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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如下的保密措施:

1、在本次交易的历次磋商中,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记录商议筹划及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2、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参与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方及时签署保密协议,明确相关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等。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了《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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