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并拟在贵港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覃塘区投资建设年产19.5万吨雪榕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总投资额人民币6.5亿元以上。公司拟在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便开展相关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并拟在贵港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