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涉及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9页
产权人姓名 | 坐落 | 共有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 | ||
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5号206 | 单独所有 | 鲁(2021)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987号 | ||
序号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结构 | 用途 | 面积(m2) | 性质 |
010206 | 2/5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商业服务 | 47.41 | 市场化商品房 |
查封编号 | 查封类型 | 查封单位 | 协助执行书 | 查封期限 | |
202207280000820 | 查封 |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鲁0391财保174号 | 2022年7月28日起2025年7月27日止 |
3、纳入评估范围的西区幼儿园、11-12组团地下(丽马威)及3组团28号楼地下室外延部分由被评估单位开发建设,均无法办理产权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说明,上述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均归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所有,且拥有长期使用、收益权,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纠纷及其他他项权利状况。
4、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开发的中润华侨城项目除十一至十三组团已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外,其余组团均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本次评估对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组团,重新核算土地增值税额。对于土地增值税核算主要存在以下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1)至评估基准日,中润华侨城项目建设时间较早,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在项目售罄后即被相关部门收回,除部分组团取得相关权证复印件外,其他组团相关资料未能取得,因此涉及该部分已分割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来自于被评估单位提供,被评估单位承诺其提供的数据真实、完整;
(2)2018年被评估单位与苏通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中润华侨城2号商业楼销售补充协议》,确定2号商业楼转让价款为6,739.00万,同时约定在销售总价6,739.00万元内产生的税费由被评估单位承担,超出6,739.00万元部分,因被评估单位代为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按该部分发票金额的0.675%计算由苏通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信息及《淄博仲裁委员会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