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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3-00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建军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22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32.56亿元,同比上升39.14%(主要因燃料油业务规模扩大),利润总额3.74亿元,同比下降3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下降3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亿元,同比下降19.68%。实现每股收益0.169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017%。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38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224,324.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138,666.20元,减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24,513,866.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68,147,446.4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61,310,267.75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7,461,978.2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216,786,160.65元,结余10,675,817.63元结转下期。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8.77%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3-009)》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2023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10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一)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建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

担保企业名称被担保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计划担保金额 (亿元)担保方式
公司富达建材公司100%2.00保证
公司新平公司52%2.00保证
公司蒙自公司52%2.00保证
合计6.00

(二)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三)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计划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担保企业名称被担保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计划担保金额 (亿元)担保方式
科环公司甬舜公司79%4.00保证
担保企业名称被担保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计划担保金额 (亿元)担保方式
合计4.00

(四)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科环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科环”)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亿元。根据科环公司与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上峰建材”)于2020年12月18日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拟以各自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和现金等共同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上峰科环在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合作建设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注册资本全额实缴到位外,各方股东约定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1)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直接提供资金;2)在上峰建材资金充实的情况下,由上峰建材提供股东借款,其余各方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向上峰建材提供质押反担保;3)上峰科环对外融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如任一方或多方无法提供担保的,则其余各方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向担保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9号《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科环公司与上峰建材共同投资新设公司合作迁建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公告》。

担保企业名称被担保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计划担保金额 (亿元)担保方式
科环公司上峰科环21%2.10保证
合计2.10

(五)2023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0.10亿元。

担保企业名称被担保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计划担保金额 (亿元)担保方式
公司新平公司52%2.00保证
公司蒙自公司52%2.00保证
科环公司甬舜公司79%4.00保证
科环公司上峰科环21%2.10保证
合计10.10

(六)截止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实际担保余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3,880.53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11,279.00
合计15,159.53

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企业名称被担保企业名称实际担保余额担保方式
公司新平公司1,698.55保证
公司蒙自公司2,181.98保证
科环公司甬舜公司11,279.00保证
合计15,159.53

(七)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是为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的担保,同意董事会提交的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3-006)》

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80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续聘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和费用定价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07)》。

十二、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已单独审议的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给关联方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服务费用;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843.00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343,886.61万元的3.44%。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本次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张建军、马林霞、王海雄回避表决。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8)》。

十三、关于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十届董事会至2023年4月2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依法换届。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本次董事审议通过的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张建军先生、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汪沁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崔平女士、邱妘女士、徐衍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报酬12万元人民币(税后)。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公司经营者经济责任的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天一广场Ⅲd区域调整改造项目的议案

天一广场是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场公司”)的核心商业地产,建成开放至今已超过20年,亟需进行优化升级和改造。广场公司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就天一商圈提升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天一广场在业态、功能、形象、秩序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提升进行了方案制订。按照前期工作论证、研讨、测算和筹备,将天一广场相关项目提升改造分为二个阶段进行:一期对内部铺装、喷泉、灯光三项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二期对天一广场内部建筑联通和部分出入口通道加顶。

一期项目经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2年7月先后完成了音乐喷泉及音响投影系统的提升改造、灯光提升、导示系统的更新、中心大舞台及水晶街休闲舞台的更新、国际购物中心东门外立面的提升改造和天一广场公共区域铺装整修、智慧立杆灯更新等项目,至此所有第一阶段的提升改造项目均已竣工投入使用,并已完成竣工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累计完成投资5500.2994万元;

第一阶段的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天一广场二期提升改造以全新的“奢、适、智、酷、活、艺”六大空间规划和定位。天一广场IIId区域(现天一数码)作为二期提升改造项目中的一部分,租赁合同将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经广场公司市场调研、遴选,拟从“科技新贵”区域规划方面着手,以打造“智”空间为主旨,寻找时尚潮流、智能、有科技感的品牌,力求给市民带来一种全新智能空间和消费业态的体验,以提升该区域商业价值。

