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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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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 ...... 3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5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7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7二、 评估目的 ...... 10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 价值类型 ...... 14

五、 评估基准日 ...... 14

六、 评估依据 ...... 14

七、 评估方法 ...... 18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9

九、 评估假设 ...... 21

十、 评估结论 ...... 2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3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7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2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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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企业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资产评估师对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观察,了解使用状况、保养状况,未触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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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遮盖、隐蔽及难于接触到的部位,我们不具备专业鉴定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有瑕疵,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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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此需要对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35,191.40万元,评估价值为1,001,009.61万元,增值额为565,818.21万元,增值率为130.0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评估价值为

0.0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5,191.40万元,评估价值为1,001,009.61万元,增值额为565,818.21万元,增值率为

130.02%。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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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固定资产0.000.000.00
在建工程0.000.000.00
油气资产0.000.000.00
无形资产0.000.00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0.00
资产总计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流动负债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0.000.000.00
负债总计0.000.000.00
净资产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并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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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无。

(一)委托人简介

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股份”)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7-20层

法定代表人:乔宏伟

注册资本::224,916.1747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码头的开发与经营;货物装卸与运输;港口配套交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仓储及工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营;集装箱修理;转口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630194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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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1997年7月21日至2027年7月21日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公司简况

名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运营”)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附楼608

法定代表人:韩劲柏注册资本:5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HC7957成立日期:2022年9月29日营业期限:2022年9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2.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

2022年9月28日,港口运营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2022年9月29日,港口运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设立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HC7957)。

港口运营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港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100.00%
合计500,000.00100.00%

2023年2月2日,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向港口运营实缴出资500万元,2023年3月8日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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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产权结构

(1)截至评估基准日,港口运营产权结构图如下:

4.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0月31日
资产总计507,610.39601,240.23694,083.61
负债总计44,464.4771,841.0073,955.97
所有者权益463,145.92529,399.23620,127.63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63,145.92529,399.23620,127.63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0月31日
资产总计0.000.00435,191.40
负债总计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0.000.00435,191.40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0月31日
营业收入0.000.000.00
利润总额56,714.6975,580.1046,386.92
净利润56,714.6975,580.1046,386.92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0月31日

100%3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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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0.000.000.00
利润总额0.000.003,672.93
净利润0.000.003,672.93

(注:数据为审计后报表数据)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2021年、2020年的会计报表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中合并口径数据摘自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5.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是委托方收购被评估单位100%股权。故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即为关联关系,又为交易关系。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此需要对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35,191.40万元;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435,191.40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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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的情况如下:

港口运营及其下属长期股投资单位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存货

存货主要为在库周转材料、原材料。主要为配套设备的修理材料及各种型号的备品备件;存货主要存放于各码头厂区内。

2.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评估基准日,港口运营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公司简称持股比例(%)公司级别经营情况
1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深汕投资100.00%二级公司正常经营
1-1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深汕运营45.00%三级公司正常经营
2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三期35.00%二级公司正常经营
2-1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惠州国际22.75%三级公司正常经营

3.房屋建(构)筑物

(1)房屋建筑物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分布在各个港口作业区,主要为办公楼、生产性附属房屋,房屋结构主要有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

(2)构筑物

盐田三期水工构筑物主要包括:11座(6#~16#泊位)10-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工作船泊位,港池及航道工程等。

盐田三期其他构筑物主要是生产单位的各类堆场道路(含地下管沟)、灯柱、灯塔等。

深汕投资构筑物主要建有2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和4000马力拖轮工作船泊位(兼靠3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水工结构按5万吨级设计)。配套设施有堆场、道路等。

惠州国际构筑物包括2个5万吨级(结构10万吨级)和1个3千吨级集装箱泊位。

具体包括1#泊位码头堆场、1#泊位码头主体、地基处理工程、码头内部道路、堆场等配套设施。

4.设备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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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器设备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全部分布各码头港区内。主要的机器设备包括港口装卸设备、港口运输设备、生产监管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生产辅助设备等。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车辆

纳入评估范围的运输设备为企业办公用车辆,包括金杯VITO/119监护型救护车、纯电动中巴车、比亚迪纯电动大巴等车辆。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运输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3)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各型号电脑、打印机、工控机、TMT无线车载终端、对讲机等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待摊投资。

在建土建工程主要为#8~#9泊位(N~W结构段)减载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检测等。

在建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双起升岸桥加高并改单起升项目、岸吊驱动器系统优化等。

在建工程待摊投资主要为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待建办公生活区的管理费、前期费用等。

6.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及融资租赁的设备等。

7.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软件,具体情况如下: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盐田三期土地使用权共3宗,为出让土地,均已办理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人为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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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宗地名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面积(m2)账面价值(元)
1深房地字第7000040650号J304-03332006/10/20-2056/10/19港口用地448,717.70686,044,267.96
2深房地字第7000075549号J304-03322006/10/20-2056/10/19港口用地914,453.651,535,608,641.74
3深房地字第7000039909号J304-03132002/11/24-2052/11/23港口用地898,202.321,413,190,379.68

深汕投资土地使用权共1宗,为出让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为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使用年限土地用途面积(m2)账面价值(元)
1粤(2022)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权第0001794号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小漠镇314乡道以南2018/12/24-2068/12/23区域交通用地153,864.0043,958,874.06

惠州国际土地使用权共1宗,土地性质为出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权利人坐落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土地用途面积(m2)账面价值(元)
1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14696号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惠州港荃湾港区2019/12/27-2069/12/26出让港口码头用地600,389231,253,722.74

(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包括:MS Office2016标准版、WinSvrSTDCore 2016 License、“斯维尔”造价软件加密锁、nGen系统等。上述其他无形资产均为被评估单位外购获得。

8.企业申报的其他表外资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盐田三期与盐田国际、西港区码头公司共同拥有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合计34项专利及50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盐田三期评估说明”。

9.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涉及的相关资产

本次评估利用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评估报告利用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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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0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因素。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选择距相关经济行为计划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决议》深盐港股董字(2022)34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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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12.《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1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5.《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

64号);

17.《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18.《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

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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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22.《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四次修订);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3.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5.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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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7. 《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四)权属依据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2. 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

3. 专利证书;

4. 著作权(版权)相关权属证明;

5. 机动车行驶证;

6. 有关产权转让合同;

7.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3. 评估基准日外汇汇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 企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概算等资料;

5. 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6. 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7. 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付款进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付款凭证;

8. 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9. 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10.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1.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

12.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13. 《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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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2.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3.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4.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6.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

7.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678号)。

8.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9.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1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或经营体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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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港口运营的各项资产及负债可单独评估,具备进行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经了解,港口运营刚成立且属于投资公司,没有独立的获利能力,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合采用收益法。采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发育成熟、公平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由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尽完全,且与被评估单位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少,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本次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

1.长期股权投资

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和依据详细情况分别见相应的评估技术分说明。

各被投资单位是否进行整体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方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方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
1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
1-1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
2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收益法
2-1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03月28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22年10月17日,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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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特点以及时间计划,拟定了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组建评估团队。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拟定评估所需资料清单及申报表格。

