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开源证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2120016),正式受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详见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链 接(http://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60)。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9日停牌。
(二)收到审核问询(及提交回复)
公告编号:2023-011
是否充分、募投项目合理性及可行性等。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1-19/1674127812_842023.pdf。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查阅地址: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3-28/1679988962_865277.pdf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2120016)
(二)《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三)《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