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华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4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6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9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6,504.7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6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22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9.7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2.8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599.9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453.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74,146.8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2年度,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4月2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196.6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96.6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610.53万元。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7,200.7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96.03万元,剩余利息收入5.9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91万元。
2、2022年度,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64,303.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000.0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63.27万元。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963.27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208.95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68.6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03,560.9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04054810102)、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0530301040022213)、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9010078801300005666)。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4月,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08463410905)。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512904054810102 | 已销户 |
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 | 10530301040022213 | 已销户 |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 89010078801300005666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 512908463410905 | 5.91 |
合 计 | 5.91 |
2、2022年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8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030104002550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8168168516686)。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11146310906)。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92592490013000071443)。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9550888168168516686 | 100,114.4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530301040025505 | 50,050.0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04054810818 | 3,573.5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 592592490013000071443 | 19,895.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11146310906 | 29,927.80 |
合 计 | 203,560.99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7,200.7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0,963.2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032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华新能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华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天华新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天华新能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投项目台账、余额明细表、募集资金到账原始凭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1-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6,504.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10.5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200.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76,504.72 | 76,504.72 | 15,610.53 | 77,200.75 | 100.91 | 2022年4月 | 396,053.16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6,504.72 | 76,504.72 | 15,610.53 | 77,200.75 | 100.9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76,504.72 | 76,504.72 | 15,610.53 | 77,200.75 | 100.9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966,308.93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98,113.20元(不含税),共计63,664,422.13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1665号”《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 不适用 |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1-2: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4,146.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963.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963.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 否 | 184,146.83 | 184,146.83 | 20,858.38 | 20,858.38 | 11.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04.89 | 104.89 | 0.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7%股权 | 否 | 70,000.00 | 7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71.43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4,146.83 | 274,146.83 | 70,963.27 | 70,963.27 | 25.8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74,146.83 | 274,146.83 | 70,963.27 | 70,963.27 | 25.8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4,303.83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1.51万元(不含税),共计164,565.34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3144号”《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汪寅生 徐云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