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上午在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 1 号公司防火电缆事业部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82,468,0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59%。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2、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3、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8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4、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7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87.86%,反对 15,300 股,弃权 10,000,000 股。
5、201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 8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6、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3,154,3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 101,577,150 元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
增 5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101,577,15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04,731,450 股,
资本公积金由 994,634,924.31 元(其中,股本溢价 1,056,249,731.70 元,其
他资本公积-61,614,807.39 元)减少至 893,057,774.31 元(其中,股本溢价
954,672,581.70 元,其他资本公积-61,614,807.39 元)。
同意 7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87.86%,反对 10,015,300 股,弃权 0 股。
7、201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同意 82,468,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82,468,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
决权。
同意 1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85%,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10、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
决权。
同意 1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85%,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11、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2 年度薪酬
标准的议案
同意 8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1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将 2012 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由 641,000 万元提高至 758,000 万
元,其中贷款额度 154,000 万元,保函和信用证及票据等额度 105,0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 499,000 万元。
同意 8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2 年财务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同意 8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反对 15,300 股,弃权 0 股。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315.43 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4,731,450 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315.43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4,731,450 股,全部为普通股。
(3)原: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8
人,下同)时;
现修改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5
人,下同)时;
(4)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同意 72,45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87.86%,反对 10,015,300 股,弃权 0 股。
15、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原:第三条第一款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四名,设董
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第三条第一款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
设董事长一人。
同意 82,468,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6、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如下修改:
原: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
现修改为: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
同意 82,468,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7、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82,468,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