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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13次,审议议案32项,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一)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三)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2年,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2年度公司实施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八)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

督,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并根据最新要求对制度进行修订更新,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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