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15,835,312股
(二)发行价格:37.89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71.68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586,583,670.21元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由156,311,000.00股增加至172,146,312.00股:按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 202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9357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一)股票上市数量:15,835,312股
(二)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4月3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08,999 | 117,799,972.11 | 6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84,120 | 67,600,306.80 | 6 |
3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5,492 | 64,999,991.88 | 6 |
4 |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83,531 | 59,999,989.59 | 6 |
5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4,961 | 30,499,972.29 | 6 |
6 | 舒钰强 | 791,765 | 29,999,975.85 | 6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5,373 | 28,999,982.97 | 6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8 | 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62,443 | 25,099,965.27 | 6 |
9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5 | 周通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合计 | 15,835,312 | 599,999,971.68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1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8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6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27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 29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9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3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32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32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3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释 义
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星网宇达/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股/普通股/股票 | 指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星网宇达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指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 指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及2022年1-9月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Beijing StarNeto Technology Co.,Ltd. |
成立日期: | 2005年5月20日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星网宇达 |
股票代码: | 002829.SZ |
上市时间: | 2016年12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迟家升 |
董事会秘书: | 黄婧超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 |
邮政编码: | 100176 |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 156,311,000.00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76399733W |
联系电话: | 010-87838888 |
传真: | 010-87838700 |
网址: | www.starneto.com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中心的数据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北斗、惯性导航产品、卫星通信产品、无人驾驶系统、水下测绘系统、机器人、无人机、靶弹、光电吊舱、光电跟踪设备、光电观瞄设备、光电取证设备、 |
测试转台、伺服转台、浮空器、充气装置等、地理信息遥感遥测系统、激光设备、雷达、无人车、无人船、无人船艇、无人潜航器、综合显控台、综合舰桥系统、舰船电子集成系统、测控系统、模拟训练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设备租赁、维修;生产倾角传感器、惯性测量单元、姿态方位组合导航系统;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1月10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2年1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作出决议并提请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1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3、2022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调整方案,拟将该项目原有自建厂房的方案改为租赁厂房方案,并据此相应修订募集资金规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募投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方式等内容。
4、2022年5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调整方案。
(二)国防科工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1、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2022年3月14日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2]218号),公司本次资本运作已履行军工事项审查。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年8月1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937,008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3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了《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045号),截至2023年3月8日16:00,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星网宇达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599,999,971.68元。
2023年3月9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2023年3月10日出具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3月9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835,312股,每股发行价格37.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1.6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16,301.4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1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5,835,31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570,748,358.21元。所有增加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5,835,312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835,31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30,937,008股。
(三)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2023年3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1.60元/股。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最终的发行价格37.89元/股与发行底价31.6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39.4953元/股的比率分别为119.91%、95.94%。
(五)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71.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416,301.4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1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发行对象及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发行股数15,835,312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71.68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月)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08,999 | 117,799,972.11 | 6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月)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84,120 | 67,600,306.80 | 6 |
3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5,492 | 64,999,991.88 | 6 |
4 |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83,531 | 59,999,989.59 | 6 |
5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4,961 | 30,499,972.29 | 6 |
6 | 舒钰强 | 791,765 | 29,999,975.85 | 6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5,373 | 28,999,982.97 | 6 |
8 | 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62,443 | 25,099,965.27 | 6 |
9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15 | 周通 | 659,804 | 24,999,973.56 | 6 |
合计 | 15,835,312 | 599,999,971.68 |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3年2月28日收盘后合计向186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上述186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17家、基金公司20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9家和其他类型投资者128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3年3月3日9:00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合计收到3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将34名收到认购意向的新增投资者加入到认购邀请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3年3月3日)9:00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合计向220名认购对象发出《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上述220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17家、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3家、保险机构9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60家。
主承销商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3月3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簿记中心共收到47单《申购报价单》等相关申购文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47名投资者的申购均为有效申购,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报价格 (元/股) | 申报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 |
