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我们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事前了解事项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及非关联方共同对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芯”)进行增资并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额,系公司基于整体行业布局及自身资金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及非关联方资源,增强安徽美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电池隔膜项目后续的运营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电池隔膜业务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增加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安徽美芯增资的有关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降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黄伟汕为公司向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芯”)提供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授信担保按其持有的安徽美芯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的最高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3亿元与其持有的安徽美芯股权比例的乘积金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纪传盛 芮奕平 梁强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