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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21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薛   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1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能够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1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基本情况
    2011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 9,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 0 次,缺席 0 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9 次。
    (一) 在 201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①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转商
玉米种及玉米 250,161.82 元;
    ②公司向莱州农科院出租培训中心(二)资产每年 300,000.00 元,按协议约
定租用期为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每年 12 月 31 日前先期支付 20 万元,
次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0 万元,租用期第二年付款方式同上年。公司本期确认租
赁收益 30 万元;
     ③公司向莱州农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合计金额 1,412,141.50 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
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子公司-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之前非经营性借款占
用公司资金200.00万元,截至2010年9月该款项已偿还。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0年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关于续聘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
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
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我
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
构。
     (3)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4)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结余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认真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了更加合理的运用结余募集资金,提高收益,终止花卉产业工程项目
的投资,将该项目截止2011年3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51.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科学合理的。
    (5)关于对《张掖市登海种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6万吨种子加工生产线项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登海
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投资 2.2 亿元在全资子公司-张掖市登
海种业有限公司建立一个现代化的种子加工厂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后,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此审议权限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相关事项审批权限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认为本投资项
目的实施能有效地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保障商品种子的高质量
和高标准,扩大规模效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
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6)出具了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对 2008 年、2009 年净利润进行
追溯调整的说明。同意公司对 2008 年、2009 年净利润进行调整。
     (二)在 201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1、公司向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出租培训中心(二)资产,资产使用费每年 300,
000.00 元,按协议约定租用期为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先期支付 2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0 万元,租用期第二年付款方
式同上年。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已收到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按协议支付的 10
万元租赁费;
    2、公司向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支付餐饮服务费合计金额 627,208.00 元;
    3、公司按市场价格向莱州市农业科学院销售转商玉米种及玉米,价值 173,
653.00 元。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
不存在控股股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与公司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市场公允价向关联自然人毛伟昌、杨今胜出售车
辆(桑塔纳轿车、本田雅阁)。与公司其他关联方未发生资金往来。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2011 年度公司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
    2011 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
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此基础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
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培训的学习,并取得了该所颁发的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薛旭
    电   子 邮 箱: ssyh1788@263.net
    201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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