壁状质感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6.09.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48 | 201530568194.0 | 保温装饰成品板用锚固件 | 外观设计 | 2016.11.23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49 | 201630370942.9 | 预制式岩棉防火隔离带 | 外观设计 | 2016.12.28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50 | 201410697619.2 | 抗碱底漆 | 发明专利 | 2017.01.18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51 | 201521135207.6 | 一种保温装饰成品板用锚固件 | 实用新型 | 2017.03.0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52 | 201620844874.X | 预制翼型岩棉防火隔离带 | 实用新型 | 2017.04.0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53 | 201510141554.8 | 一种防火保温板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7.04.1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54 | 201410438894.2 | 砂壁状多彩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7.06.20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55 | 201720075255.3 | 带工型连接件的保温装饰复合板 | 实用新型 | 2017.09.01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56 | 201720075296.2 | 一种工型连接件 | 实用新型 | 2017.09.01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57 | 201510148697.1 | 一种混凝土界面剂及其制造方法和使用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01.19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58 | 201721061505.4 | 一种轻型保温装饰成品板 | 实用新型 | 2018.05.04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59 | 201511018285.2 | 一种可降解环保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05.11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60 | 201510829658.8 | 一种可在低温高湿条件下施工的真石漆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06.08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61 | 201721061541.0 | 一种轻质防火保温装饰复合板 | 实用新型 | 2018.06.26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62 | 201510939923.8 | 一种并联式混料装置 | 发明专利 | 2018.07.03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63 | 201510939908.3 | 一种底面合一水包水多彩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07.06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64 | 201510974231.7 | 一种环保内墙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07.06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65 | 201510974180.8 | 一种通透哑光水性聚氨酯乳液的制备方法及采用该方法制成的通透哑光水性聚氨酯乳液 | 发明专利 | 2018.07.06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66 | 201511026646.8 | 一种保温装饰复合板开槽设备 | 发明专利 | 2018.08.3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1-1-128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67 | 201721575893.8 | 一种砂壁状涂料成膜性和耐水白性测试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09.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68 | 201721574501.6 | 一种带伸缩套的螺纹钉批头 | 实用新型 | 2018.10.19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69 | 201820444306.X | 一种安装保温装饰复合板用压锚扣件 | 实用新型 | 2018.12.04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70 | 201610946827.0 | 新型水性水包水多彩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12.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71 | 201710044693.8 | 带工型连接件的保温装饰复合板的制造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4.02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72 | 201611098836.5 | 适用于流水线施工的水包水多彩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4.26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73 | 201611038914.2 | 抗泛盐碱的实色底漆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4.30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74 | 201820444225.X | 一种安装保温装饰复合板用压锚组件 | 实用新型 | 2019.05.03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75 | 201710056950.X | 带工型连接件的保温装饰复合板的施工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5.07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76 | 201611098833.1 | 石墨烯增强超疏水罩面漆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7.05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77 | 201611118391.2 | 耐水白粒子交联型水包水多彩涂料 | 发明专利 | 2019.07.05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78 | 201822030632.9 | 一种皮带秤定量给料装置及物料分配机 | 实用新型 | 2019.08.09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79 | 201822030570.1 | 多线运送物料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9.08.13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80 | 201610718811.4 | 一种仿天然洞石柔性片材的制作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8.16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81 | 201611040356.3 | 水性氟碳哑光罩面漆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10.18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82 | 201822179699.9 | 湿混砂浆用无重力混合机 | 实用新型 | 2019.10.29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83 | 201822179651.8 | 防离析原砂仓 | 实用新型 | 2019.10.29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84 | 201611040330.9 | 保温装饰复合板用水性环氧底漆 | 发明专利 | 2019.12.13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85 | 201710044701.9 | 一种薄抹灰系统用机喷砂浆 | 发明专利 | 2020.01.14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86 | 201920665851.6 | 一种勾缝工具 | 实用新型 | 2020.03.1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87 | 201810036882.5 | 外墙用水性金属漆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0.05.22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88 | 201921542411.8 | 一种软瓷防翘免勾缝固定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06.1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89 | 201930748398.0 | 包装袋(净味竹炭抗甲醛全效内墙水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0 | 201930748403.8 | 包装袋(净味水性墙固底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1-1-129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91 | 201930748404.2 | 包装袋(净味三合一内墙水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2 | 201930748397.6 | 包装袋(净味竹炭全效内墙水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3 | 201930749892.9 | 包装袋(儿童内墙水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4 | 201930749890.X | 包装袋(十二秘境内墙水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5 | 201930748399.5 | 包装袋(净味五合一内墙水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6 | 201930749891.4 | 包装袋(净味抗甲醛全效内墙水漆) | 外观设计 | 2020.08.1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7 | 201810036607.3 | 水性荔枝面仿石含砂彩色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0.09.15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98 | 201922005121.6 | 一种建筑保温墙体 | 实用新型 | 2020.09.18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99 | 202020963875.2 | 对中机构和输送机 | 实用新型 | 2020.12.2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00 | 202020705449.9 | 一种保温隔热薄体材料等效热阻的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02.0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01 | 201710836743.6 | 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电池负极和锂电池 | 发明专利 | 2021.02.1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02 | 202021820810.9 | 涂料抗掉粉性能测试仪 | 实用新型 | 2021.03.23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03 | 201811574459.7 | 一种复合石质柔性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1.06.25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04 | 201811574484.5 | 快干型真石漆、快干型厚质真石漆仿石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1.06.25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05 | 202021871029.4 | 饰面加工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1.06.2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06 | 202022485768.6 | 连接扣件和保温装饰一体板 | 实用新型 | 2021.07.06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07 | 201811607748.2 | 水包水多彩涂料及其制备方法、施工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1.07.27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108 | 202022747425.2 | 复合板涂胶装置和复合板涂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07.27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09 | 201910859375.6 | 一种水包砂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1.07.3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10 | 201910938817.6 | 膏状粘勾一体软瓷专用粘结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1.08.06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11 | 202022519531.5 | 一种热辐射测试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08.24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12 | 201811541199.3 | 一种仿真石漆彩粒、仿真石漆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发明专利 | 2021.08.31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113 | 202022999468.X | 保温装饰复合板 | 实用新型 | 2021.09.14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14 | 201910035178.2 | 一种水性单组分底面合一的 | 发明 | 2021.10.08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1-1-130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专利 | ||||||