(三)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2022年11月05日至2022年12月20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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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5)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完成内部审核后,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完成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后,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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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 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三) 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五)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六)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八)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九) 假设被评估单位吞吐量能够按照管理层预测的获得相应的市场份额;

(十) 假设企业拥有的开展业务所需相关运营资质到期后可以持续取得保证运营;

(十一)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十二) 假设东作业区一期工程能按计划完成投产。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35,191.40万元,评估价值为1,001,009.61万元,增值额为565,8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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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增值率为130.0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评估价值为

0.0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5,191.40万元,评估价值为1,001,009.61万元,增值额为565,818.21万元,增值率为

130.02%。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固定资产0.000.000.00
在建工程0.000.000.00
油气资产0.000.000.00
无形资产0.000.00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0.00
资产总计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流动负债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0.000.000.00
负债总计0.000.000.00
净资产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4981号)、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5014号)及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5006号),普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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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0303号)。评估利用了上述出具的审计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四)纳入评估范围房屋建(构)筑物及部分设备处于报废或待报废状态情况。

1.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房屋建(构)筑物及部分设备处于报废或待报废状态,合计账面原值5,290.95万元,净值442.53万元。具体明细见“盐田三期评估说明第三章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中的清查结论”。

2.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设备部分处于报废或待报废状态,合计账面原值3.37万元,净值0.49万元。具体明细见惠州国际评估说明“第三章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中的清查结论”。具体明细见“惠州国际评估说明第三章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中的清查结论”。

(五)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房屋建(构)筑物的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最终的建筑面积以国土部分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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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本次评估未考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的影响。

2.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根据《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盐田港中港区三期工程和扩建工程作为水运工程已分别于2006年、2013年验收完成,但该等工程的港口配套用房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盐田国际行政办公大楼已经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相关手续,但因盐田国际行政办公大楼所占用土地无法办理分宗而未办理权属证书。房屋建(构)筑物的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最终的建筑面积以国土部分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本次评估未考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的影响。

3.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房屋建(构)筑物的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最终的建筑面积以国土部分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本次评估未考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的影响。

4.海域使用权情况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海域使用权已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具体如下:

序号海域使用权证号用海类型宗海面积(公顷)用采海方式终止期限
1国海证2017B44152101683号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34.3242建设填海造地2067.07.23
2国海证2017B44152101693号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27.6968港池、蓄水2067.07.23

其中:2022年2月18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粤自然资(深圳)函[2022]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批复》,关于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2017B44152101683)号所对应海域填海形成的陆域部分占地面积为32.9790公顷,已通过填海验收,但尚未由海域使用权转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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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深汕投资可依据该批复及相关材料到深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同时申请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但因《深圳市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转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尚在征求意见未正式颁布,深圳市有关海域使用权转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办理流程尚不明确,故深汕投资暂未取得填海陆域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六)账上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共同拥有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软件著作权50项。上述无形资产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了当期损益,未在账内反映,本次作为表外资产进行了申报。无形资产具体明细详见盐田三期评估说明 “第二章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七)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评估基准日,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方贷款方合同编号贷款金额 (万元)借款期间担保情况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44031000-2018年(深)字0050号27,486.022018.11.26 -2038.11.25盐田港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履行的政府债券如下:

债券业主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发行价格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到期日票面利率
(元)(万元)
深汕投资2020年深圳市(本级)粤港澳大湾区物流基础设施专项债券-2020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五十八期)20深圳债61100元17,0002020.8.272040.08.283.85%
深汕投资2021年深圳市(本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1深圳债07100元12,0002021.5.282041.05.313.80%

(八)关于盐田三期未控制惠州国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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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三期于2016年12月取得惠州国际65%的股权。盐田三期对惠州国际的表决权比例虽然高于50%,惠州国际董事会5名董事中的3名由盐田三期任命,但是根据惠州国际公司章程的约定,4名董事(其中必须包括各股东方各自推荐的一名董事)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应构成在任何董事会会议上处理事项的法定人数,董事会决议应由亲自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五分之三以上董事投票赞成方可通过,特殊事项应由亲自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董事一致投票赞成通过;惠州国际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必须由全体股东一致投票赞成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盐田三期从而不能控制惠州国际,但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九)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享受应予减免的增值税,本次评估考虑上述政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十一)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名称更名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由453.000 万元变更为 493.000 万元,于2023年3月8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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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

3.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本报告经承办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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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附件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附件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附件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附件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附件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附件九、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目录审计报告12022年1-10月财务报表32022年1-10月财务报表附注9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4981号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运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1-10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盐港运营公司2022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10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盐港运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盐港运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盐港运营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盐港运营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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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基本情况

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和记盐田港口投资公司”或“外方”)于2002年12月26日在深圳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的最终控股方为在新加坡注册和上市的Hutchison Port Holdings Trust。2012年度,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予深圳市盐田东港区码头有限公司,后者于2012年7月 26 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更名为深圳市盐田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9月4日,深圳市盐田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无偿转让予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方”)。本公司经批准经营的期限为50年。注册资本为港币6,056,960,000元(折合人民币6,208,999,181元),其中中方占35%,外方占65%。2022年10月24日,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由其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3月8日,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港集团”)。

于2001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国际”)签署了《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并于2004年5月21日签署了《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及于2005年11月8日签署了《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下统称“统筹经营合同”)。根据统筹经营合同规定:本公司与盐田国际(以下简称“双方”)同意由盐田国际统一经营管理盐田港区;双方根据统筹经营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年总吞吐量,并据此计算相关运营收支。

于2007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盐田国际及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港”)签署了《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根据补充协议(三)规定:本公司、盐田国际及西港(以下简称“三方”)一致同意由盐田国际统一经营管理盐田港区;三方根据统筹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三)约定的比例(以下简称“分配基准”)分配年总吞吐量,并据此计算相关运营收支(附注七(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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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2021年6月,本公司与盐田国际、西港及盐田港东区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签署了《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根据补充协议(四)规定:本公司、盐田国际、西港及东港(以下简称“四方”)一致同意由盐田国际统一经营管理盐田港区;当东港区一期工程按补充协议(四)实现统筹经营并实际投入运营,且中港区与东港区联络通道建成通车后,四方根据统筹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四)约定的比例分配年总吞吐量,并据此计算相关运营收支。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和管理盐田港区三期集装箱码头泊位及盐田港区扩建项目码头泊位、仓储等有关配套设施的操作以及与集装箱码头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业务。于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通过盐田国际经营盐田港区三期及港区扩建工程集装箱码头。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6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会计期间为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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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记账本位币

因本公司提供劳务及采购商品和劳务主要以港币进行计价,以及筹资活动以港币为主,所以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3)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于编制以人民币列报的财务报表时,港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报告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以及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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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本公司仅持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委托贷款等。

(ii) 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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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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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续)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存货

存货指维修用的备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并于领用时计入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7)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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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长期股权投资(续)

联营企业为本公司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然后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四(12))。

(8)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集装箱装卸设备、办公设备和设施及运输工具等。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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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固定资产(续)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和建筑物25-50年-2%-4%
集装箱装卸设备4-30年-3%-25%
办公设备和设施及运输工具5-25年-4%-20%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9)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四(12))。

(1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电脑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30-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 电脑软件

电脑软件采用直线法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平均摊销。

(c)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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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与开发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

