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23-0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八)决定公司职工工资的分配方案;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