115 | 201811605415.6 | 一种免抹灰机喷腻子粉、免抹灰机喷腻子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1.11.12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116 | 201911140608.3 | 一种双组分地面翻新填补料、双组分地面翻新填补料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1.11.1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17 | 202120845771.6 | 一种防水卷材涂油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1.11.19 | 亚士防水(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18 | 202120845784.3 | 一种防水卷材覆膜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1.11.23 | 亚士防水(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19 | 202120845233.7 | 一种防水卷材展卷机上料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1.11.23 | 亚士防水(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20 | 202120867200.2 | 一种保温板的刮砂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11.23 | 亚士辅材(湖州) | 专利权维持 | |
121 | 202121219722.8 | 一种清洁工具 | 实用新型 | 2021.11.30 | 创能(乌鲁木齐) | 专利权维持 | |
122 | 202121259307.5 | 一种抽液体用滤管 | 实用新型 | 2021.11.3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23 | 202120867164.X | 一种建筑材料用砂浆下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12.10 | 亚士辅材(湖州) | 专利权维持 | |
124 | 202010515092.2 | 一种生物基水性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1.12.14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25 | 202120867150.8 | 一种保温装饰板用砂浆涂布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1.12.14 | 亚士辅材(湖州) | 专利权维持 | |
126 | 201811574460.X | 一种仿石干式涂装柔性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1.12.28 | 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27 | 201910770975.5 | 一种往复式真石漆自动喷涂系统及喷涂工艺 | 发明专利 | 2021.12.28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28 | 202121685815.X | 一种节能涂料墙体的检验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12.28 | 创能新材料(重庆) | 专利权维持 | |
129 | 202121962860.5 | 一种腻子打磨性测试装置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2.01.1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0 | 202122060152.9 | 一种校正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2.0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1 | 202122060159.0 | 一种保温复合板 | 实用新型 | 2022.02.0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2 | 202122391696.3 | 一种可拆卸式保温装饰复合墙板 | 实用新型 | 2022.02.01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3 | 202120890429.8 | 一种防水卷材覆膜设备水冷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2.02.11 | 亚士防水(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34 | 202122331555.2 | 一种胶黏材料切割系统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2.2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5 | 202122331159.X | 一种仿石材一体板及其生产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2.2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6 | 201910938801.5 | 柔性片材专用勾缝剂及其制备和施工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2.02.2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7 | 202110261078.9 | 水性冰花漆及冰花漆膜涂层 | 发明 | 2022.03.04 | 创能(乌 | 专利权维持 |
1-1-131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的制备方法 | 专利 | 鲁木齐) | |||||
138 | 201911357555.0 | 一种抹面砂浆及其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3.1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39 | 202011261123.2 | 一种内墙腻子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3.15 | 亚士漆、亚士辅材 | 专利权维持 | |
140 | 202122445355.X | 一种预铺防水卷材 | 实用新型 | 2022.03.2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1 | 202122315808.7 | 一种多功能浸水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4.0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2 | 202122756480.2 | 一种用于岩棉板自动复合线的定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4.08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3 | 201810802409.3 | 锂离子硅基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电池负极和锂电池 | 发明专利 | 2022.04.15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4 | 202010908324.0 | 砂包砂多彩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4.22 | 亚士漆、创能(乌鲁木齐) | 专利权维持 | |
145 | 202122714254.8 | 一种保温装饰一体板 | 实用新型 | 2022.05.03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6 | 202122800778.9 | 一种胶黏剂拉伸剪切强度试样的制样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5.1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7 | 202122949502.7 | 一种建筑外墙涂料产品耐候性测试用耐水耐雨淋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5.10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8 | 202122875147.3 | 一种打胶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2.05.13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49 | 202111565644.1 | 一种荔枝面多彩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5.13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50 | 201910938509.3 | 无溶剂软瓷专用粘结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2.05.24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51 | 202011564668.0 | 双组分砂浆、涂层和保温系统的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2.05.24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52 | 202011629160.4 | 水性环氧树脂涂料、水性环氧树脂涂层、地坪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2.05.24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153 | 202110472370.5 | 单组分水性无机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5.24 | 创能(乌鲁木齐) | 专利权维持 | |
