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1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戴继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957,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董事吴芃、向阳、刘欣因出差原因使用网络方式参与 ;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监事余同春因出差原因使用网络方式参与 ;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若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1,957,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若前述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1,957,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原每人5 万元/年(含税)暂调整为每人 6 万元/年(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1,957,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延长公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二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成、任周斌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