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彭绪冰先生、彭绪伟先生、李大伟先生、彭聿康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并于2023年3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7日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未对公示的核心技术人员名单提出异议。
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对董事会提出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名彭绪冰先生、彭绪伟先生、李大伟先生、彭聿康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并同意将《关于拟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