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2)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及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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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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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职工薪酬(续)

(c) 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d) 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辞退福利。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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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

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

债的法定权利。

(16) 收入确认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 提供集装箱装卸及其相关服务

集装箱装卸及其相关服务的收入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

如附注一所述,本公司由盐田国际统一经营管理盐田港区相关区域的集装箱码头集装箱装卸及其相关业务。本公司根据在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总吞吐量中按附注一所述的分配基准应分得的吞吐量以及适用的费率确认相应营业收入并据以结算。该费率是根据收入合同约定的费率条款、管理层以往经验以及其他适当的行业考虑因素估计确定。

(1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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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政府补助(续)

本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本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岸基船舶供电系统工程补助。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18)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港口泊位和堆场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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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租赁(续)

经营租赁

本公司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19) 利润分配

拟发放的利润于董事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0) 专项储备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文件,本公司需按照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并按如下比例计提安全生产专项储备:

(a) 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b) 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专项储备主要于装卸、运输、堆存等设施的安全支出。专项储备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1) 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本公司所有业务均属于同一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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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营业收入-费率的估计

本公司确认营业收入时采用的费率是根据收入合同约定的费率条款、管理层以往经验以及其他适当的行业考虑因素估计确定。如果估计的费率与实际的费率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未来期间的收入产生影响。

(ii)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所采用的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等关键假设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评估结果受到管理层判断影响而出现不同的结论。

(23)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等文件,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等文件对本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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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税率税基
企业所得税(a)25%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b)、(c)5%,6%及13%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7%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

(a) 本公司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十个月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2021

年度:25%;2020年度:25%)。

经税务机关深国税盐减免备案 [2016]0036号通知书批准,本公司的三期扩建工程16号泊位(以下简称“S886泊位”)的经营收入及费用与三期工程和三期扩建工程分别核算,其中S886泊位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2020年度为S886泊位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期的第二年,2021年度为S886泊位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期的第三年。

(b) 本公司集装箱装卸及其相关收入适用税率为5%和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入适用税率为13%。

(c)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11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作为生产性服务企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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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银行存款28,303,814165,201,662177,436,288

(2) 其他应收款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关联方款项 (附注七(4)(a))1,416,306,9181,840,182,018537,366,531
其他363,0141,263,740153,729
1,416,669,9321,841,445,758537,520,260
减:坏账准备---
1,416,669,9321,841,445,758537,520,260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1,297,494,89291.59%1,742,503,05194.63%449,270,78383.58%
一到二年14,035,5660.99%12,375,0970.67%11,779,6602.19%
二到三年15,465,8321.09%12,283,1450.67%17,781,9323.31%
三年以上89,673,6426.33%74,284,4654.03%58,687,88510.92%
1,416,669,932100.00%1,841,445,758100.00%537,520,260100.00%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关联方款项,本公司管理层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认为违约风险较低,预期信用损失不重大。

(b)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

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c)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无

新增坏账准备,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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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d)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无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e)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按欠款

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性质2022年 10月31日 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
盐田国际应分得的运营收支款项及关联方往来款项1,263,141,934一年以内89.16%
西港关联方 往来款项72,032,998三年以上5.08%
东港关联方 往来款项64,231,942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三年及三年以上4.53%
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惠州码头”)关联方 往来款项15,757,318一年以内1.11%
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深圳平盐”)关联方 往来款项1,142,726一年以内0.08%
1,416,306,91899.96%
性质2021年 12月31日 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比例
盐田国际应分得的运营收支款项及关联方往来款项1,717,008,295一年以内93.24%
西港关联方 往来款项72,452,557三年以上3.93%
东港关联方 往来款项37,486,122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三年及三年以上2.04%
惠州码头关联方 往来款项12,261,517一年以内0.67%
深圳平盐关联方 往来款项973,527一年以内0.05%
1,840,182,018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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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e)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按欠款

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续):

性质2020年 12月31日 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比例
盐田国际应分得的运营收支款项及关联方往来款项416,485,796一年以内77.48%
西港关联方 往来款项74,713,138二到三年及 三年以上13.90%
东港关联方 往来款项25,282,850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三年及三年以上4.70%
惠州码头关联方 往来款项19,907,238一年以内3.70%
深圳平盐关联方 往来款项977,509一年以内0.18%
537,366,53199.96%

(3)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6,799,162100.0%641,439100.0%

(b)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按欠款

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6,799,162100.0%641,43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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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流动资产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预交增值税46,822,96740,327,70921,846,663

(5) 长期股权投资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联营企业17,017,96175,403,911147,103,844
2021年 12月31日按权益法 调整的 净损益汇率 变动差异2022年 10月31日
惠州码头(a)75,403,911(58,160,626)(225,324)17,017,961
2020年 12月31日按权益法 调整的 净损益汇率 变动差异2021年 12月31日
惠州码头(a)147,103,844(70,899,144)(800,789)75,403,911
2019年 12月31日按权益法 调整的 净损益汇率 变动差异2020年 12月31日
惠州码头(a)224,318,906(78,845,177)1,630,115147,10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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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于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以70,082,231美元(约合人民币488,976,201

元)的对价受让和记港口惠州有限公司对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惠州码头”)65%的股权。本公司对惠州码头的表决权比例虽然高于50%,惠州码头董事会5名董事中的3名由本公司任命,但是根据惠州码头公司章程的约定,4名董事(其中必须包括各股东方各自推荐的一名董事)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应构成在任何董事会会议上处理事项的法定人数,董事会决议应由亲自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五分之三以上董事投票赞成方可通过,特殊事项应由亲自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董事一致投票赞成通过;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必须由全体股东一致投票赞成通过方可作出决议。本公司从而不能控制惠州码头,但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持股比例董事会表决权比例对公司活动是否具有 战略性
惠州码头惠州惠州65%60%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97,754,80286,219,05244,739,646
非流动资产2,158,214,4592,246,344,5572,308,765,888
资产合计2,255,969,2612,332,563,6092,353,505,534
流动负债1,502,563,997874,758,130754,853,238
非流动负债829,915,3971,444,491,0731,475,030,301
负债合计2,332,479,3942,319,249,2032,229,883,539
净资产(76,510,133)13,314,406123,621,99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b)(49,731,586)8,654,36480,354,297
调整事项(c)66,749,54766,749,54766,749,547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17,017,96175,403,911147,10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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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长期股权投资(续)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64,876,00578,948,34952,325,003
净亏损(89,477,886)(109,075,606)(121,300,27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89,477,886)(109,075,606)(121,300,272)
本公司本期间/年度收到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b) 本公司以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联

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c) 调整事项为本公司取得联营企业投资时形成的商誉,即取得投资时本公司的初

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6) 固定资产

房屋和建筑物集装箱装卸设备办公设备和 设施及 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
2021年12月31日5,211,694,9933,606,715,460674,977,4679,493,387,920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六(7))6,480,3315,631,0787,441,88419,553,293
本期减少--(341,088)(341,088)
汇率变动差异616,950,009427,041,28280,369,6481,124,360,939
2022年10月31日5,835,125,3334,039,387,820762,447,91110,636,961,064
累计折旧
2021年12月31日1,963,672,7081,725,584,140498,870,8684,188,127,716
本期计提121,133,585125,641,55725,363,173272,138,315
本期减少--(341,088)(341,088)
汇率变动差异241,311,185213,485,16260,875,938515,672,285
2022年10月31日2,326,117,4782,064,710,859584,768,8914,975,597,228
账面价值
2022年10月31日3,509,007,8551,974,676,961177,679,0205,661,363,836
2021年12月31日3,248,022,2851,881,131,320176,106,5995,305,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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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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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固定资产(续)

