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董事吴小歌女士、董事陶吴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基建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行政服务、租赁服务、工程基建服务、设备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200 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保障参股公司PT.CNGR DING XING NEW ENERGY、PT TranscoalMinergy、PT Heng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的正常生产经营,加快推进公司产
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股东拟按出资比例向上述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按50%的持股比例向中伟鼎兴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股东借款实际汇出当日之CME TERM SOFR(3个月)加250 BPS确定。公司按27%的持股比例向跨煤矿井TCM提供不超过3,500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股东借款实际汇出当日之1年期CME TERM SOFR基准利率确定。公司按15%的持股比例向印尼恒生提供不超过1,500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10%(不分币种)。公司向上述三家参股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协议有效期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行使对外财务资助的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参股公司PT Heng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基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由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按持股比例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行使对外担保的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2: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1楼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