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7日)
我们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李朝鲜、张祖同、张学兵、梁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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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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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9 |
(2023年3月27日) 我们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李朝鲜、张祖同、张学兵、梁伟立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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