房屋和建筑物集装箱 装卸设备办公设备和 设施及 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
2020年12月31日5,363,656,2543,637,914,425697,893,8909,699,464,569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六(7))1,533,15275,811,9842,468,98079,814,116
本年减少(271,523)(1,972,503)(5,497,515)(7,741,541)
汇率变动差异(153,222,890)(105,038,446)(19,887,888)(278,149,224)
2021年12月31日5,211,694,9933,606,715,460674,977,4679,493,387,920
累计折旧
2020年12月31日1,878,434,3621,632,678,508485,435,1753,996,548,045
本年计提141,254,821143,676,89533,222,239318,153,955
本年减少(208,168)(1,972,503)(5,497,515)(7,678,186)
汇率变动差异(55,808,307)(48,798,760)(14,289,031)(118,896,098)
2021年12月31日1,963,672,7081,725,584,140498,870,8684,188,127,716
账面价值
2021年12月31日3,248,022,2851,881,131,320176,106,5995,305,260,204
2020年12月31日3,485,221,8922,005,235,917212,458,7155,702,916,524
房屋和建筑物集装箱 装卸设备办公设备和 设施及 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
2019年12月31日5,707,944,2973,847,046,984743,746,88810,298,738,169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六(7))1,262,23643,306,0242,317,12246,885,382
本年减少(528,847)(18,603,779)(3,269,882)(22,402,508)
汇率变动差异(345,021,432)(233,834,804)(44,900,238)(623,756,474)
2020年12月31日5,363,656,2543,637,914,425697,893,8909,699,464,569
累计折旧
2019年12月31日1,847,489,8861,610,197,505479,899,4543,937,586,845
本年计提150,985,284145,184,53639,765,334335,935,154
本年减少(308,494)(18,603,779)(3,269,882)(22,182,155)
汇率变动差异(119,732,314)(104,099,754)(30,959,731)(254,791,799)
2020年12月31日1,878,434,3621,632,678,508485,435,1753,996,548,045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3,485,221,8922,005,235,917212,458,7155,702,916,524
2019年12月31日3,860,454,4112,236,849,479263,847,4346,361,15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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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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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固定资产(续)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管理层评估后认为固定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260,944,450元,10,915,106元及278,759元;2021年度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304,070,726元,13,790,148元及293,081元;2020年度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319,764,679元、15,102,370元及1,068,105元。

(a)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原价为549,090,053元、491,010,737元及505,447,990元,账面价值为359,493,811元、331,436,330元及353,494,322元的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未办妥产权证书主要原因为:(i) 根据《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本公司建设的盐田港中港区三期工程和扩建工程作为水运工程已分别于2006年、2013年验收完成,但该等工程的港口配套用房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ii) 盐田国际行政办公大楼已经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相关手续,但因盐田国际行政办公大楼所占用土地无法办理分宗而未办理权属证书。

经咨询法律顾问后,本公司不存在受到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房产所占用土地的权利人、房产建设单位均为本公司,本公司自上述房产竣工验收起占有、使用该等房产已逾十余年,不存在其他方对本公司占有、使用上述房产提出异议的情形。因此,该等固定资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营运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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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码头项目及固定资产构建149,172,809-149,172,809113,410,983-113,410,983108,671,393-108,671,393

(a)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名称预算数*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汇率变动差异2022年 10月31日工程进度资金来源
(附注六(6))
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安装调试项目22,766,319-18,676,323--1,393,43120,069,75488%自筹
龙门吊设备等改造更新项目14,002,658-12,028,354--897,42912,925,78392%自筹
岸吊驱动器优化项目10,875,7178,362,257---989,1329,351,38979%自筹
单起升岸桥加高改造项目20,582,947-8,182,076--610,4618,792,53743%自筹
其他105,048,7261,461,985-(19,553,293)11,075,92898,033,346
合计113,410,98340,348,738-(19,553,293)14,966,381149,17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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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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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在建工程(续)

(a)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续)

工程名称预算数*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汇率变动差异2021年 12月31日工程进度资金来源
(附注六(6))
双起升岸桥加高并改单起升项目19,458,880-12,017,702--(183,534)11,834,16886%自筹
岸吊驱动器优化项目9,725,3528,608,134---(245,877)8,362,25790%自筹
QC重要部件大修项目II6,540,8006,029,187---(172,213)5,856,97456%自筹
盐田国际3扩堆场冷藏箱扩容项目8,830,080-5,004,306--(76,426)4,927,88061%自筹
龙门吊3E堆场增加滑触线项目4,905,600-4,305,666--(65,756)4,239,91086%自筹
其他94,034,07266,451,687-(79,814,116)(2,481,849)78,189,794
合计108,671,39387,779,361-(79,814,116)(3,225,655)113,41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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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在建工程(续)

(a)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续)

工程名称预算数*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汇率变动差异2020年 12月31日工程进度资金来源
(附注六(6))
QC重要部件大修项目I12,919,17411,693,302905,234--(755,225)11,843,31186%自筹
岸吊驱动器系统优化10,011,3089,161,867---(553,733)8,608,13490%自筹
岸基船舶供电系统(五期工程)9,241,2074,463,524321,645--(287,001)4,498,16894%自筹
龙门吊加高项目3,366,5602,120,362614,219--(161,057)2,573,52449%自筹
其他133,149,180443,919-(46,885,382)(5,559,461)81,148,256
合计160,588,2352,285,017-(46,885,382)(7,316,477)108,671,393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在建工程中无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均以成本发生进度为基础进行估计。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管理层评估后认为在建工程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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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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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使用权资产

原价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折旧汇率变动差异2022年 10月31日累计折旧
堆场和泊位50,871,60822,471,54516,953,896(9,518,879)3,212,77633,119,338(17,752,270)
原价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折旧汇率变动差异2021年 12月31日累计折旧
堆场和泊位40,375,97330,892,1761,589,889(9,245,047)(765,473)22,471,545(17,904,428)
原价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折旧汇率变动差异2020年 12月31日累计折旧
堆场和泊位37,018,91417,458,24820,482,938(6,333,127)(715,883)30,892,176(6,12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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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无形资产

