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10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163,970.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093,223.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3,294,344.1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64,900,000.2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0,465,090.34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2021-2023)》,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1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86,533,33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次方案审批意见及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次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审核后认为,该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