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峰”)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开立现金管理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为募集资金账户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机构 |
1 | 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710301220010993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理财产品,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上述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