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七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启中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基建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行政服务、租赁服务、工程基建服务、设备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200 万元(不含税)。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参股公司PT.CNGR DING XING NEW ENERGY、PT Transcoal Minergy、PTHeng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的正常生产经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股东拟按出资比例向上述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按50%的持股比例向中伟鼎兴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股东借款实际汇出当日之CME TERM SOFR(3个月)加250 BPS确定。公司按27%的持股比例向跨煤矿井TCM提供不超过3,500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股东借款实际汇出当日之1年期 CME TERM SOFR基准利率确定。公司按15%的持股比例向印尼恒生提供不超过1,500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10%(不分币种)。公司向上述三家参股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协议有效期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同意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0,000万美元,为其注入流动性,有利的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同时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额度、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股公司PT Heng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基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由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按持股比例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监事会同意向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不超过1,000万美元,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同时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