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额度,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和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以上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融资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各家金融机构提供的最终融资额度以其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
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融资相关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