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27日在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4名,实到会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调整、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