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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的说明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为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报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深圳港集团已经合法拥有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情形;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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