原价2021年 12月31日本期摊销本期减少汇率变动差异2022年 10月31日累计摊销额
土地使用权5,451,737,3493,340,258,075(93,539,062)-388,124,2763,634,843,289(1,816,894,060)
电脑软件11,823,795170,491(164,977)-7,85813,372(11,810,423)
5,463,561,1443,340,428,566(93,704,039)-388,132,1343,634,856,661(1,828,704,483)
原价2020年 12月31日本年摊销本年减少汇率变动差异2021年 12月31日累计摊销额
土地使用权4,875,086,6303,551,821,103(109,535,788)(2,283,270)(99,743,970)3,340,258,075(1,534,828,555)
电脑软件10,573,148443,728(264,604)-(8,633)170,491(10,402,657)
4,885,659,7783,552,264,831(109,800,392)(2,283,270)(99,752,603)3,340,428,566(1,545,231,212)
原价2019年 12月31日本年摊销本年减少汇率变动差异2020年 12月31日累计摊销额
土地使用权5,020,743,9523,898,475,317(117,319,441)-(229,334,773)3,551,821,103(1,468,922,849)
电脑软件10,884,030908,195(432,760)-(31,707)443,728(10,440,302)
5,031,627,9823,899,383,512(117,752,201)-(229,366,480)3,552,264,831(1,479,363,151)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管理层评估后认为无形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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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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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72,723,784139,646,080-
其中:委托贷款-惠州码头(ii&iii)523,351,04489,772,480-
委托贷款-深圳平盐(i)49,372,74049,873,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10,888,748528,836,391560,972,111
其中:委托贷款-惠州码头(ii&iii)-528,660,160510,791,316
委托贷款-深圳平盐(i)--50,077,580
预付设备款10,888,748176,231103,215
583,612,532668,482,471560,972,111

(i)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一委托贷款协议,本公

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向深圳平盐提供人民币120,000,000元之贷款额度,该等贷款为无抵押及无担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年利率的基准利率计算,借款期限为2017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向深圳平盐提供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9,372,740元、49,873,600元及50,077,580元。于2022年10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由于该委托贷款金额49,372,740元及49,873,600元将在一年内到期,本公司将其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ii) 2021年10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和惠州码头签订了为期12个月的委托贷款

合同。本公司委托中国银行向惠州码头提供人民币450,000,000元之贷款额度,该等贷款为无抵押及无担保,利息按2.3%计算。于2021年12月31日,由于该委托贷款金额89,772,480元将在一年内到期,本公司将其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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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续)

(iii) 2018年8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和惠州码头签订了为期60个月的委托贷款

合同。本公司委托中国银行向惠州码头提供人民币600,000,000元之贷款额度,该等贷款为无抵押及无担保,利息按4%计算。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委托中国银行向惠州码头提供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23,351,044元、528,660,160元及510,791,316元。于2022年10月31日,由于该委托贷款金额523,351,044元将在一年内到期,本公司将其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 应付职工薪酬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付短期薪酬2,496,6432,385,3432,520,543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2,496,6432,385,3432,520,543

(a) 短期薪酬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汇率变动差异2022年 10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09,732242,793,536(242,575,739)171,1721,698,701
职工福利费335,684266,107(266,107)39,707375,391
社会保险费-14,388,884(14,388,884)--
其中:医疗保险费-12,757,549(12,757,549)--
工伤保险费-959,883(959,883)--
生育保险费-671,452(671,452)--
住房公积金635,13225,495,349(25,872,134)47,014305,361
工会经费-4,738,829(4,738,829)--
其他104,79512,910,386(12,910,386)12,395117,190
2,385,343300,593,091(300,752,079)270,2882,49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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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续)

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汇率变动差异2021年 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47,060280,216,987(280,018,520)(35,795)1,309,732
职工福利费345,555246,316(246,316)(9,871)335,684
社会保险费-15,294,223(15,294,223)--
其中:医疗保险费-13,849,343(13,849,343)--
工伤保险费-943,424(943,424)--
生育保险费-501,456(501,456)--
住房公积金920,05328,877,352(29,140,004)(22,269)635,132
工会经费-5,453,845(5,453,845)--
其他107,87518,517,780(18,517,779)(3,081)104,795
2,520,543348,606,503(348,670,687)(71,016)2,385,343
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汇率变动差异2020年 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206,139251,661,335(252,639,477)(80,937)1,147,060
职工福利费367,783234,772(234,772)(22,228)345,555
社会保险费-11,819,262(11,819,262)--
其中:医疗保险费-10,706,570(10,706,570)--
工伤保险费-1,019,257(1,019,257)--
生育保险费-93,435(93,435)--
住房公积金1,720,08029,287,128(30,022,595)(64,560)920,053
工会经费-5,815,457(5,815,457)--
其他114,81421,300,547(21,300,547)(6,939)107,875
4,408,816320,118,501(321,832,110)(174,664)2,520,543

(b) 设定提存计划

截至2022年10月31日 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应付金额期末余额应付金额年末余额应付金额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 保险30,222,248-32,043,582-7,464,602-
企业年金963,255-1,061,482-1,089,087-
失业保险费173,801-351,250-65,997-
31,359,304-33,456,314-8,61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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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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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应交税费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86,644,782203,521,628135,114,269
其他12,795,8524,586,2412,407,614
99,440,634208,107,869137,521,883

(13) 其他应付款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付股利(附注七(4)(d))-567,856,417-
应付工程款70,329,53187,011,51369,566,141
应付关联方款项 (附注七(4)(d))7,515,7886,031,5915,192,554
其他12,060,7479,880,8298,991,395
89,906,066670,780,35083,750,090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3,509,773元、2,714,931元及2,474,220元,主要为工程或设备的押金,鉴于工程未完工或设备尚未验收完毕,该等款项尚未结算。

(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信用借款--233,975,92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7,231,520)
--176,7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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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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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续)

借款到期日分析如下:

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57,231,52024.5%
一到两年----176,744,40075.5%
----233,975,920100.0%

于2021年4月,本公司提前偿还全部长期借款。于2021年12月31及2020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57%至2.73%及2.71%至4.91%。

(15) 递延收益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汇率变动 差异2022年 10月31日
政府补助(a)63,277,290439,120(5,087,800)7,137,93365,766,543
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汇率变动 差异2021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a)67,776,4003,013,916(5,616,862)(1,896,164)63,277,290
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汇率变动 差异2020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a)78,351,525105,146(6,170,187)(4,510,084)67,7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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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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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递延收益(续)

(a) 政府补助: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汇率变动 差异2022年 10月31日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船舶岸电系统工程(二期工程)补贴29,007,077-(2,098,109)3,274,57030,183,538资产
岸基船舶供电系统(一期)补贴25,383,473439,120(2,207,947)2,870,51926,485,165资产
龙门吊油改电项目补贴3,126,561-(394,564)340,3873,072,384资产
岸桥远程控制及半自动化改造工程项目补贴2,809,600-(205,901)316,9732,920,672资产
滑触线供电系统油改电项目补贴1,592,403-(92,062)181,4881,681,829资产
混合动力改造项目补贴638,023-(57,111)71,207652,119资产
岸吊QC54~55购买节能电机补助款403,729-(17,010)46,487433,206资产
电龙供电箱区改造项目补贴228,346-(11,370)26,162243,138资产
电机能效补贴88,078-(3,726)10,14094,492资产
63,277,290439,120(5,087,800)7,137,93365,76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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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递延收益(续)

(a) 政府补助(续):

