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公告编号:临2023-0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60,749,869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按照当年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提取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鉴于本公司法定公积金已经提足,因此2022年度不再提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0,889,025,631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5,299,302,57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842,967,816.92元人民币(含税),拟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并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呈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因此同意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