1 | 湖北合融达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3 | 2,500.00 | 是 | 是 |
2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33.50 | 3,000.00 | 是 | 是 |
3 | 罗欢笑 | 35.53 | 3,000.00 | 是 | 是 |
33.44 | 3,000.00 | ||||
31.61 | 3,000.00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报价格 (元/股) | 申报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 |
4 | 卢立科 | 35.88 | 2,500.00 | 是 | 是 |
34.68 | 2,800.00 | ||||
34.38 | 3,200.00 | ||||
5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 | 36.34 | 5,000.00 | 是 | 是 |
6 |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65 | 5,000.00 | 是 | 是 |
38.02 | 6,000.00 | ||||
36.69 | 8,000.00 | ||||
7 | 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8.98 | 2,510.00 | 是 | 是 |
8 | 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89 | 2,500.00 | 是 | 是 |
9 |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乐信腾飞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2.60 | 3,800.00 | 是 | 是 |
10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61 | 4,000.00 | 是 | 是 |
11 |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处厚增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00 | 2,500.00 | 是 | 是 |
12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80 | 2,500.00 | 是 | 是 |
34.70 | 6,000.00 | ||||
31.60 | 10,000.00 | ||||
13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92 | 3,050.00 | 是 | 是 |
14 |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6.34 | 3,000.00 | 是 | 是 |
15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61 | 5,000.00 | 是 | 是 |
16 | 魏巍 | 34.02 | 3,000.00 | 是 | 是 |
33.02 | 6,000.00 | ||||
31.62 | 12,000.00 | ||||
17 |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代“君悦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60 | 5,000.00 | 是 | 是 |
18 | 深圳前海利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利信保利进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00 | 2,500.00 | 是 | 是 |
35.50 | 2,500.00 | ||||
35.00 | 2,500.00 | ||||
19 | 深圳前海利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 36.00 | 2,500.00 | 是 | 是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报价格 (元/股) | 申报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 |
“利信至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50 | 2,500.00 | |||
35.00 | 2,500.00 | ||||
20 |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纯达定增精选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7.88 | 2,500.00 | 是 | 是 |
21 | 李峰 | 35.00 | 3,500.00 | 是 | 是 |
22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39.00 | 2,500.00 | 是 | 是 |
23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6.86 | 2,600.00 | 不适用 | 是 |
24 | 南京闻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闻远恒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3.50 | 2,500.00 | 是 | 是 |
32.50 | 3,000.00 | ||||
31.60 | 4,000.00 | ||||
25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86 | 2,500.00 | 是 | 是 |
26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38.86 | 2,500.00 | 是 | 是 |
2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38.86 | 2,500.00 | 是 | 是 |
2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38.86 | 2,500.00 | 是 | 是 |
2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86 | 2,500.00 | 是 | 是 |
3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86 | 2,500.00 | 是 | 是 |
31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87 | 6,000.00 | 是 | 是 |
38.27 | 6,500.00 | ||||
34.97 | 7,000.00 | ||||
3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12 | 2,800.00 | 是 | 是 |
33.50 | 5,800.00 | ||||
3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5.01 | 2,910.00 | 是 | 是 |
33.50 | 6,110.00 | ||||
3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85 | 3,490.00 | 不适用 | 是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报价格 (元/股) | 申报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 |
37.89 | 12,890.00 | ||||
36.21 | 27,130.00 | ||||
35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81 | 2,500.00 | 不适用 | 是 |
35.58 | 2,700.00 | ||||
36 |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8 | 5,000.00 | 是 | 是 |
3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02 | 2,900.00 | 是 | 是 |
35.88 | 11,300.00 | ||||
38 | 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纵贯圭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7.60 | 6,250.00 | 是 | 是 |
39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79 | 4,150.00 | 不适用 | 是 |
38.05 | 11,780.00 | ||||
37.09 | 22,030.00 | ||||
40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50 | 2,500.00 | 是 | 是 |
35.50 | 5,000.00 | ||||
41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70 | 3,000.00 | 不适用 | 是 |
32.70 | 7,000.00 | ||||
31.60 | 10,000.00 | ||||
42 | 吴建昕 | 36.04 | 2,500.00 | 是 | 是 |
43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33 | 4,000.00 | 是 | 是 |
44 | 舒钰强 | 42.11 | 3,000.00 | 是 | 是 |
45 | 周通 | 42.38 | 2,500.00 | 是 | 是 |
46 | 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72 | 2,500.00 | 是 | 是 |
33.00 | 2,500.00 | ||||
32.00 | 2,500.00 | ||||
47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33 | 3,300.00 | 是 | 是 |
经核查,上述参与申购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分别以传真方式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他所需的附件。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上述参与申购对象的申购价格、申
购数量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九)本次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8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9 |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0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1 | 舒钰强 | C5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1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3 | 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4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5 | 周通 | C4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十)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全部15位发行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提交了相关材料,核查结果如下:
(一)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三)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四)舒钰强、周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08,999 | 117,799,972.11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84,120 | 67,600,306.80 |
3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5,492 | 64,999,991.88 |
4 |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83,531 | 59,999,989.59 |
5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4,961 | 30,499,972.29 |
6 | 舒钰强 | 791,765 | 29,999,975.85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5,373 | 28,999,982.97 |
8 | 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62,443 | 25,099,965.27 |
9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659,804 | 24,999,973.56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9,804 | 24,999,973.56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659,804 | 24,999,973.56 |
1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9,804 | 24,999,973.56 |
15 | 周通 | 659,804 | 24,999,973.56 |