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计入 其他收益汇率变动 差异2021年 12月31日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船舶岸电系统工程(二期工程)补贴32,118,859-(2,228,394)(883,388)29,007,077资产
岸基船舶供电系统(一期)补贴28,718,167-(2,553,404)(781,290)25,383,473资产
龙门吊油改电项目补贴3,686,854-(462,041)(98,252)3,126,561资产
滑触线供电系统油改电项目补贴1,748,506-(107,807)(48,296)1,592,403资产
混合动力改造项目补贴724,576-(66,878)(19,675)638,023资产
岸吊QC54~55购买节能电机补助款435,791-(19,919)(12,143)403,729资产
电龙供电箱区改造项目补贴248,557-(13,314)(6,897)228,346资产
电机能效补贴95,090-(4,363)(2,649)88,078资产
岸桥远程控制及半自动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补贴-3,013,916(160,742)(43,574)2,809,600资产
67,776,4003,013,916(5,616,862)(1,896,164)63,27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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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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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递延收益(续)

(a) 政府补助(续):

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计入 其他收益汇率变动 差异2020年 12月31日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船舶岸电系统工程(二期工程)补贴36,917,891-(2,713,098)(2,085,934)32,118,859资产
岸基船舶供电系统(一期)补贴33,320,354-(2,734,850)(1,867,337)28,718,167资产
龙门吊油改电项目补贴4,422,509-(494,874)(240,781)3,686,854资产
滑触线供电系统油改电项目补贴1,977,293-(115,467)(113,320)1,748,506资产
混合动力改造项目补贴843,340-(71,631)(47,133)724,576资产
岸吊QC54~55购买节能电机补助款485,314-(21,334)(28,189)435,791资产
电龙供电箱区改造项目278,910-(14,260)(16,093)248,557资产
电机能效补贴105,914105,146(4,673)(111,297)95,090资产
78,351,525105,146(6,170,187)(4,510,084)67,776,400

本公司对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从相关工程完工开始日起按相关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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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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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专项储备

2021年本期提取本期减少2022年
12月31日10月31日
安全生产费用-36,123,761(36,123,761)-
2020年本年提取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用-36,213,556(36,213,556)-
2019年本年提取本年减少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用-38,809,178(38,809,178)-

(17) 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

根据2020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206号,本公司向所有者分配截至2019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中的部分利润港币1,840,000,000元(折合人民币1,595,776,800元)及提取盈余公积港币402元(折合人民币354元)。

根据2021年7月20日董事会决议217号,本公司向所有者分配截至2020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中的部分利润港币1,840,000,000元(折合人民币1,563,090,584元)及提取盈余公积港币366元(折合人民币326元)。

根据2022年7月14日董事会决议230号,本公司向所有者分配截至2021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中的部分利润港币2,444,000,000元(折合人民币2,132,888,308元)及提取盈余公积港币518元(折合人民币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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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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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续)

未分配利润的期/年末余额分析如下: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期/年初未分配利润5,967,810,7695,381,492,9675,351,028,578
加:净利润1,544,642,8842,149,408,7121,626,241,543
减:提取盈余公积(430)(326)(354)
对所有者的分配(2,132,888,308)(1,563,090,584)(1,595,776,800)
期/年末未分配利润5,379,564,9155,967,810,7695,381,492,967

(1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a) 营业收入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集装箱装卸及相关收入3,764,379,6414,570,970,7473,810,835,701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的集装箱装卸及相关收入在某一时段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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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b) 营业成本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装卸操作费用456,590,009554,421,756350,953,539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364,002,391422,851,562443,417,246
职工薪酬费用222,133,951259,950,903203,017,149
材料和能源费用142,181,591150,921,898114,372,162
维修及保养费用122,273,812123,312,221138,579,747
安保费用10,412,45512,129,88810,824,407
其他62,027,06181,115,49797,062,448
1,379,621,2701,604,703,7251,358,226,698

(19) 销售费用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费用6,808,9876,154,0254,609,108
其他3,515,0471,921,0083,715,872
10,324,0348,075,0338,324,980

(20) 管理费用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费用58,075,52261,182,90865,945,577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10,915,10613,790,14615,102,371
办公费用3,077,3095,093,1045,368,114
其他7,179,47010,205,40210,044,301
79,247,40790,271,56096,46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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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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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研发费用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费用44,933,93554,774,98055,166,354
研发系统支持费用13,215,24126,570,32024,062,801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443,736557,6861,500,865
其他3,156,9571,998,8098,037,817
61,749,86983,901,79588,767,837

(22)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装卸操作费用456,590,009554,421,756350,953,539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375,361,233437,199,394460,020,482
职工薪酬费用331,952,395382,062,816328,738,188
材料和能源费用142,181,591150,921,898114,372,162
维修及保养费用122,273,812123,312,221138,579,747
研发系统支持费用13,215,24126,570,32024,062,801
安保费用10,412,45512,129,88810,824,407
其他78,955,844100,333,820124,228,552
1,530,942,5801,786,952,1131,551,77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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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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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税金及附加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房产税4,887,7716,709,3954,509,234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税费3,988,9489,618,6762,556,264
土地使用税2,475,1923,360,9762,252,861
其他699,850742,992294,189
12,051,76120,432,0399,612,548

(24) 财务费用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费用884,014150,45723,088,706
减:利息收入(3,862,909)(2,369,323)(527,398)
汇兑损益45,502,187(14,318,038)487,917
其他814,859653,134669,075
43,338,151(15,883,770)23,718,300

(25) 投资损失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失的份额(附注六(5))58,160,62670,899,14478,845,177
委托贷款利息收益(18,687,494)(22,628,085)(20,264,388)
39,473,13248,271,05958,58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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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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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资产处置损益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19,852)12,541127,148

(27) 其他收益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 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政府补助
—企业经济贡献奖励(a)10,465,209--收益
—岸基船舶供电系统(一期)2,207,9472,553,4042,734,850资产
—船舶岸电系统工程(二期工程)2,098,1092,228,3942,713,098资产
—龙门吊油改电项目394,564462,041494,874资产
—岸桥远程控制及半自动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205,901160,742-资产
—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b)-139,633,424-收益
—岸电电价、设施供电补贴--5,580,198收益
—其他181,279212,281227,365资产
进项税加计抵减4,197,1092,804,1201,942,637
19,750,118148,054,40613,6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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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其他收益(续)

(a) 于2022年3月28日,盐田三期收到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放的

2021年度总部企业经济贡献奖励人民币10,465,209元,用于补偿公司己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b) 于2021年5月31日,盐田国际收到深圳市财政局发放的2020年现代物流

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政府补助约人民币2.45亿元,用于补偿盐田港区己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分得人民币139,633,424元。

(28) 营业外收入及支出

(a) 营业外收入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废品收入1,437,8301,560,9481,814,582
保险赔偿收入(i)314,94112,237,226-
政府补助29,795656,214686,181
其他1,370,744124,475248,361
3,153,31014,578,8632,749,124

(i) 于2021年1月22日,盐田国际和本公司分别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关于台风“山竹”财产险事故损失保险赔款人民币10,326,231和人民币8,285,165元,本公司分得人民币11,178,004元。

(b) 营业外支出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事故赔款费用893,1772,260,1482,240,169
其他891,60966,571590,457
1,784,7862,326,7192,8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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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所得税费用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615,069,627742,084,603554,387,015

