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据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说明,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针对《重选退任董事及董事酬金》和《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两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重选退任董事及董事酬金》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酬金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目前市场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重选退任董事及董事酬金》之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符合公司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则,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之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凯先、Zemin Jason Zhang(张泽民)、胡兰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