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收到了拟审议的议案材料,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并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中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为288万元,内部控制审核费为30万元,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许仁寿、张波、张沕琳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