将列示于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 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2,159,712,5112,891,493,3152,180,628,558
按适用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021年:25%;2020年:25%)539,928,128722,873,329545,157,140
不可抵扣项目的所得税费用2,404,1151,207,5895,175,344
税收优惠的影响-(53,954,875)(40,691,150)
统筹经营分配调整(附注)72,737,38471,958,56044,745,681
所得税费用615,069,627742,084,603554,387,015

附注:应纳税所得额乃根据与税务机关确认的分配比例在本公司、盐田国际及西港之间分配,与附注一所述的运营收支的分配基准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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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0) 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外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差额1,266,899,790(266,479,661)(692,542,753)

其他综合收益为本公司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本公司无任何所得税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019年12月31日(580,751,389)
2020年增减变动(692,542,753)
2020年12月31日(1,273,294,142)
2021年增减变动(266,479,661)
2021年12月31日(1,539,773,803)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增减变动1,266,899,790
2022年10月31日(272,87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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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现金流量表附注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1,544,642,8842,149,408,7121,626,241,543
加:固定资产折旧272,138,315318,153,955335,935,154
使用权资产折旧9,518,8799,245,0476,333,127
无形资产摊销93,704,039109,800,392117,752,201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19,852)12,541127,148
财务费用73,392,545(15,298,963)(15,590,109)
投资损失39,473,13248,271,05958,580,789
递延收益摊销(5,087,800)(5,616,862)(6,170,187)
存货的减少(5,521)121,95932,21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587,586,148(1,363,177,160)714,429,46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116,624,620)73,697,884(101,810,7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8,718,1491,324,618,5642,735,860,641

(b) 现金净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的期/年末余额28,303,814165,201,662177,436,288
减:现金的期/年初余额(165,201,662)(177,436,288)(179,153,553)
现金净减少额(136,897,848)(12,234,626)(1,71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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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c)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10,934,124143,303,5546,371,525
利息收入4,155,1942,137,165527,398
废品回收收入1,437,8301,560,9481,814,582
保险费赔偿收入314,94112,237,226-
其他1,370,7452,928,5962,085,852
18,212,834162,167,48910,799,357

(d)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往来款项39,500,56312,258,436272,312,671
其他5,209,2462,952,97310,060,961
44,709,80915,211,409282,373,632

(e)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委托贷款利息及本金238,919,428247,881,760243,98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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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

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f) 分配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股东利润2,670,364,522951,052,0081,636,275,200
其他884,014150,45823,088,707
2,671,248,536951,202,4661,659,363,907

(32)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2年10月31日
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人民币21,713,7191.000021,713,719
美元876,1067.13166,248,050
27,961,769
应收款项—
人民币199,870,0431.0000199,870,043
委托贷款—
人民币572,723,7841.0000572,723,784
应付款项—
人民币87,761,3571.000087,76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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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六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1年12月31日
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人民币163,911,3171.0000163,911,317
美元149,8806.5648983,926
164,895,243
应收款项—
人民币120,137,7721.0000120,137,772
委托贷款—
人民币668,306,2401.0000668,306,240
应付款项—
人民币55,076,3461.000055,076,346
美元7,8336.564851,422
55,127,768
2020年12月31日
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人民币176,255,2141.0000176,255,214
美元131,7506.5648864,913
177,120,127
应收款项—
人民币66,771,7201.000066,771,720
委托贷款—
人民币560,868,8961.0000560,868,896
应付款项—
人民币76,263,7061.000076,263,706
美元7,8336.564851,422
76,315,128

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是指除本公司记账本位币(港币)之外的所有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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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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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业务性质
和记盐田港口投资公司香港港口投资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Hutchison Port Holdings Trust。

(b)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 10月31日
和记盐田港口投资公司港币 10,000,000元--港币 10,000,000元
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和记盐田港口投资公司港币 10,000,000元--港币 10,000,000元
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0年 12月31日
和记盐田港口投资公司港币 10,000,000元--港币 10,000,000元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和记盐田港口投资公司65%65%65%65%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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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2 -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关联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深圳港集团本公司中方投资股东之母公司
利高船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股方控制
盐田国际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股方控制
西港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股方控制
东港本公司最终控股方之合营公司
深圳平盐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股方控制
Hongkong Technical Consulting Limited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股方控制
深圳亚联利成富港航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股方之合营公司
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中方投资股东之母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方投资股东之母公司之子公司
惠州码头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盐田港国际资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股方控制的公司之 合营公司
和记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股方控制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
深圳市盐田港加油站有限公司本公司中方投资股东之母公司之子公司
Hongkong International Terminals Limited本公司最终控股方之子公司
Hutchison Ports nGen Services Limited本公司最终控股方之投资方长江和记实业 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HPH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本公司最终控股方之投资方长江和记实业 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 关联交易

(a) 定价政策

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集装箱装卸服务、采购固定资产以及收取或支付予关联方的劳务费,双方以协议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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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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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交易(续)

(b) 与盐田国际和西港分配收入、成本及费用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相关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根据附注一所述的分配基准进行分配。相关运营收支款项由盐田国际统一代为结算和支付。

(c) 集装箱装卸及相关收入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24,805,727595,407,405576,829,693
利高船务有限公司5,882,9359,019,12411,032,404
深圳亚联利成富港航服务有限公司981,46420,9111,482,035
盐田港国际资讯有限公司956,7801,167,3361,010,937
深圳市盐田港加油站有限公司130,066--
和记物流(深圳)有限公司137,29790,324110,898
深圳平盐--988,468
532,894,269605,705,100591,454,435

(d)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惠州码头16,849,76920,421,80218,204,898
深圳平盐1,837,7252,206,2832,059,490
18,687,49422,628,08520,26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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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4 -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交易(续)

(e) 委托贷款变动

(i) 惠州码头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借出本期收回汇率变动差异2022年 10月31日
委托贷款618,432,640130,000,000(220,000,000)(5,081,596)523,351,044
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借出本年收回汇率变动差异2021年 12月31日
委托贷款510,791,316335,000,000(225,000,000)(2,358,676)618,432,640
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借出本年收回汇率变动差异2020年 12月31日
委托贷款417,612,636315,000,000(225,000,000)3,178,680510,791,316

(ii) 深圳平盐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借出本期收回汇率变动差异2022年 10月31日
委托贷款49,873,600--(500,860)49,372,740
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借出本年收回汇率变动差异2021年 12月31日
委托贷款50,077,580--(203,980)49,873,600
2019年 12月31日本年借出本年收回汇率变动差异2020年 12月31日
委托贷款49,715,790--361,79050,07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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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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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交易(续)

(f) 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确认的租赁费用: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惠州码头设备5,097,7256,117,2705,881,469
深圳平盐堆场565,503806,569196,765
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堆场175,218260,837449,322
深圳港集团场地泊位143,293214,743282,885
5,981,7397,399,4196,810,44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深圳平盐堆场--20,482,938
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堆场12,550,878--
12,550,878-20,482,938

(g) 设备采购支出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Hongkong International Terminals Limited-36,39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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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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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交易(续)

(h) 集装箱装卸相关操作费用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903,0198,754,96311,860,765
和记物流(深圳)有限公司3,640,8843,796,6563,616,258
惠州码头--13,196
9,543,90312,551,61915,490,219

