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石”)、北京福石初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石初喜”)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亮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上主体为一致行动人。
2.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福石初喜计划自2022年9月30日起6个月(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
3.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福石初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永亮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4,3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增持金额为24,159,784元。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的名称及持股情况
北京福石初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披露本次增持计划前,直接持有公司9,125,866股,持股比例0.99%;一致行动人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披露本次增持计划前,直接持有公司75,725,147股,持股比例8.21%。
2. 本次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3.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
4. 本次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2年9月30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
6.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7. 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8. 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 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自筹资金。
10.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11. 福石初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也视同执行本次增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2)。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 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福石初喜及陈永亮先生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3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增持金额为24,159,784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增持明细如下:
增持主体 名称 | 增持时间 | 增持方式 | 增持股份数量(股) | 增持金额(元) |
福石初喜 | 2023/3/23-3/27 | 集中竞价 | 3,237,800 | 18,034,546 |
陈永亮 | 2023/3/24-3/27 | 集中竞价 | 1,089,900 | 6,125,238 |
合计 | —— | —— | 4,327,700 | 24,159,784 |
2. 增持主体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福石初喜 | 9,125,866 | 0.99% | 12,363,666 | 1.34% |
陈永亮 | 0 | 0 | 1,089,900 | 0.12% |
合计 | 9,125,866 | 0.99% | 13,453,566 | 1.46% |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敦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