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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24,920.0022,000.00
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9,470.008,000.00
潍坊民和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26,539.009,047.00
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25,228.0017,000.00
合 计86,157.0056,047.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2月28日,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24,920.0022,000.0011,497.06
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9,470.008,000.002,988.22
潍坊民和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26,539.009,047.009,047.27
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25,228.0017,000.0012,757.33
合计86,157.0056,047.0036,289.88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完毕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

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7、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核查: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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