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独立性,能够满足2023年度公司审计的需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