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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活塞: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13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9: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5:00—2023年4月19日15:00。

公告编号:2023-013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3455汇隆活塞2023-4-14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02)、《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3)。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制订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07)。

(八)审议《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九)审议《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一)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及相关安排,公司现就 2022 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制定《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3-010)。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迪;联系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 76号;联系电话: 0411-39246098;联系传真: 0411-39246098;邮政编码: 1166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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