154 | 202110981406.2 | 脱硫石膏组合物及制备方法、石膏基内墙腻子及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5.24 | 亚士漆、创能新材料(重庆) | 专利权维持 | |
155 | 202010871489.5 | 一种装饰砂浆及其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5.27 | 亚士漆、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56 | 202010967493.1 | 抹面砂浆、外墙涂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2.05.27 | 亚士创能、创能新材料(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57 | 202111332036.6 | 一种聚氨酯亮光白面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6.14 | 亚士创能、创能新材料 | 专利权维持 |
1-1-132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专利状态 | |
(滁州) | |||||||
158 | 202122845634.5 | 一种卡板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2.06.24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59 | 202110758391.3 | 无溶剂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2.07.08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160 | 202122833406.6 | 一种热塑性聚烯烃预铺卷材 | 实用新型 | 2022.07.1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61 | 202110062066.3 | 一种无溶剂型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7.15 | 创能(滁州) | 专利权维持 | |
162 | 202010471468.4 | 双组分保温腻子及其制备方法、施工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7.26 | 亚士漆 | 专利权维持 | |
163 | 202110622091.2 | 光反射透明隔热涂料及制备方法和光反射隔热罩面 | 发明专利 | 2022.07.26 | 创能新材料(重庆) | 专利权维持 | |
164 | 202111144529.7 | 环氧基硅烷改性纳米氧化铝和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 发明专利 | 2022.07.26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65 | 202111383569.7 | 隔热保温耐候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7.26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66 | 202111491116.6 | 防水找平砂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7.26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67 | 202111202203.5 | 一种艺术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专利 | 2022.09.23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
168 | 202221418577.0 | 一种恒温恒湿系统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09.23 | 创能(石家庄) | 专利权维持 | |
境外专利 | |||||||
169 | 2645538 | ОГНЕСТОЙКИЙ СОСТАВ И ОГНЕСТОЙКАЯ ТЕПЛОИЗОЛЯЦИОННАЯ ПЛИТА 防火组合物及防火保温板 | 俄罗斯发明专利 | 2013.04.12 | 亚士创能 | 专利权维持 |
1-1-133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注册人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号 | 登记批准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亚士漆3D涂料展示系统V1.0 | 亚士漆 | 2013.10.31 | 2014SR092024 | 2014.07.05 | 原始取得 |
2 | 功能型建筑外墙设计大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V1.0 | 亚士创能 | 未发表 | 2016SR081912 | 2016.04.20 | 原始取得 |
3 | 亚士漆成品色卡 | 亚士漆 | 2020.07.08 | 国作登字-2021-L-00006903 | 2021.01.12 | 原始取得 |
4 | 亚士订单管理系统[简称:亚士OMS系统]V1.0 | 亚士漆 | 未发表 | 2022SR0193020 | 2022.01.30 | 原始取得 |
5 | 亚士云销商家版IOS平台软件V1.0 | 亚士漆 | 未发表 | 2022SR0739287 | 2022.06.13 | 原始取得 |
6 | 亚士云销商家版Android平台软件V1.0 | 亚士漆 | 未发表 | 2022SR0739288 | 2022.06.13 | 原始取得 |
7 | 亚士云APP[简称:亚士云] V1.0.0 | 亚士漆 | 未发表 | 2022SR0965171 | 2022.07.25 | 原始取得 |
1-1-134
附件四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域名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 域名名称 | 所有者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cuanon.com | 亚士创能 | 2009.11.20 | 2030.11.20 |
2 | asia-paint.cn | 亚士漆 | 2006.05.10 | 2031.05.10 |
3 | asia-paint.com.cn | 亚士漆 | 2003.06.09 | 2030.06.09 |
4 | asia-paint.com | 亚士漆 | 2000.04.24 | 2030.04.24 |
5 | asiacuanon.cn | 亚士创能 | 2009.11.20 | 2030.11.20 |
6 | asiacuanon.com.cn | 亚士漆 | 2009.11.20 | 2030.11.20 |
7 | asiagstx.cn | 亚士漆 | 2011.04.20 | 2030.04.20 |
8 | asiagstx.com | 亚士漆 | 2011.04.19 | 2031.04.19 |
9 | asiapaint.cn | 亚士漆 | 2006.05.10 | 2030.05.10 |
10 | asiapaint.com.cn | 亚士漆 | 2006.04.10 | 2030.04.10 |
11 | asiagstx.com.cn | 亚士漆 | 2011.04.20 | 2031.04.20 |
12 | asiacuanon.com | 亚士创能 | 2009.11.20 | 2030.11.20 |
13 | cuanon.com.cn | 亚士创能 | 2009.11.20 | 2030.11.20 |
14 | asiapaint.net | 亚士漆 | 2006.04.18 | 2030.04.18 |
15 | asia-paint.net | 亚士漆 | 2006.04.18 | 2030.04.18 |
16 | asiae.net | 亚士创能 | 2013.11.09 | 2025.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