合计 | 15,835,312 | 599,999,971.68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和“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成立日期: | 2005-01-18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59,8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59,8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659,8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659,8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659,804股,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成立日期: | 2006-06-08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108,99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成立日期: | 2011-06-21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784,12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268号330房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海南藤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5P7C299 |
成立日期: | 2020-12-14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1,715,49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94号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3号商业1单元2层(1)商号-226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申银万国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MAC5C4BE4H |
成立日期 | 2022-12-12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1,583,53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1991号和兴村大楼11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4MA2DTCXT0T |
成立日期: | 2019-01-08 |
注册资本: | 20,501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804,96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舒钰强
姓名: | 舒钰强 |
联系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世纪城***** |
身份证号码: | 1308031987******** |
舒钰强本次获配数量为791,76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成立日期: | 1999-08-18 |
注册资本: | 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765,37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8层807 |
法定代表人: | 余奉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348428163G |
成立日期: | 2015-06-25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匀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662,44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30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彭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47T0A5J |
成立日期: | 2016-04-26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659,8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周通
姓名: | 周通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 |
身份证号码: | 3213221994******** |
周通本次获配数量为659,8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主承销商对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杨捷、李钊项目组成员:刘振峰、郭诚联系电话:010-60836984传真:010-608360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9层、11层负责人:乔佳平经办律师:王飞、章健、许国涛联系电话:010-50867668传真:010-50868000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负责人:杨志国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长江、周兰更联系电话:010-68286868传真:010-8821060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迟家升 | 40,257,540 | 25.75% |
2 | 李国盛 | 27,972,804 | 17.90% |
3 | 孙慧明 | 3,999,966 | 2.56% |
4 | 徐烨烽 | 3,224,536 | 2.06% |
5 | 杨燕灵 | 2,818,300 | 1.80%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23,327 | 1.55% |
7 | 吴彩莲 | 1,615,000 | 1.03% |
8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11,200 | 1.03% |
9 | 李峰 | 1,286,500 | 0.82% |
10 | 邹海丽 | 1,200,000 | 0.77% |
合计 | 86,409,173 | 55.28%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迟家升 | 40,257,540 | 23.39% |
2 | 李国盛 | 27,972,804 | 16.25% |
3 | 孙慧明 | 3,999,966 | 2.32% |
4 | 徐烨烽 | 3,224,536 | 1.87% |
5 | 杨燕灵 | 2,818,300 | 1.64%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23,327 | 1.4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7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5,492 | 1.00% |
8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681,182 | 0.98% |
9 | 吴彩莲 | 1,615,000 | 0.94% |
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11,200 | 0.94% |
合计 | 87,319,347 | 50.72%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5,835,312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变动数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53,653,185 | 34.32% | 15,835,312 | 69,488,497 | 40.37%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02,657,815 | 65.68% | - | 102,657,815 | 59.63% |
合计 | 156,311,000 | 100.00% | 15,835,312 | 172,146,312 | 1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5,835,312股限售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的财务结构更趋合理,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支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存在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预计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本次申报采用的会计报表包括公司最近三年(即2019年度至2021年度)及一期(2022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未经特殊说明,以下财务分析中,2019至2021年财务数据来自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21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90449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145号审计报告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9月财务会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146,429.27 | 133,242.15 | 111,049.17 | 87,172.09 |
非流动资产 | 70,148.25 | 63,156.26 | 62,524.21 | 61,071.09 |
资产总计 | 216,577.52 | 196,398.41 | 173,573.38 | 148,243.18 |
流动负债 | 70,332.43 | 69,491.77 | 48,136.96 | 38,363.43 |
非流动负债 | 13,091.99 | 7,399.71 | 9,978.64 | 13,056.04 |
负债总计 | 83,424.42 | 76,891.48 | 58,115.60 | 51,419.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21,277.69 | 107,690.53 | 102,167.29 | 86,739.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3,153.11 | 119,506.94 | 115,457.78 | 96,823.71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59,561.77 | 76,807.19 | 68,540.75 | 39,873.13 |
营业利润 | 11,806.87 | 19,252.67 | 13,954.08 | -14,147.29 |
利润总额 | 11,854.77 | 19,332.78 | 14,453.56 | 1,652.16 |
净利润 | 10,698.61 | 17,751.23 | 13,133.95 | 1,445.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39.61 | 16,106.98 | 11,010.65 | 1,201.59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1.94 | 4,270.31 | 19,338.46 | 2,639.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6.68 | -6,273.99 | 3,994.78 | -4,306.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83 | -6,038.26 | -849.37 | -5,781.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80.44 | -8,041.94 | 22,483.87 | -7,449.33 |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
流动比率 | 2.08 | 1.92 | 2.31 | 2.27 | |
速动比率 | 1.27 | 1.27 | 1.61 | 1.66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38.52% | 39.15% | 33.48% | 34.69%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48.48% | 48.68% | 42.17% | 33.08%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10 | 2.05 | 2.08 | 1.11 | |
存货周转率(次) | 0.68 | 1.04 | 1.26 | 0.9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69 | 1.04 | 0.70 | 0.08 |
稀释 | 0.69 | 1.04 | 0.70 | 0.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2% | 15.20% | 11.71% | 1.4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65 | 0.95 | 0.65 | -0.86 |
稀释 | 0.65 | 0.95 | 0.65 | -0.8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0% | 13.90% | 10.88% | -15.84%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合并)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7)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部分内容详情请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星网宇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和星网宇达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星网宇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合规性等各方面,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所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与批准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4、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足额缴纳了其应缴纳的认购款项。
5、星网宇达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承销及保荐协议;
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2、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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