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9日,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年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