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能够解决公司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并对其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2023年3月27日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相关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被担保人主要包括: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以及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或昆药商业对该等公司均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