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8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关黄陈方”)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德勤华永、德勤·关黄陈方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维琦女士,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孙维琦女士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的上市金融机构审计报告共3份。孙维琦女士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翔宇先生,201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武翔宇先生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签署了本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胡小骏女士,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小骏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金融机构审计报告共6份。胡小骏女士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公司2022年度境内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63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独立性,能够满足2023年度公司审计的需要。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对2023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票同意续聘德勤华永、德勤·关黄陈方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