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现将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总结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2/3/23 |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改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2022/4/14 | 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2/4/25 | 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8/24 | 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2/10/24 |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 |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2022年度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的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2022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检查,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方法,依法持续对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基本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切实将监督工作落实做细。
(三)加强内部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了解监管部门的新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综合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员工和股东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