(i) 支付系统维护费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盐田港国际资讯有限公司11,168,72212,732,03312,341,124
Hongkong Technical Consulting Limited5,702,0345,669,7435,798,827
Hutchison Ports nGen Services Limited4,813,3514,540,6964,831,045
HPH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8,047,604409,405264,380
29,731,71123,351,87723,235,376

(j) 支付燃油费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深圳市盐田港加油站有限公司30,792,09249,977,92522,46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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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交易(续)

(k)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截至2022年 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9,163,4618,471,1626,528,170

(4)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a) 其他应收款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盐田国际*1,263,141,9341,717,008,295416,485,796
西港72,032,99872,452,55774,713,138
东港64,231,94237,486,12225,282,850
惠州码头15,757,31812,261,51719,907,238
深圳平盐1,142,726973,527977,509
1,416,306,9181,840,182,018537,366,531

*应收盐田国际的款项主要是根据附注一中所述分配基准计算的盐田三期应得到的运营收支款项及部分往来款。

(b)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委托贷款-深圳平盐(附注六(10))49,372,74049,873,600-
委托贷款-惠州码头(附注六(10))523,351,04489,772,480-
572,723,784139,6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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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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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c)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委托贷款-惠州码头(附注六(10))-528,660,160510,791,316
委托贷款-深圳平盐(附注六(10))--50,077,580
-528,660,160560,868,896

(d) 其他应付款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惠州码头6,608,0205,501,9814,521,604
和记物流(深圳)有限公司671,261290,704299,154
西港236,507238,906371,796
和记盐田港口投资公司-567,856,417-
7,515,788573,888,0085,192,554

八 承诺事项

资本性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九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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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主要业务以港币计价,但采购支出等会以人民币结算,所以本公司为此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人民币)存在外汇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本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22年10月31日
人民币项目其他外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1,713,7196,248,05027,961,769
应收款项199,870,043-199,870,043
委托贷款572,723,784-572,723,784
794,307,5466,248,050800,555,596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款项87,761,357-87,761,357
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项目其他外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163,911,317983,926164,895,243
应收款项120,137,772-120,137,772
委托贷款668,306,240-668,306,240
952,355,329983,926953,339,255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款项55,076,34651,42255,12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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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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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a) 外汇风险(续)

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项目其他外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176,255,214864,913177,120,127
应收款项66,771,720-66,771,720
委托贷款560,868,896-560,868,896
803,895,830864,913804,760,743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款项76,263,70651,42276,315,128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外币对港币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人民币53,459,568元、69,041,912元及55,992,690元。

(b)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2年10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由于本公司无长期带息债务,因此不存在重大利率风险。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港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33,975,920元(附注六(14))。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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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和委托贷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其他应收款和委托贷款,本公司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保持持续的信贷评估,但一般不要求债务人就未偿还金额提供抵押物。鉴于本公司与债务人的过往合作记录及应收款项的回款状况,本公司认为目前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余额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3) 流动风险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2年10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86,396,293---86,396,293
2021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106,538,039---106,538,039
2020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83,750,090---83,750,0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8,780,663---58,780,663
长期借款-181,528,517--181,528,517
142,530,753181,528,517--324,059,270

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2 -

九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4)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借款。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当。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十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并支持公司的稳定发展。

本公司定时检查并优化资本结构以确保公司在两方面保持平衡,一方面维持较高的负债水平可能得到较高的股东回报,另一方面较高的股东出资比例能带来的安全及好处。

当经济环境有变化时对资本结构做出适当的调整。

2022年10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2022年 10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2.23%8.16%4.85%

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 -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截至2022年10月31日 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8,687,49422,628,08520,264,38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852(12,541)(127,1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5,582,804145,906,50012,436,5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38,72911,595,930(767,683)
35,628,879180,117,97431,806,123
所得税影响额(9,045,240)(44,774,422)(7,585,651)
26,583,639135,343,55224,220,47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截至2022年10月31日 止十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420.0114.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018.7514.75

目录审计报告12020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32020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附注10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5014号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10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汕港口投资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10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目录审计报告12021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32021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附注9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5006号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运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1-10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汕运营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1-10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汕运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汕运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深汕运营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汕运营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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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

(截止2020年10月10日)》备案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目 录第一部分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 3

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4

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说明 ...... 5

第一章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 5

一、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 5

二、 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 ...... 5

三、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 5

四、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 5

五、 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 ...... 5

第二章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6

一、 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 6

二、 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 7

三、 核实结论 ...... 7

第三章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 8

一、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技术说明 ...... 8

第四章 评估结论及分析 ...... 10

一、 评估结论 ...... 10

资产评估说明附件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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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说明仅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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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部分内容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编写、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内容见附件一:《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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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说明

第一章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一)委托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二)委托评估的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等,总资产账面价值435,191.40万元;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435,191.40万元。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委托评估的资产权属状况

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权属清晰,权属证明完善。

二、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

无。

三、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无。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无。

五、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

本次评估利用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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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等特点,评估项目团队分为财务综合类、实物资产类、收益法3个评估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清查核实计划。2022年11月05日至2022年12月20日,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

(一)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的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二)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提交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三)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四)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五)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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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资产清查过程中,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

三、核实结论

经过清查核实,资产核实结果与被评估单位的账面记录相一致。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清晰,权属证明文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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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一、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技术说明

(一)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4,351,914,017.61元,核算内容为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1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1项。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0.00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351,914,017.61元。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被投资单位名称协议投资期限持股比例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长期100.00%
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长期35.00%

(注:《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深盐港司【2022】146号;)

(二)长期股权投资概况

进行整体评估的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基本情况分别见相应的评估技术说明。

(三)核实过程

1.资产核实主要内容

(1)指导企业相关人员首先进行资产清查与资料收集,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2)初步审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3)了解投资公司情况;

向企业有关人员询问投资公司的有关情况,分清全资子公司与合营企业,初步了解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

2.资产核实的主要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等有关资料,对其投资时间、金额、比例、公司设立日期、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进行核实。并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于需要进行整体评估的企业资产核实同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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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3.资产核实结论

母公司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权属清晰。截止评估基准日被投资企业经营正常。

核实过程及方法详见各公司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和依据详细情况分别见相应的评估技术分说明。

各被投资单位是否进行整体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方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方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
1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
2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收益法

(五)评估结果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391,596,816.91411,001,933.2119,405,116.304.96
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960,317,200.709,599,094,161.845,638,776,961.14142.38
合计4,351,914,017.6110,010,096,095.055,658,182,077.44130.02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10,010,096,095.05 元,评估值增值5,658,182,077.44元,增值率130.02%。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投资成本,长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盈利,导致评估增值。

2.长期股权投资房产、土地评估增值,导致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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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估结论及分析

一、评估结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35,191.40万元,评估价值为1,001,009.61万元,增值额为565,818.21万元,增值率为130.0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评估价值为

0.0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5,191.40万元,评估价值为1,001,009.61万元,增值额为565,818.21万元,增值率为

130.02%。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固定资产0.000.000.00
在建工程0.000.000.00
油气资产0.000.000.00
无形资产0.000.00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0.00
资产总计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流动负债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0.000.000.00
负债总计0.000.000.00
净资产435,191.401,001,009.61565,818.21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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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说明附件

附件一、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附件二、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附件三、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附件四、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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