IIId区域立面外形陈旧、内部设备设施落后,整体建筑形象、功能和业态已经与当前的商业发展形势存在一定的脱节,需要重新进行品牌类别调整和整体物业改造,故计划对IIId区域先行实施改造。项目初步预算1950万元,计划2023年内完成。

本次投资升级改造将会相应增加折旧费及摊销费用,但调整改造后增加的租金收

益能覆盖全部费用,综上本次Ⅲd区域整体调整对天一广场品牌具有实质性提升意义,能有效增加品牌影响力和聚客能力,提高公司商业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一广场Ⅲd区域调整改造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广场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推进及办理天一广场IIId区域调整改造项目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3年4月26日(周三)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形式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会议议题: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8、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1续聘财务审计单位

8.02续聘内控审计单位

会议议题:累积投票议案

9.00关于选举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9.01张建军

9.02马林霞

9.03腾飞

9.04 汪沁

10.00关于选举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0.01崔平

10.02邱妘

10.03徐衍修

11.00 关于选举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11.01 周红双

11.02 蔡晨斌

11.03 张波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23-011)。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建军,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浙江诸暨人。1997年参加工作,毕业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1997.7-2003.3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职员2003.4-2005.3宁波城光天然气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2005.4-2006.4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06.5-2007.4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07.5-2008.12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1-2020.5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6-2020.7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8-2021.8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21.9-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马林霞: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0月参加工作,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系统计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89.09-1993.07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系统计学专业学习,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3.10-2001.12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人保部,历任:科员、总经办副主任、主任兼人保部经理2001.12-2003.10 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3.10-2004.09 大连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10-2005.04 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04-2009.03 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2007.09-2009.03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09-2009.03 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各公司总经理2009.03至今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04-2011.04 宁波富达股份限公司副总裁2011.04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4.07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腾飞:女,汉族,1975年11月出生,浙江宁海人。200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上海同济大学测量系房地产专业毕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1993.09-1995.08 上海同济大学测量系房地产专业学习1995.08-1996.10 宁波城展房地产有限公司员工1996.10-2005.03 宁波市基威房地产有限公司员工(其中2003年1月至2005年3月借调至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2005.03-2005.06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05.06-2013.07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2013.07-2013.11 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13.11-2016.03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总经理助理2016.03-2021.12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2021.12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汪沁:女,汉族,1987年5月出生,浙江宁波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基金业从业资格。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2006.09--2010.06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学习2010.08--2012.06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秘书2012.07--2014.05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4.06--2016.11 宁波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副主任(期间:2015.09—2018.03 宁波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16.12--2020.06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宁波文化广场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07--至今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平:女,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未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70.2-1975.1 庐江乐桥中学,全日制

1978.9-1982.7 安徽大学,物理专业,本科,全日制

1983.9-1986.7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硕士,全日制

1986.9-1990.11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

1982.1-1983.8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研究实习员 科研

1991.6-1993.6 中国科学院内耗与固体缺陷开放研究实验室 副主任 科研1993.7-1995.3 安徽省拓普高新技术公司 总经理,法人代表 经营管理1995.3-1999.12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副所长 科研管理2000.1-2001.11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 科研管理2001.12-2004.9 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所长 科研管理2001.12-2004.9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纪委书记 科研管理

2004.5-2017.6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所长 科研管理2017.6至今 宁波诺丁汉大学 副校长2017.6至今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 科研管理

邱妘: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1982.09-1986.06 复旦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1986.07-1993.09 宁波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1993.09-1995.09 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系主任1995.09-1997.07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留学1997.07-1999.12 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1999.12-2005.04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05.04-2014.06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教授、院长2014.07-2015.06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教授2015.07-至今 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2012.07-至今 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徐衍修: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浙江江山市人,1990年5月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宁波大学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宁波富达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986.09-1990.06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2001.09-2003.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硕士1990.09-1997.12 巨化集团公司 法务专员1998.01-2000.12 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01-2011.12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2.01-2019.02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03-至今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主任,管理合伙人特此公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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